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7-24 作者:
[大]
[中]
[小]
摘要:
2012年,国土资源财务管理工作围绕重点工作布局,探索改革和完善国土资源经济政策,积极落实各类资金,强化预算执行和财务监督,充分发挥了财务工作对国土资源事业的服务和保障作用。
一、加强政策研究和转化,完善国土资源经济政策
(一)加强国土资源专项支出制度建设和政策研究。完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以下简称新增费)使用管理。与财政部联合印发新修订的《新增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扩展新增费支出范围,规范中央对地方新增费转移支付预算管理,为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和有效补充耕地,特别是推进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开辟了新的资金渠道。会同财政部颁布新修订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提高土地整治项目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规范性,推动土地整治工作规范、有序开展。会同财政部研究国家级地质遗迹保护专项资金、矿山地质环境专项资金管理相关问题措施,规范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加强经济政策研究和储备。会同税务总局开展增减挂钩试点中耕地占用税政策研究,推进政策完善。
(二)继续推进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税费改革。进行矿产资源经济调节手段综合改革相关研究,深化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完善矿产资源有偿...
2012年,国土资源财务管理工作围绕重点工作布局,探索改革和完善国土资源经济政策,积极落实各类资金,强化预算执行和财务监督,充分发挥了财务工作对国土资源事业的服务和保障作用。
一、加强政策研究和转化,完善国土资源经济政策
(一)加强国土资源专项支出制度建设和政策研究。完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以下简称新增费)使用管理。与财政部联合印发新修订的《新增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扩展新增费支出范围,规范中央对地方新增费转移支付预算管理,为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和有效补充耕地,特别是推进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开辟了新的资金渠道。会同财政部颁布新修订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提高土地整治项目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规范性,推动土地整治工作规范、有序开展。会同财政部研究国家级地质遗迹保护专项资金、矿山地质环境专项资金管理相关问题措施,规范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加强经济政策研究和储备。会同税务总局开展增减挂钩试点中耕地占用税政策研究,推进政策完善。
(二)继续推进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税费改革。进行矿产资源经济调节手段综合改革相关研究,深化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完善矿产资源有偿使用费征收管理工作中若干问题补充规定,维护国家矿产资源所有者权益。配合财政部推进资源税改革,扩大资源税从价计征试点范围,在湖南、湖北开展部分金属矿产品的资源税从价计征试点。
(三)加强和规范土地出让收支管理。开展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的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研究,提出规范土地出让收支管理、完善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制度的政策措施,并会同财政部研究进一步强化土地出让收支管理的措施。会同财政部开展增减挂钩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情况研究。
(四)配合相关部门完善土地税费制度。经国务院同意,与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西藏自治区新增费政策问题的复函》,明确西藏新增费优惠政策。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批示精神,配合财政部开展西北未利用地开发利用调研,研究提出支持西北未利用地开发的新增费政策。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批示,对西部地区光伏发电、风电建设使用未利用地的供地方式、地价等问题进行分析,提出支持光伏发电发展的新增费和土地管理政策,配合国家能源局制定支持光伏发电发展的指导意见。配合财政部推进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制定开展房地产税改革的试点方案。
二、加强预算管理,提高资金保障程度
(一)围绕中心服务事业发展,落实各项资金预算。2012年度共落实国土资源专项资金预算524.48亿元,为国土资源事业正常运转和国土资源重大专项的开展提供坚实的资金保障,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地质灾害防治、找矿突破战略行动、矿山环境治理、资源综合利用等一系列服务民生、促进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提供有力支撑。完善中央分成新增费采用因素法分配方式,集中资金支持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继续支持宁夏、黑龙江等省区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其中,批复落实2012年部门预算76亿元,同比增长6%。
(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按财政部要求,组织开展部分项目的绩效目标编报审核工作,对纳入财政部试点的项目进行绩效考评,并委托第三方对其中部分项目开展具体绩效评价,取得较好效果,国土资源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获财政部通报表扬。在总结近几年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和绩效评价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借鉴部分地方财政部门和中央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做法和经验,研究起草《国土资源部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
(三)加强预算执行管理,落实预算执行责任。组织各单位编报预算实施方案,审核并通报预算实施方案编报情况,并将其纳入本部绩效管理评价指标体系。继续实行预算执行约谈、重点督导和预算执行情况按季通报制度,督促所属单位推进重大项目工作安排,切实加强预算执行管理,预算执行率较上年提高6%。印发《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单位建立预算执行管理责任制度、预算实施方案备案制度、预算执行通报督办及预警制度。
(四)做好国土资源专项收入的征管工作。围绕增收工作,积极主动服务,严格专项收入监管。截至2012年底,国土资源系统征收的国土资源专项收入共550亿元,较上年增长19%。对矿业权审批登记中矿业权有偿处置的情况进行审查,受理相关企业缴纳价款的申请,会同财政部批复8个地勘单位价款转增国家基金。
三、继续强化财务监督,规范财务行为
(一)积极开展财务预算公开。印发《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建立财务信息公开制度的通知》,从2013年开始定期公开所属单位主要财务信息,以公开促监管。按照财政部要求,对社会公开本部2012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和2011年部门决算、“三公经费”决算,主动接受监督。利用局域网和国土资源部财务管理信息系统,公开编制年度部门预算的要求、项目预算编报审核情况、专项预算审核编报情况及年度试点项目绩效目标,促进预算信息公开、透明。
(二)强化审计、财务监督。配合审计署做好2011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务收支情况及决算(草案)审计意见反馈工作,督促被审计单位按时整改落实,配合财政部检查组做好预算、资产、财务管理情况的专项检查。继续开展内部审计,组织开展新一轮内部审计工作,并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三)加强专项资金监管。会同财政部对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设专项2011年工作进行全面评估,开展专项实施情况检查和绩效评价工作。会同财政部对10省土地整治示范省建设、19省资源枯竭城市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和国外矿产资源风险勘查项目进行稽查和专项检查。对地质矿产调查评价专项等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调研,进一步完善专项组织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依据财务信息系统加强日常监管。充分发挥财务管理信息系统功能,重点对各单位大额资金、“三公经费”等重要经济业务实行网上实时监控,及时发现、纠正不规范财务行为,印发15期财务会计工作日常监督快报,强化财务运行全程监管。
四、夯实工作基础,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一)加强财务制度建设。印发《关于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制度建设的通知》,建立起对各单位财务制度的备案制以及制度执行效果的定期检查和评估制度。印发《国土资源部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和《考核评分细则(试行)》,促进各单位财务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精细化管理。制定《国土资源部财务管理履职效能评估管理办法》,完成对所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履职效能评估。
(二)加强财务资产管理基础工作。根据国有资产使用管理权限,审核批复部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废、房地产权划拨等资产处置事项。开展财政票据管理和使用情况专项检查,组织部属各单位自查,并向财政部报送财政票据管理和使用工作情况。做好在京单位土地资产权属档案管理、银行账户管理工作、部属在京单位出国购汇和核汇、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摸底等财务资产基础管理工作。
(三)完成各类财务决算工作。审核汇总并向财政部报送国土资源部2011年度部门、住房改革、固定资产投资和企业财务决算,批复了所属单位2011年度部门决算。国土资源部部门决算已连续8年被财政部评为一等奖,固定资产投资决算获通报表扬。按要求审核汇总并分别向财政部和国管局报送《国土资源部2011年度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统计报表》和《2011年度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决算报表》。
(四)加强财务会计人员培训。组织撰写国土资源系统财务管理培训教材,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财务会计人员培训。2012年度组织开展了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培训、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会计核算、预决算编制及国库集中支付等业务培训;开展了基层国土资源系统财务人员的国土资源专项收入管理、财务人员综合素质培训等。此外,注重开展网络业务培训及指导,定期开展会计处理等业务网上视频培训,设置财务管理信息系统、部门决算编报等QQ业务交流群。通过培训,进一步增强财务人员依法理财的意识,提高财务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
(国土资源部财务司供稿 邱刚执笔)
相关推荐
主办单位:中国财政杂志社
地址:中国北京海淀区万寿路西街甲11号院3号楼 邮编:100036 电话:010-88227114
京ICP备19047955号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0967号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署)网出证(京)字第3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