时间:2020-08-12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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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3年是中国铁路总公司转企的开端之年。3月14日,经国务院批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设立中国铁路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注册资金为10360亿元,由财政部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总公司成立后,财会部门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组建中国铁路总公司有关问题的批复》和《国务院关于改革铁路投融资体制加快推进铁路建设的意见》,以改革为动力,转换经营机制,深入开展企业化制度研究,深化全面预算管理,多渠道筹集资金,强化资产管理,努力提高经济效益,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积极开展研究,强化企业化管理制度建设
(一)研究制定新的财务管理办法。按照“以产权为纽带,以预算为龙头,以资金为中心,以信息化为平台”的财务管理思路,组织研究起草《中国铁路总公司企业财务管理办法》,明晰总公司和所属企业两个层级的财务管理职责,从产权、资金、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基本建设、盈亏、全面预算、税务、会计核算、财务信息、内部会计控制、财务监督等方面进行规范,为新机制的建立奠定制度基础。
(二)研究完善财务清算办法。一是促进铁路企业扩大市场份额,充分发挥铁路中长距离运输优势,提升货物运输质量,调...
2013年是中国铁路总公司转企的开端之年。3月14日,经国务院批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设立中国铁路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注册资金为10360亿元,由财政部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总公司成立后,财会部门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组建中国铁路总公司有关问题的批复》和《国务院关于改革铁路投融资体制加快推进铁路建设的意见》,以改革为动力,转换经营机制,深入开展企业化制度研究,深化全面预算管理,多渠道筹集资金,强化资产管理,努力提高经济效益,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积极开展研究,强化企业化管理制度建设
(一)研究制定新的财务管理办法。按照“以产权为纽带,以预算为龙头,以资金为中心,以信息化为平台”的财务管理思路,组织研究起草《中国铁路总公司企业财务管理办法》,明晰总公司和所属企业两个层级的财务管理职责,从产权、资金、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基本建设、盈亏、全面预算、税务、会计核算、财务信息、内部会计控制、财务监督等方面进行规范,为新机制的建立奠定制度基础。
(二)研究完善财务清算办法。一是促进铁路企业扩大市场份额,充分发挥铁路中长距离运输优势,提升货物运输质量,调整部分清算单价和清算项目,对货运清算办法进行优化完善。二是根据货运组织改革的需要,制订相关的财务管理办法。
(三)完善盈亏考核机制。按照“盈亏总额考核、三年基数归零、剔除重大因素、建立倒逼机制”的总体思路,完善新建铁路盈亏、折旧和利息差额等剔除因素计算办法,增加运价调整、新增非控股合资公司投资损益等剔除因素,进一步解决非主观因素对经营结果的影响。
(四)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建设研究。按照“国家所有、分级管理、授权经营、分工监管”的国有资产管理原则,初步建立以产权关系为纽带的新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新思路。
二、深化全面预算管理,大力提高经营效益
(一)深化全面预算管理,预算机制作用得到有效发挥。统筹企业全部财务资源,按照盈亏总额预期情况,倒排收支预算,多收多支、少收少支。坚持经济活动分析制度,加强预算执行情况动态监管,跟踪分析经营管理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预算机制对生产经营活动的控制作用得到发挥。
(二)增运增收,收入实现稳定增长。充分发挥新线运能,优化客运产品结构和开行方案,提高客运运输质量,拓宽电子支付渠道,全年客票收入增长18%;建立货运电子商务平台,以实货制运输为核心,敞开货运受理,推行“一口价”收费,发展全程物流服务,推动货运组织改革,铁路货运运量全年呈现回落、平稳、回升的发展态势;深入研究铁路资产经营开发思路、措施和办法,积极推进铁路土地等资产的综合利用,开辟新的经济增长点,推动非运输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2013年,总公司完成主营业务收入10434亿元,比上年增长8.4%。
(三)节支降耗,支出得到有效控制。优化劳动用工结构,强化非在岗人员管理,节约人工成本支出。推进内燃电力机车结构调整,2013年底电力机车牵引比重达到77.5%,比年初增加2.5个百分点,节约支出15亿元。开展动车、机车高级修修理价格写实,合理延长维修周期,节约修理成本。严格贯彻国家厉行节约各项要求,控制非生产性支出。
三、积极筹措资金,保障铁路建设和发展需要
(一)积极筹措资金。积极协调,获得新增中央预算内资金和车辆购置税资金。发行铁路建设债券1500亿元及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深化与各金融机构合作,争取各商业银行支持铁路的建设和发展,对于2013年新开工铁路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按项目贷款总需求逐一与银行对接落实,大部分新开工项目贷款通过银行审批。积极协调设立铁路发展基金。积极协调地方铁路建设出资及时到位。
(二)加强运营资金管理。加强运输进款资金管理,确保运输收入资金安全。强化资金预算管理,合理安排年度资金预算,严格按资金预算、合同拨付各类资金。对机客车大修、动车组高级修、机车用油用电、更新改造、各项社保、物资集中采购等资金集中支付,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大债权债务清理力度,压缩债权债务总量。
(三)统筹优化存量资金管理。强化内部资金集中管理,加大内部资金调剂力度,提高内部资金使用效率,节约资金成本。与银行合作,通过资金管理子系统和银行网银系统对所属单位资金流动进行实时监控,授权监管账户监管率达到较高水平。
四、实现“营改增”的平稳过渡
协调国家财税部门争取铁路运输“营改增”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结合铁路运输的实际生产特点和管理体制,配合国家税务总局制定征管办法和发票管理办法,印发《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铁路收费项目“营改增”应税服务适用问题的通知》。组织铁路运输企业和所属分支机构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各项准备工作,1000多家单位办理税务登记和一般纳税人认定,1400个开票点安装税控装置。
五、完成会计从业资格管理职能移交工作
实施铁路系统会计从业资格移交地方财政部门属地化管理工作。北京地区原铁道部机关及所属中心、学协会的在职持证人员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职能移交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其他持证人员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职能移交北京市财政部门;北京地区以外持证人员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职能移交所在地财政部门。
总公司加强与财政部沟通协调,配合财政部印发移交工作实施方案;对工作目标、工作职责、移交原则及方式、组织实施、工作要求进行明确。铁路局加强与各省级财政部门沟通,签订移交协议,组织各地具体移交工作。总公司将移交人员全部会计从业资格信息上传至全国会计从业人员信息管理系统或通过铁路局直接交省级财政部门,共办理会计从业资格管理职能移交5.6万人,保证了相关人员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工作的连续性。
六、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经营活动
(一)充分借助国家有关部门监督检查规范内部经营管理。协调配合国家审计署对原铁道部的部门预算执行和财务收支情况审计、外资利用情况审计、债务专项审计、机构改革和行政资产管理审计,对检查过程中提出的问题,坚决按照规范管理的要求,依法合规地进行整改,财务规范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二)积极组织开展各种专项检查和中介机构审计工作。开展运输收入专项检查、财政票据检查、非税收入专项检查等业务方面的专项检查。继续统一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铁路企业及外资中心的会计报表进行审计,在对年度会计报表审计的基础上,增加季报审阅工作,对事务所审计报告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督促各事务所对问题查深、查细,同时加大对中介机构审计质量考核力度。继续开展内部审计机构对同级财务、资金管理部门资金安全情况审计。
七、加强基础工作,提高财会管理水平
(一)继续推进财会信息化工作。组织开发完成决算辅助审核系统、分线成本核算系统、国有资本监管系统台账报表模块。进行收入管理系统进款和票据模块的试点运行,推进5.0系统在直属单位的应用。进一步强化财会系统安全风险管理工作。
(二)不断完善和提升清算工作质量。启用并推广清算系统客户端基础信息上报功能,通过技术保证清算基础信息的正确性。及时、准确发布清算信息,为铁路运输企业财务核算、分析及市场化经营提供清算信息支持。
(三)加强财会队伍建设。积极开展会计人员培训,各级财会部门组织培训3.65万人次,其中,与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联合组织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培训,培训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99人。与北京交通大学合作联合培养会计硕士56人。继续组织开展铁路局、专业运输公司总会计师、财务处长、收入处长履职评估。继续推进运输主要站段配备总会计师工作,至2013年底,各铁路局在运营站段共配备总会计师360人。
(中国铁路总公司财务部供稿 李莉 王卫星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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