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7-24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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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2年,各级卫生财务部门紧紧围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任务和中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及十八大、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年初确定的“改革为中心、发展为主题、管理为重点、能力为基础”工作方针,恪尽职守、团结协作,大力促进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完善规划体系,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一)科学规划,指导医改。一是研究制定《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并由国务院印发,是“十二五”期间我国卫生事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规划明确了“十二五”期间卫生事业发展所面临的形势、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重点工作以及保障政策和措施等,并根据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设计若干重大专栏项目。二是研究印发《卫生部关于做好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促进非公立医疗机构发展的通知》。三是完成“健康中国2020”战略研究工作。
(二)制定政策,深化医改。一是参与制订《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2年度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意见的通知》,明确2012年医改任务目标,提出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的工作...
2012年,各级卫生财务部门紧紧围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任务和中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及十八大、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年初确定的“改革为中心、发展为主题、管理为重点、能力为基础”工作方针,恪尽职守、团结协作,大力促进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完善规划体系,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一)科学规划,指导医改。一是研究制定《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并由国务院印发,是“十二五”期间我国卫生事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规划明确了“十二五”期间卫生事业发展所面临的形势、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重点工作以及保障政策和措施等,并根据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设计若干重大专栏项目。二是研究印发《卫生部关于做好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促进非公立医疗机构发展的通知》。三是完成“健康中国2020”战略研究工作。
(二)制定政策,深化医改。一是参与制订《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2年度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意见的通知》,明确2012年医改任务目标,提出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的工作思路和主要改革措施。二是印发《卫生部关于有序开展部分公立医院改制试点工作的若干意见》、《卫生部关于做好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促进非公立医疗机构发展的通知》,提出公立医院改制涉及到的一些重大问题。三是积极参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卫生人才建设、社保基金等相关医改配套文件的研究制订。四是组织开展发展医疗卫生服务业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关系研究、完善药品采购政策研究、县医院取消以药补医转换补偿机制研究、政府办公立医院规模及财政保障机制研究等重大政策前瞻性研究。
(三)开展课题研究,促进医改。开展政府卫生投入情况比较、财政卫生投入情况、公立医院长期负债情况、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公立医院负债情况、医疗卫生机构经济运行、卫生总费用核算等重大政策前瞻性研究,对明确今后一个时期的医改方向和政策制定提供理论支持。
二、积极争取资金,保障卫生事业发展
(一)中央财政投入不断增加。2012年共落实中央财政对卫生事业投入1 767.9亿元,比2011年增加156.9亿元,增长10%,是中央财政投入卫生事业力度最大的一年。
(二)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投入进一步增强。2012年安排专项投资97亿元支持6 833个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安排专项投资80.4亿元,开展县级卫生监督机构建设、农村急救体系建设、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建设、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建设、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建设等项目;安排专项资金66亿元,启动地市级医院、重大疾病防控设施、省级和地级市儿童专科医院和综合医院儿科建设等。
(三)做好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经费保障。积极协商财政部落实脊灰疫情应急处置经费6 600万元,为有效阻断脊灰病毒传播,恢复我国无脊灰状态发挥了积极作用。针对部分地区出现麻疹疫情快速上升和聚集性病例情况,协调财政部安排消除麻疹专项经费2.89亿元,为实现《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提出的“努力实现消除麻疹目标”奠定基础。
三、强化制度建设,夯实财务管理
(一)健全预算管理制度。一是适应财政预算管理改革和预算执行管理情况变化需要,研究修订预算执行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完善预算执行管理原则,加强预算执行合规性要求,强化预算执行进度挂钩规定,健全预算执行管理工作制度,完善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二是强化预算执行,加大执行督导力度,较好地完成预算执行目标。三是大力推进部门预算公开,积极主动接受全国人大监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提高民主决策力度和预算透明度。
(二)认真做好事业单位财务决算会审工作。开展2011年度全国卫生财务年报、部门决算、住房改革支出、财政拨款结余资金及2011年度企业财务会计决算、国有资产统计决算、中央文化企业财务会计决算等多套报表的编制、审核、汇总工作;完成全国卫生财务年报报表修订工作;对2011年度以及医改3年各级政府对卫生事业单位的财政投入情况、医疗机构费用和资产负债情况等方面深入分析,提出政策建议。
(三)严格国有资产管理。一是规范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行为。严格按照财政部及卫生部国有资产处置审批权限,受理审核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事项。二是规范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行为。按照财政部、国资委现行法规政策,严格审核、审批卫生部预算管理单位对外投资、所办企业改制、产权登记、资产评估备案等国有资产使用事项。三是开展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申报2012年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重大技术创新及产业化资金、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等工作。四是组织在京单位填报2012年度、2013年度土地利用计划,规范土地利用审核程序。
(四)加强重大项目资金管理。一是做好科技重大专项资金管理工作。对卫生部负责组织实施的“十一五”民口单位1 005个牵头课题、158.6亿元资金、分布全国27个省市的470个专项课题牵头单位实施财务验收。二是做好中央级科学事业单位修购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科学合理编制2013~2015年修缮购置专项预算,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对各单位申报项目进行专业评审,保证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积极协调落实资金。
(五)建立转移支付项目预算编制新程序。明确提出转移支付项目预算编制采取“两上两下”程序,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规定的格式、程序编制和申请项目预算。明确预算编制的时效性,强化预算编制的程序性,提高预算编制的计划性,增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维护预算编制的严肃性。
四、推进信息化建设,提高管理水平
一是完善卫生规划财务信息交流平台栏目和内容;开发即时通讯功能,实现平台及时传递信息;研究完善功能,提升利用效率。二是推进医改重大专项网络化管理,完善医改重大专项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数据库,提高医改重大专项信息化管理水平。三是完善预算执行管理信息系统,指导和督促各预算单位按月填报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情况,有效提高预算管理效率,促进预算执行进度目标任务的完成。四是个性化开发卫生部会计核算和预算管理控制系统,初步完成财务管理系统与账务处理系统的衔接、数据信息转录、核对工作,顺利实现从单纯会计核算账务处理系统过渡到预算管理控制系统。
五、强化人员培训,加强队伍建设
贯彻落实“人才强卫”战略,实施卫生规划财务人才队伍“335工程”,即面向领导干部、领军人物、全体工作人员等3个层次,强化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等3个方面,覆盖财务、审计、基建、价格、设备管理等5个领域,逐步建立专业型、研究型、综合型“三型”队伍,全面提升规划财务队伍整体素质和业务能力。同时,专门印发《关于做好卫生规划财务人员培训工作的通知》,将卫生规划财务人员培训纳入本地区总体规划,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分对象、分结构、分岗位进行针对性和分类培训;构建科学培训体系,突出培训重点、注重培训效果;建立科学考核体系,强化绩效考核;保障经费,加大宣传;注重构建长效机制。2012年2月举办卫生部预算管理单位负责人经济管理培训班,邀请财政部和监察部有关人员、长期从事卫生经济领域研究的专家,结合政策规定和工作实际,对卫生部预算管理单位经济管理的重点内容作了深入细致的专题讲解。2012年11月举办卫生规划财务管理干部培训班,围绕当前医改形势及规划财务工作中的预算、基建、设备、审计、价格和廉政建设等方面进行专题讲座。
六、加强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一)建立健全资金监管制度。研究制订《卫生部项目资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将部门预算安排的项目资金,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卫生项目资金,接受国(境)外资助的卫生国际合作项目资金以及其他卫生项目资金全部纳入监管范围,实现资金监管全覆盖。明确资金监管重点,建立资金监管计划制度,规范资金监管程序。强化监管工作的计划性、科学性、时效性和可操作性,改变过去多头监管、无序监管、力量分散、重复检查等工作状况。
(二)加强内部审计。一是贯彻落实中央要求,研究制定《卫生部直属单位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和《卫生部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工作规则》,并在新的工作规则指导下,对9位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二是召开3次卫生部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研究了5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报告提出的问题和需要关注的事项以及处理意见,听取第2次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要求整改单位提交的整改方案。同时,分别召开内部审计工作汇报会、座谈会和培训会,推进内部审计工作全面开展。
(三)推进防治“小金库”工作常态化。全面总结3年来“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客观评价“小金库”治理工作。发布“小金库”治理工作公告,推进“小金库”治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通报表扬“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中的先进个人,督促有关单位完成“小金库”问题整改。督促有关单位加强制度建设和教育培训,着力堵塞财务和资产管理漏洞,增强领导干部遵守财经纪律意识。
(四)创新资金监管手段。建立卫生总费用核算平台、政府卫生投入监测平台、医改资金监管平台,实现全国范围资金监管全覆盖。改革创新监督检查方式,提高资金监管的有效性、权威性。加大各级卫生、财政等部门联合监督检查力度,引入审计监察专门机构等外部力量,发挥社会中介机构和公众力量,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监督检查格局。推行信息化手段,实现监管工作全程化、常态化和及时化。
(五)认真组织开展专项资金综合督导检查。一是委托项目资金监管中心开展2012年度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项目和卫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督导检查,共组织8个督查组赴北京、河北等16个省(区、市)开展督查工作,进一步摸清各地卫生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找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二是对审计署通报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审计调查情况中涉及到有关省市进行重点督促整改。三是开展新农合基金监督检查,在各省自查自纠的基础上配合基层单位开展重点检查。
(原卫生部规划财务司供稿 柳静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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