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7-24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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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2年,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以下简称广电总局)财务会计工作紧紧围绕广播影视中心工作,按照稳中求进的总要求,以促进广播影视大发展大繁荣为目标,充分发挥财务在广播影视工作中的基础、保障和推动作用,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提供广播影视发展资金保障
2012年,广电总局财务部门在保基础、保运转、保稳定的基础上,积极推动各项重点工作、中心工作,争取和落实各项资金;积极协调通过中央财政转移支付支持地方的广播影视单位专项资金,保障广播影视宣传、传输覆盖、监管监测、直播卫星平台、科技创新、少数民族语言电视电影节目译制、文化产业发展等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支持地方无线覆盖工程、村村通工程、西新工程、农村电影放映工程以及中央媒体国际传播能力建设等重点工程,促进广播影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各项事业产业发展。
二、完善广播影视预算管理
一是有效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化和精细化水平。通过提前制定和印发编制审核指南,健全和完善审核机制,严格依据管理办法审核文本,从项目合理性、数据逻辑性、内容全面性、报送时效性等多方面加强核查力度,提高预算的审核效率和编报质量。二是狠抓预算执行管理,落实预算执...
2012年,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以下简称广电总局)财务会计工作紧紧围绕广播影视中心工作,按照稳中求进的总要求,以促进广播影视大发展大繁荣为目标,充分发挥财务在广播影视工作中的基础、保障和推动作用,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提供广播影视发展资金保障
2012年,广电总局财务部门在保基础、保运转、保稳定的基础上,积极推动各项重点工作、中心工作,争取和落实各项资金;积极协调通过中央财政转移支付支持地方的广播影视单位专项资金,保障广播影视宣传、传输覆盖、监管监测、直播卫星平台、科技创新、少数民族语言电视电影节目译制、文化产业发展等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支持地方无线覆盖工程、村村通工程、西新工程、农村电影放映工程以及中央媒体国际传播能力建设等重点工程,促进广播影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各项事业产业发展。
二、完善广播影视预算管理
一是有效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化和精细化水平。通过提前制定和印发编制审核指南,健全和完善审核机制,严格依据管理办法审核文本,从项目合理性、数据逻辑性、内容全面性、报送时效性等多方面加强核查力度,提高预算的审核效率和编报质量。二是狠抓预算执行管理,落实预算执行主体责任。通过年初签订预算执行责任书,在各级预算单位之间层层建立预算执行管理责任制度,不断完善预算执行计划机制和约谈机制,将基建项目、重点工程项目以及资金量较大的项目作为预算执行工作的重点进行实时监控和重点督办。通过一系列措施的推动,广电总局完成年初编报的预算执行计划。
三、加强基本建设项目管理
2012年,广电总局财务部门在基建项目管理中严格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做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问题的通知》要求,新建、翻扩建、迁建、购置办公楼及培训中心、宾馆、招待所等楼堂馆所项目一律不予审批,并通过认真贯彻实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调整概算等进行严格的审核批复,较好控制了项目规模及投资,有效地发挥投资效益。同时,积极落实广电总局201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经费,保证重点项目的建设资金。
四、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
2012年,在做好日常资产管理工作的同时,进一步提高资产使用效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积极协助做好广电总局有关企业股份制改造、上市过程中的股权转让、产权登记等工作。同时及时汇总编报资产管理各项统计数据和报表,全面反映广电总局资产动态信息,提高资产管理科学化水平。
五、加大政府采购管理力度
为确保广播影视政府采购活动规范有序、公开透明,广电总局财务部门进一步加大管理监督力度。严格按照国务院《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标准》,编制下达2012年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并积极推进计划实施;坚持依法采购、规范采购,按照政策规定对非公开招标、进口产品进行采购申报和批复;加强监督检察,对直属各单位大型项目评标过程全面监督;组织“十二五”期间重大项目设备的集中公开招标工作,完成向部分省(自治区)群众赠送广播电视设备等重要项目的采购和监督工作。
六、完善建设标准定额工作
2012年在继续做好标准定额日常管理工作的基础上,在广电总局政府网站上发布32项建设标准,加快标准发布速度,扩大发布范围。完成《广播电视监测台场地技术要求》等5项行标审批发布工作。完成9项标准复审工作。协助完成重要国标《城市通信工程规划规范》的前期编制工作。经清理,目前在用工程建设标准定额84项,其中国标9项。
七、发挥内部审计作用
一是完成对8家总局直属单位及其所属的11家三级预算单位及39个公司近3年的预算执行和财务收支情况审计。二是对部分二级、三级预算单位的人员收入情况开展审计调研。三是完成中国电影资料馆2011年进口资料影片购置项目财政支出的绩效审计。四是重点项目跟踪审计和央视新台址建设工程监督工作。五是配合广电总局巡视工作,对所属单位和公司进行巡视前审计。六是委托完成所属有关单位一把手领导同志的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全年共完成审计项目27个,审计总金额234.97亿元;增收节支1 550万元;提出合理化建议357条;出具竣工财务决算审批意见22份。
八、提升统计服务工作水平
2012年,广电总局财务部门以提高统计信息质量、提升统计信息服务水平为目的,进一步完善统计工作。一是参与《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目录(2012)》和《部门服务业统计财务报表制度》修订工作,参与建立全国文化产业基本单位信息库,为各级各类单位及时提供广播影视统计数据、统计报告100次。二是召开全国广播影视统计工作会议,总结2010~2011年度统计工作情况,表彰广播影视统计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三是启动广播电视统计信息综合服务试点工作,广播电视统计信息综合服务平台网络版上线试运行,广播电视统计信息综合服务平台无线版和广播电视统计数据无线直报系统在测试。四是做好日常统计报表工作,整理汇编印发《2011年全国广播电影电视行业发展指标统计》及统计摘要。
九、做好事业发展规划
2012年,广电总局财务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的新部署、新要求,按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国家“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正式印发《广播影视“十二五”发展规划》,提出“十二五”时期我国广播影视发展的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是“十二五”时期指导我国广播影视发展的蓝本和重要依据。同时积极做好国家各专项规划相关内容的完善衔接工作,积极参与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扶贫办等部门牵头组织的相关专项规划的专题调研,做好意见反馈、政策协调等工作,在制定《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等30余项国家专项规划或指导意见时,将广播影视村村通、西新、农村电影放映、直播卫星公共服务、国家应急广播体系、地面数字电视覆盖、城镇数字影院建设等重点工程、重点项目纳入其中,并做好衔接平衡工作,为“十二五”广播影视加快发展提供基本的政策环境。
十、支持地方广播影视发展
2012年广电总局财务部门对口支援和灾后重建取得显著成绩。一是贯彻落实第三次全国对口支援新疆工作会议精神,印发《广电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广播影视对口支援新疆工作的通知》和《广电总局2012年推进新疆广播影视事业建设工作分工实施方案》,组织召开2012年推进新疆广播影视事业建设工作座谈会,建立健全增加新疆精神文化产品供给的工作机制。二是扎实开展对口援藏、援青工作。三是基本完成延续3年的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编纂工作。《地震灾害志》和《灾后重建志》已编纂审核完毕,正式出版。
十一、继续推进广播影视重点工程
一是村村通工程建设全力推进。积极推进全国20户以下自然村盲村建设,及时落实下达201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扎实推进高山台站基础设施建设前期工作,同时认真做好工程进度督促,审核办理25万余张村村通智能卡,为各地灾后重建、草原帐篷、林区覆盖等民生工程开展提供有力支持。二是西新工程扎实推进。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四期工程建设进度,有序推进部分项目调概、验收等收尾工作,截至年底西新工程前四期建设项目基本完成。同时落实西新工程五期建设资金,抓好前期工作启动和开展。三是直播卫星“户户通”工程、东南工程、国家应急广播工程等重大项目均在有序开展。
十二、推动广播影视产业发展
2012年,广电总局财务部门通过积极争取并与财政部等有关部门多次沟通,使得国家级有线电视网络公司组建方案和公司章程获国务院批复同意。加快推进有线电视一省一网整合,截至9月底,各省、市、自治区基本完成有线电视网络整合,基本实现全省“一张网”,为中国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下一步组建工作和业务开展创造良好条件。同时制定出台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广播影视产业的政策文件,《广电总局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广播影视产业的实施意见》正式印发,使民间资本在推动广播影视产业发展中进一步发挥作用。
十三、积极争取相关优惠政策
一是为提高政府制定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的科学性,合理核定定价成本,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制定印发《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二是积极申请落实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和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争取将广播影视产业需要扶持的重点领域纳入到2012年支持重点范围中,着力培育竞争力强的广播影视重点企业。三是继续就有关企业改制上市等涉及的税收政策问题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积极沟通、汇报,争取落实税收减免优惠政策。四是积极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申请继续对农村有线电视网络和有线数字电视网络经营企业给予税收优惠政策。
十四、稳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一是加强基础性制度建设,修订《广播电视事业单位财务制度》,制定《“中非影视合作工程”专项经费使用暂行办法》等财务管理规定,指导有关预算单位制定多项财务管理制度,研究拟定《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所属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规定(试行)》。二是加强业务培训,提升重视规划财务队伍专业素质。积极组织开展面向系统和基层的预决算、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统计等业务培训,取得了良好效果。三是完善工作机制,统筹重点工作的协调和督办,完善各类工作规范及运行制度,扎实作好保密、安全等各项基础性工作。
(原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规划财务司供稿 周星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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