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7-24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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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2年,农业综合开发财务管理工作认真贯彻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以及全国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培训班暨财务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农业综合开发目标任务,增加投入,规范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任务。
一、多渠道筹措农业综合开发资金
2012年,农业综合开发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多渠道增加投入,全年累计投入资金566.28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289.91亿元,占总投资的51.20%;地方财政资金144.58亿元,占总投资的25.53%;银行贷款4.17亿元,占总投资的0.74%;自筹资金127.62亿元(含农村集体、农民群众和项目建设单位筹集的现金、实物和投劳折资),占总投资的22.54%。
(一)中央财政加大投入力度。2012年,中央财政预算投入农业综合开发资金289.91亿元,比2011年增加59.69亿元,增长25.93%。同时,继续加强与国际金融组织的合作,圆满完成全球环境基金赠款适应气候变化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收尾工作,全力做好世界银行贷款可持续发展农业项目(2亿美元)、亚洲开发银行贷款农业综合开发项目(2亿美元)的实施准备工作。
(二)督促地方落实财政投入资金。继续选择部分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进行“地方先行投...
2012年,农业综合开发财务管理工作认真贯彻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以及全国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培训班暨财务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农业综合开发目标任务,增加投入,规范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任务。
一、多渠道筹措农业综合开发资金
2012年,农业综合开发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多渠道增加投入,全年累计投入资金566.28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289.91亿元,占总投资的51.20%;地方财政资金144.58亿元,占总投资的25.53%;银行贷款4.17亿元,占总投资的0.74%;自筹资金127.62亿元(含农村集体、农民群众和项目建设单位筹集的现金、实物和投劳折资),占总投资的22.54%。
(一)中央财政加大投入力度。2012年,中央财政预算投入农业综合开发资金289.91亿元,比2011年增加59.69亿元,增长25.93%。同时,继续加强与国际金融组织的合作,圆满完成全球环境基金赠款适应气候变化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收尾工作,全力做好世界银行贷款可持续发展农业项目(2亿美元)、亚洲开发银行贷款农业综合开发项目(2亿美元)的实施准备工作。
(二)督促地方落实财政投入资金。继续选择部分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进行“地方先行投入试点”工作,并通过加大地方财政投入资金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力度、根据检查结果认真落实各项奖惩措施等,督促各地在预算中足额落实地方财政投入资金。同时,鼓励和支持各地区积极争取将土地出让金收入等其他相关资金用于农业综合开发投入。2012年,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共投入财政资金144.58亿元,比2011年增加14.58亿元。
(三)信贷及其他社会资金投入稳步增长。2012年,农业综合开发完善“民办公助”投入机制,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发动项目区农民群众自愿筹资投劳,通过财政补助及贷款贴息等方式,吸引带动农民群众、企业自筹资金(含实物、投劳折资)和银行贷款131.8亿元投入农业综合开发(不含通过贷款贴息“撬动”的银行贷款811.16亿元)。同时,积极开展土地治理贷款贴息项目试点工作,探索运用财政贴息方式引导金融资本投入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二、坚持集中投入,突出支出重点
(一)以粮食主产区为重点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为贯彻落实副总理回良玉在全国农业综合开发工作会议上提出的“资金安排要向高标准农田建设聚焦,项目布局要向粮食主产区聚焦”(以下简称“两个聚焦”)要求,农业综合开发进一步突出支出重点,着力加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保证国家粮食安全。一是重点投入粮食主产区。13个粮食主产省投入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280.19亿元,占财政资金总投入的64.49%。同时,要求各省进一步向粮食主产县特别是《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2009~2020年)》确定的800个产粮大县倾斜,实现项目布局向粮食主产区聚焦,打造全国粮食核心产区。二是重点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综合开发中低产田改造、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完成投资334.13亿元,累计改造中低产田、建设高标准农田2909.58万亩。同时,继续加大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扶持力度,完成财政资金投资18.96亿元,为中低产田改造和高标准农田建设提供可靠的水源保障。三是进一步提高土地治理项目亩投资标准。考虑到近年来建材价格上涨、劳动力成本升高等因素,为保证项目工程建设质量,将平原地区中低产田改造项目亩投资标准(含中央和地方财政资金、乡村集体自筹资金、农民筹资和投劳折资)由910元提高到980元。
(二)积极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2012年,农业综合开发继续大力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一是吸引信贷资金和社会资本投入。继续开展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的合作,通过贷款贴息的方式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帮助龙头企业缓解融资难问题。2012年,中央财政支出贷款贴息资金24.11亿元,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3086个,共“撬动”各类金融机构贷款约811.16亿元;支出财政补助资金15.76亿元(不含部门项目资金,下同),带动项目单位安排自筹资金约63亿元,为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4倍。二是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扶持力度。突出财政补助项目扶持重点,以发展壮大区域优势主导产业和带动农民增收为目标,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的种植养殖规模化、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的扶持力度,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生产规模和市场化、组织化程度,增强其市场竞争力和示范带动作用。2012年,中央财政投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资金为10.1亿元,共扶持2297个农民专业合作社项目。
三、加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一)加快资金拨付进度。一是抓紧办理中央财政农业综合开发支出预算,做到项目计划一经批复或备案同意,迅速办理完毕拨款文件。截至2012年9月中旬,中央财政农业综合开发预算资金290亿元已全部拨付完毕。中央财政资金下拨后,地方各级财政部门也及时拨付项目资金。截至12月31日,全国省级财政实际拨付资金413.27亿元,占应拨付资金的99.89%;地(市)级财政实际拨付资金227.10亿元,占应拨付资金的99.44%;县级财政实际拨付资金422.99亿元,占应拨付资金的95.89%。二是按照《财政部关于提前通知转移支付指标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办理支出预算文件,提前通知2013年土地治理项目中央财政存量资金转移支付预算指标211亿元,占2012年农业综合开发转移支付预算数的76%。三是根据《财政部关于编报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拨款进度表的通知》,要求地方定期上报拨款进度,并把各地资金拨款进度做为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决算评比的内容之一进行考核,在分配中央财政资金时予以体现。
(二)加强资金决算工作。一是开展决算汇总分析工作。在对各地报送的2011年度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决算进行初审和集中汇审的基础上,对全国农发资金决算进行汇总分析,编辑整理题为“2011年度全国农业综合开发资金预算执行情况”的《情况反映》。二是开展决算评比工作。按照《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决算和项目统计工作评比暂行办法》规定,开展全国决算评比工作,印发《财政部关于2011年度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决算编报情况的通报》,并将评比结果纳入2013年中央财政农发资金分配的工作质量因素予以考核,督促各地和各有关部门不断提高决算编报质量。三是印发《财政部关于布置2012年度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决算工作的通知》,对2012年度决算工作进行布置。
(三)积极催缴中央财政资金。一是积极催收到期有偿资金。依据《农业综合开发财政有偿资金呆账核销和延期还款办法》,对2011年到期的中央财政农业综合开发有偿资金呆账及延期还款项目进行处理。全国共核定中央财政有偿资金呆账核销及延期还款项目资金5.66亿元,有效缓解有偿资金债务风险。扣除呆账核销和延期还款资金后,各省(区、市)到期的16亿元有偿资金,已按照《关于中央财政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收缴方式有关事宜的通知》要求,在财政部办理2011年中央与地方财政年终结算时以扣款的方式回收;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农业部农垦局的到期有偿资金0.5亿元已在规定时间内缴入中央财政汇缴专户。二是及时收缴投资参股资金收益。2012年,各地共上缴投资参股国有股权收益1.28亿元。其中,国有股权转让收入0.93亿元(含本金),国有股权分红收入0.35亿元。
(四)加大资金监管力度。一是不断强化内部监督。根据《国家农业综合开发综合检查办法》,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对全国34个省(区、市,不含厦门和深圳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广东省农垦总局以及5个中央部门的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和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面综合检查。同时,还对“地方先行投入”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开展专项检查。二是自觉接受外部监督。配合审计署做好2011年度中央财政农业综合开发预算执行情况审计以及部长谢旭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配合财政部监督检查局做好2011年公共预算执行情况检查、中央预算支农资金检查以及国务院纠风办开展的“三农”资金检查等工作。三是严肃处理违规违纪行为。对在检查、审计中发现违规违纪问题的地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分别给予扣减下年资金指标、暂停开发县资格等处理;对认真执行规章制度、资金管理规范、项目管理严格的地区,通过“综合因素法”在分配资金时给予一定奖励。促进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加强对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监督管理。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供稿 李鹏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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