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股东无偿让渡股份为债务清偿和引入重组方奠定股权基础。
根据重整计划及执行结果,股东共无偿让渡174825981股股份,其中控股股东陕西省耀县水泥厂无偿让渡所持ST秦岭股份70480338股;其他股东无偿让渡所持ST秦岭股份104345643股。全体股东让渡的股份中,45858146股按照重整计划的规定用于清偿债权,128967835股由重组方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冀东水泥)有条件受让。按照控股股东与重组方签订转让协议的转让价格5.33元计算,所让渡股份总价值为931822478元。
(二)债权人被动放弃债权,形成重整企业重整收益。
根据重整计划及执行结果,担保债权及税款债权得到全部偿付,职工债权人债权金额及其他社保债权已经清偿116398348.31元,其余分3年等额还清;普通债权763967576.52元已采用现金清偿或采用交付水泥、互相抵销欠款等方式偿付3810834.45元,未能清偿部分即债权人豁免债权确认为债务重组利得284625763.80元,原股东让渡股权已清偿公司债务225719525.38元计入资本公积。
(三)重组方通过协议受让和重组计划方式受让股权成为控股股东。
2009年8月24日,ST秦岭控股股东陕西省耀县水泥厂将持有的62664165股股份(股...
(一)股东无偿让渡股份为债务清偿和引入重组方奠定股权基础。
根据重整计划及执行结果,股东共无偿让渡174825981股股份,其中控股股东陕西省耀县水泥厂无偿让渡所持ST秦岭股份70480338股;其他股东无偿让渡所持ST秦岭股份104345643股。全体股东让渡的股份中,45858146股按照重整计划的规定用于清偿债权,128967835股由重组方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冀东水泥)有条件受让。按照控股股东与重组方签订转让协议的转让价格5.33元计算,所让渡股份总价值为931822478元。
(二)债权人被动放弃债权,形成重整企业重整收益。
根据重整计划及执行结果,担保债权及税款债权得到全部偿付,职工债权人债权金额及其他社保债权已经清偿116398348.31元,其余分3年等额还清;普通债权763967576.52元已采用现金清偿或采用交付水泥、互相抵销欠款等方式偿付3810834.45元,未能清偿部分即债权人豁免债权确认为债务重组利得284625763.80元,原股东让渡股权已清偿公司债务225719525.38元计入资本公积。
(三)重组方通过协议受让和重组计划方式受让股权成为控股股东。
2009年8月24日,ST秦岭控股股东陕西省耀县水泥厂将持有的62664165股股份(股份总数的9.48%)采用直接签订转让协议的方式转让给重组方冀东水泥,股份以货币方式支付对价,以协议签署日前30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算术平均值的90%为交易价格,每股转让价为5.33元,全部转让对价共计3.34亿元。至2010年12月29日,冀东水泥持有ST秦岭股份191632000股(其中:协议受让62664165股,按照重整计划受让128967835股),占ST秦岭总股本的29%,为第一大股东。重组方冀东水泥通过委托贷款在重整期间累计提供资金7.11亿元用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偿还重组债务等。
(四)重整后部分职工获得就业岗位。
在当地政府的推动下,ST秦岭原有职工部分解除劳动合同,部分留用,截至2010年年末,有2340名职工在重整后的企业中获得就业岗位。
(五)ST秦岭引入重组方获得新生。
破产重整后,ST秦岭保壳成功,以净壳迎来重组方冀东水泥,重组方为其提供流动资金支持,并为其新建的一条日产4500吨水泥熟料生产线提供不超过5亿元的资金支持;承诺注入优质资产,将其在陕西省的水泥资产以定向增发的方式注入公司,以解决同业竞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