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7-24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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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加强企业产权管理
一是开展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转企改制相关工作。配合新闻出版总署举办政策培训班,对相关部门单位进行清产核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产权登记等方面的培训。审核报刊出版单位改制方案56件,批复清产核资立项和结果共45件。二是规范国有文化企业产权登记工作。办理产权登记事项53件,其中:占有产权登记17件,变动产权登记36件,涉及变更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企业管理部门、组织形式、实收资本共43项,保证产权归属清晰、产权登记完备、产权责任明确。三是开展资产评估备案工作。办理企业国有资产评估备案事项8件,探索建立专家论证机制,对重要资产评估备案项目组织专家评审3次,审核提出规范评估报告、方法运用和评估依据等问题70项,调增国有资产价值4300万元。四是依法办理产权转让审核工作。办理企业国有资产无偿划转事项2件,产权转让事项1件。积极协调中国经济出版社无偿划转事宜,召开专题会议,与中宣部、国资委、新闻出版总署、中石化等有关方面反复沟通,推动企业产权合理配置、有序流转。五是加强版权资产运营和管理。针对国有文化企业版权资产管理薄弱的问题,研究起草《关于加强国有文化企业版权资产管理的指导意见》...
一、加强企业产权管理
一是开展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转企改制相关工作。配合新闻出版总署举办政策培训班,对相关部门单位进行清产核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产权登记等方面的培训。审核报刊出版单位改制方案56件,批复清产核资立项和结果共45件。二是规范国有文化企业产权登记工作。办理产权登记事项53件,其中:占有产权登记17件,变动产权登记36件,涉及变更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企业管理部门、组织形式、实收资本共43项,保证产权归属清晰、产权登记完备、产权责任明确。三是开展资产评估备案工作。办理企业国有资产评估备案事项8件,探索建立专家论证机制,对重要资产评估备案项目组织专家评审3次,审核提出规范评估报告、方法运用和评估依据等问题70项,调增国有资产价值4300万元。四是依法办理产权转让审核工作。办理企业国有资产无偿划转事项2件,产权转让事项1件。积极协调中国经济出版社无偿划转事宜,召开专题会议,与中宣部、国资委、新闻出版总署、中石化等有关方面反复沟通,推动企业产权合理配置、有序流转。五是加强版权资产运营和管理。针对国有文化企业版权资产管理薄弱的问题,研究起草《关于加强国有文化企业版权资产管理的指导意见》,促进企业盘活版权资产,提高经济效益。六是贯彻落实《关于贯彻国务院决定加强文化产权交易和艺术品交易管理的意见》,研究起草《关于加强中央文化企业产权转让管理的通知》和《中央文化企业产权交易操作规则》,推动文化企业国有产权规范有序流转。七是加强相关业务指导与服务。与中评协联合举办清华大学资产评估高级研修班。汇编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编制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管理主要环节流程图,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为企业提供政策解答与咨询服务。
二、规范企业财务监管
一是开展国有文化企业财务统计评价。参照国家统计局关于文化及相关产业的统计分类(2012),对2011年度国有文化企业财务决算数据进行筛选统计,掌握国有文化企业的户数、资产规模、分布、结构、盈利能力等资产和财务状况,为下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制定发展规划、调整产业布局、整合文化资源提供数据支持和决策依据。二是加强中央文化企业财务决算管理。对2011年度财务决算进行验审和考评,对2012年度财务决算进行布署和培训。起草上报《所出资中央文化企业2011年度财务会计决算情况报告》,为科学评价企业、保障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足额收缴奠定基础。三是提高国有资产基础管理信息化水平。根据产权、财务等业务管理需求进行系统功能设计,申请“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信息平台”项目立项。完成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清产核资软件系统,为经营性报刊出版单位转制改制中国有资产管理提供信息化技术支持。
三、提高预算管理水平
一是组织2012年国有资本预算收缴工作。将财政部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中央文化企业全部纳入国有资本预算实施范围。印发《关于做好2012年度国有资本收益收取工作的通知》,召开专题工作会,圆满完成收益收缴。二是组织2012年国有资本预算支出安排工作。印发《关于中央文化企业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项目计划的通知》,召开预算编报工作布置会以及项目申报答辩会,认真开展项目审核,提出资金安排方案并完成资金下达。三是开展2011年度国有资本预算支出进度监督检查。对部分企业2011年资本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实地检查,加强监督指导。多次召开资本预算项目实施座谈会,约谈企业相关负责人,督促加快项目实施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四是完成全年部门预算管理工作。切实履行对中国出版集团、中国对外文化集团部门预算管理职责,及时批复下达集团2012年部门预算,合理保障集团全年用款需要。协调推进2012年预算公开,提高部门预算透明度。顺利完成2012年部门决算审核,2013年部门预算编制审核。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指示精神,积极做好《中国大百科全书(第三版)》编撰项目预算申报工作,促进编撰工作顺利开展。五是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工作。合理把握预算支出进度,及时反馈预算执行预警报表,全年预算执行工作从未出现预警。
四、推动企业改革发展
一是推动企业股改上市。办理完成中国科技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等国有股权管理方案及部分国有股权转持方案。召开协调会,研究中国教育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重组上市资产评估等事项。支持中广传播集团有限公司设立股份公司评估总体方案及相关问题研究。二是推动企业规模化、集约化发展。支持中国财经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文艺出版传媒集团公司组建工作。支持经济日报社组建中国经济传媒集团公司,及时办理注资及8家子企业无偿划转涉及的变动产权登记事项。研究组建中国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有关事宜,落实中央财政注册资本金。三是加强企业重大事项日常管理。审核批准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民主与建设出版社公司制改造方案。办理中国检察出版社、中国华侨出版社、学苑出版社等注册资本变动事项及中国文化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动漫集团有限公司等章程变更事项。四是探索建立企业改革发展支持平台。起草文化投资控股公司设立方案,搭建中央文化企业改制重组的操作平台和文化产业投融资平台。研究组建资产经营公司推动出版资源市场化流转,调动出资人和行业监管双重手段,以公司化方式盘活出版资源。
五、加强企业负责人管理
一是开展中央文化企业负责人述职工作。组织中国出版集团、中国对外文化集团公司、中国教育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东方演艺集团有限公司、中广传播集团有限公司、人民卫生出版社有限公司等6家中央文化企业进行述职试点,推动企业负责人积极主动、廉洁高效地履行职责。二是办理企业法定代表人变更和管理层任免确认。审核企业领导班子任免材料,办理世界知识出版社等财政部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中央文化企业法定代表人变更22件,领导人任免确认5件,有效保障出资人权益。三是研究制定中央文化企业总会计师、外派监事等管理办法。明确任职条件、选拔程序及相关职责,确保权责统一,完善企业治理结构。四是研究制定中央文化企业薪酬管理办法。明确考核依据、范围、周期、指标、程序等事宜,将业绩考核结果与薪酬收入密切挂钩,探索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
六、促进产业全面振兴
一是及时下达2012年度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2012年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规模为34亿元,比上年大幅增加70%,共支持项目621个,比上年增加37.39%。专项资金在坚持扶优扶强的基础上,注重东中西部及不同行业间的相对均衡,向中西部地区、特色文化产业和新兴文化业态适当倾斜。资金分配工作首次引入专家评审机制,把按行业分类调整为按支持方向分类,提高资金分配的科学性、规范性和针对性。二是加大对重点项目支持力度。在分析研究我国文化产业发展形势的基础上,突出由财政部主导实施,强调其全局性、综合性、引领性、关键性,重点支持高新技术格式电影产业化应用、扶持示范性文化产业投资基金等项目。三是推动中国文化产业投资基金健康发展。支持基金管理公司投资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等多个项目,为下一步业务拓展奠定基础。四是扩大2013年度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规模。积极与有关方面协调沟通,核定2013年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规模为48亿元,比2012年增加14亿元。五是组织召开、积极参与相关会议。召开文化企业“走出去”、文化产业园区建设座谈会,召集中宣部、文化部、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商务部等部门,就文化企业“走出去”、文化产业园区建设有关问题进行研究。积极参与全国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工作会议、文化与科技融合座谈会、文化企业“走出去”工作座谈会、金融支持文化产业发展专题座谈会等专题会议,积极履行财政职能,推动文化产业快速发展。
七、深入开展调查研究
一是完成国有文化企业发展系列研究报告。落实中央领导指示精神,组建专门课题组,全面调查、统计、分析国有文化企业发展情况,完成《国有文化企业发展沿革、现状与趋势》、《中央文化企业发展报告》、《地方国有文化企业发展报告》等6份系列研究报告。二是深入文化企业开展调研。赴中国出版集团、中国对外文化集团、中国东方演艺集团、中国动漫集团、国家中影数字制作基地、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保利集团、华录集团、华侨城集团北京欢乐谷、人民搜索、歌华集团以及盛大文学、乐视网等有代表性的国有和民营文化企业调研,全面了解企业运营情况,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更好地服务企业发展。三是深入地方开展调研。赴上海、江苏、重庆、广东、山西、河北、贵州、湖南等地就国有文化资产管理及文化产业发展情况进行调研,广泛听取意见建议,推动相关工作开展。四是组团赴国外考察文化产业发展情况。考察美国、加拿大相关政府部门和文化企业,加强交流,借鉴经验,为更好地制定我国文化产业财政政策奠定基础。五是编辑出版《国有文化企业发展报告(2012)》。参照文化蓝皮书的模式,编辑出版首部国有文化企业白皮书——《国有文化企业发展报告(2012)》,首次发布国有文化企业统计数据,从多角度分析国有文化企业发展状况,摸清国有文化企业家底。六是开展专项课题研究。完成国家社科基金特别委托项目《文化产业振兴政策与法律研究》;完成财政部干部教育培训中心立项课题《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基本制度研究》,形成《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立法建议;完成文化企业人才教育培训课题研究,形成《全国国有文化企业人才教育培训需求调查报告》及《文化企业人才教育培训行动计划》;组织实施《中央文化企业财务监督管理规范化研究》课题,提出中央文化企业财务监督管理思路和制度框架;组织实施《文化企业资产评估研究》课题,深入开展文化企业资产抵质押、上市并购、版权资产等领域的评估研究;组织实施亚洲开发银行立项课题《中国文化产业发展政策研究》,推动构建系统、科学的文化产业发展政策支持体系。
八、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一是出台《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全面掌握、动态监管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产分布与变动情况。二是出台《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完善中央文化企业资产评估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内容和程序,保障国有资产价值评估的合理性和规范性。三是印发《关于做好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管理的通知》,明确管理原则、支出重点、管理流程、绩效考评、监督检查等问题,规范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四是印发《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文化企业清产核资工作表的通知》,规范中央各部门各单位报刊出版单位转制改制清产核资工作。五是印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央文化企业注册资本变动行为的通知》,加强监管职能,规避决策风险,规范中央文化企业注册资本变动行为。六是印发《财政部 中宣部关于明确中央各部门各单位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转企改制中出资人的通知》,根据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主管主办部门的不同情况,明确出资人有关事项,加快推动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转企改制工作。七是修订印发《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明确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培育骨干文化企业等六大支持方向,对资金管理模式作出多项改进,进一步增强中央财政对文化产业发展的保障功能。
九、完善文资监管机制
一是筹备召开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领导小组第一次工作会议,研究完善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体制相关问题,部署加强国有文化资产管理工作。二是召开11个省市国有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座谈会,了解地方国有文化资产管理工作情况,研究理顺管理体制、健全管理制度、提升管理水平等方面的思路和举措。三是研究制定《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明确监管机构、工作机制、法律责任及各类管理事项,为规范和加强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建立新型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体制奠定基础。四是加强对地方国有文化资产管理工作的指导,推动尚未成立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专门机构的地区成立相应机构,加强有关政策的统筹协调,完善国有文化资产监管体系。2012年,北京、山西、湖南、陕西、云南、浙江等地陆续成立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专门机构,为加强国有文化资产管理、确保国有文化资产保值增值提供组织保障。
(财政部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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