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7-24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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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2年,财政部监督检查局认真履行会计监督职责,深入贯彻财政部党组提出的“大监督”理念,紧紧围绕宏观调控重点、社会关注热点和财政中心工作,在组织方式、检查手段、工作质量、检查成效等方面实现了新突破,在推动会计监管跨境合作、提高会计监督法制化和信息化水平等方面取得了新成效,推动会计监督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深入开展会计监督检查
2012年,在财政部监督检查局统一组织下,各专员办、省级财政部门分工明确、紧密协作,贯彻“八统一”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会计监督的协同效应;切实强化对检查工作的组织指导,充分发挥会计监督的规模效应;严肃查处一批财务核算、信息披露、内部控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发挥了会计监督的规范效应。
(一)组织专员办开展联合联动检查。
1.集团作战,突出重点。2012年财政部紧紧围绕宏观调控重点、社会关注热点和财政中心工作,组织专员办选择重点行业开展联合联动检查。一是围绕确保国家能源安全,针对煤炭、发电、电网这一完整的产业链,组织专员办对中央骨干能源企业开展联合联动检查,发现人为调节收入成本、薪酬福利发放不规范、主辅业分离不彻底等一批典型问题,并同步开展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12年,财政部监督检查局认真履行会计监督职责,深入贯彻财政部党组提出的“大监督”理念,紧紧围绕宏观调控重点、社会关注热点和财政中心工作,在组织方式、检查手段、工作质量、检查成效等方面实现了新突破,在推动会计监管跨境合作、提高会计监督法制化和信息化水平等方面取得了新成效,推动会计监督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深入开展会计监督检查
2012年,在财政部监督检查局统一组织下,各专员办、省级财政部门分工明确、紧密协作,贯彻“八统一”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会计监督的协同效应;切实强化对检查工作的组织指导,充分发挥会计监督的规模效应;严肃查处一批财务核算、信息披露、内部控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发挥了会计监督的规范效应。
(一)组织专员办开展联合联动检查。
1.集团作战,突出重点。2012年财政部紧紧围绕宏观调控重点、社会关注热点和财政中心工作,组织专员办选择重点行业开展联合联动检查。一是围绕确保国家能源安全,针对煤炭、发电、电网这一完整的产业链,组织专员办对中央骨干能源企业开展联合联动检查,发现人为调节收入成本、薪酬福利发放不规范、主辅业分离不彻底等一批典型问题,并同步开展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检查,为确保国家资源能源安全和强化垄断行业监管提供有价值的信息。二是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组织专员办对部分一线城市的保障性住房项目进行检查,检查发现保障性住房在规划建设、资金管理使用、项目进度、审核分配等方面存在的一系列问题,引起地方政府的高度重视。此外,组织专员办对大型跨国零售企业开展检查,较为全面地了解其成本利润构成、税负水平等情况,为下一步推动流通领域改革提供第一手资料。三是围绕推动资本金融市场稳定发展,重点选择部分上市公司和拟上市公司对其执行会计准则和内部控制规范情况开展检查,发现一些企业故意粉饰报表、信息披露不充分、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等违规问题,进一步推动了会计准则和内控规范的有效执行。
2.开拓进取,创新机制。2012年财政部以对总部总行检查为突破口,组织专员办通过联合联动的方式,对重点企业从上至下进行系统性的全面检查,检查内容涵盖会计核算、财务管理、信息披露、内部控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资金使用、税款缴纳等方面,发挥了会计监督全方位的规范效应。一是注重查前调研。通过开展调研、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听取对检查的意见建议,并要求企业、事务所开展自查。主动与国务院国资委、审计署、税务总局、证监会等部门进行充分沟通,避免重复检查。二是周密制定工作方案。财政部组织各牵头专员办,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制定详细的联合检查工作方案,做到组织架构到位、任务分配到位、关注重点到位、沟通协调到位、风险防控到位。三是集中进点扩大影响。对联合检查单位,采取集中进点的方式,由监督检查局负责人带队,全体参检办参加集中进点,相关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全部参会,各有关央企还通过视频会议形式向所有二级单位进行现场传达,为检查开展创造良好环境。四是加强过程指导和质量控制。财政部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刘建华看望正在检查一线的同志,并对检查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检查过程中,财政部先后召开了中期汇报会和集中审理会,对检查工作进行指导把关。此次检查投入力量大、涉及范围广,检查规模和力度是历年来最大的一次。35个专员办中有34个参与了联合检查工作,联合检查已经成为专员办会计监督工作的主要方式。
(二)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开展上下联动检查。2012年财政部围绕确保国家经济安全和促进改善民生,选取粮食行业、能源行业、保障性住房等重点行业,组织各地财政部门采取“部、省、市、县”四级上下联动形式开展会计监督检查,充分调动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属地化监管的积极性,有效扩大会计监督的覆盖面,全面加强会计监督工作。2012年地方财政部门投入22352人,检查企事业单位24786户,检查发现违规问题817.61亿元,补缴税款5.37亿元,扩大了会计监督的规模效应和社会影响。
1.联合联动,突出检查重点。2012年,围绕服务国家宏观调控,财政部组织各地财政部门围绕财税体制改革和保障改善民生,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保障性住房、粮食、能源行业开展联动检查。21个财政厅(局)选择承担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房地产企业和房地产管理部门开展检查,检查发现建设用地及建设规划不科学、地方配套资金压力大、滞留和超范围列支、保障对象界定不清等问题;20个财政厅(局)开展了对粮食行业的检查,检查发现会计基础工作薄弱、会计人员无证上岗、滞留专项资金、未及时完成储备任务等问题;27个财政厅(局)开展了对能源行业的检查,检查发现少缴税款、调节利润、未足额计缴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套取财政专项资金等问题。
2.统筹协调,完善监督机制。各地财政厅(局)召开全省会计监督工作会议,动员部署检查工作,对监督干部进行系统培训,大部分财政厅局的检查计划和方案经过厅长办公会研究通过,增强检查工作的针对性和科学性。各地财政部门切实加强与审计、纪检、税务、工商等相关部门,以及与专员办、注协和业务处室的沟通协作,积极探索开展联合检查,形成监管合力。部分省市制定业务考评办法,对检查工作进行考核和通报,并将考评结果与检查经费分配、先进表彰挂钩,有力调动了市、县财政部门的积极性。各地财政厅(局)建立和完善审理制度,并借助外部力量组成专家库,为检查工作提供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有效控制了行政风险。部分省市大力推广使用检查软件,利用即时分析监控系统和财政财会信息管理平台,实现对省直单位相关会计资料的电子化查询。
二、加大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力度
财政部门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行政监督,已经形成财政部和专员办以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为主、各地省级财政部门以非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为主的行政监管分工格局。财政部门充分发挥会计监督的独特作用,大力推动双向延伸检查模式,通过事务所延伸检查相关企业,根据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发现的问题延伸检查相关事务所,辐射效应明显,丰富了会计监督内涵,提升了会计监督层次。
2012年财政部在组织专员办对证券资格事务所完成“三年轮查一遍”的基础上,继续对国际“四大”会计师事务所开展联合检查,并延伸检查了一批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具有重要影响力的上市公司。检查情况表明,证券资格事务所执业质量明显提升,内部治理进一步优化,但也有部分事务所存在审计程序严重缺失、风险评估流于形式、专业判断出现重大错误、对分所管理失控、财务核算不规范等问题。同时,在检查内容上不仅关注事务所执业质量,还对事务所财务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内部控制、人员资质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发现对分所管理松散、未实现统一管理,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按现金收付制确认收入,个别事务所存在偷漏税等违规问题。
各省级财政部门按照“五年轮查一遍”的要求,采取全面自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对非证券资格事务所的检查力度。全国共5423户事务所报送了自查报告,各地财政部门重点检查事务所1370户,抽查审计、验资报告近11万份。地方财政部门检查发现,部分中小会计师事务所存在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质量控制流于形式、业务报备不及时、审计收费明显偏低等问题,个别会计师事务所还存在故意出具虚假审计报告的严重问题。针对检查发现问题,各地财政部门切实加大处理处罚力度,共对17家会计师事务所予以暂停执业、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等行政处罚,对26名注册会计师予以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暂停执业和警告的行政处罚。
三、扩大会计监督影响力,做好公示公告宣传
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为提升会计监督工作的规范化和透明度,针对专员办和地方财政部门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和处理处罚情况,财政部连续对外发布了第二十三、第二十四、第二十五号检查公告,引起媒体和社会公众的广泛关注。中国政府网、新华网、人民网、中国新闻网和凤凰、新浪、搜狐、网易等门户网站以及《中国财经报》、《中国会计报》、《财政监督》等媒体第一时间进行了报道,对公告内容进行全文转载或专题报道,进一步增强了会计监督的威慑力和影响力。
财政部要求各地财政部门高度重视查前公示和查后公告制度的建立和完善。2012年33个省级财政部门、500多个市县区财政部门实现了查前公示,将检查的名单、内容等向社会进行公示。目前,全部省级财政部门和大多数市级财政部门均已建立检查公告制度,将检查结果和处理情况通过媒体向社会公众进行公开。各地通过公示公告有效扩大了会计监督影响,维护了《会计法》的权威。
四、注重对外交流,推动会计监管国际合作
通过开展双边交流与合作、参加国际监管会议等方式,财政部积极发展与有关国家和地区会计监管机构和国际组织的合作关系,切实加大对外宣传力度,扩大中国会计监督工作的国际影响力。2012年,经财政部党组批准,财政部成立了会计监管国际合作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财政监督的部领导任组长,部内监督检查局牵头,会计司、条法司、外经办、国际司、中注协等有关司局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
在中美审计监管谈判方面,财政部会同证监会与美方进行多轮磋商,抽调骨干力量与证监会组成联合工作组,顺利完成了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管委员会(PCAOB)来华观察工作,中美审计监管合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在内地与香港监管合作方面,财政部监督检查局与香港有关监管机构签订合作备忘录,建立完全相互依赖的监管合作机制,并进入具体实施阶段,在境内外产生了积极的示范效应。在与欧盟审计监管等效方面,继2011年欧盟正式宣布认可中国与欧盟实现审计公共监管等效之后,与欧盟主要成员国的审计监管合作取得积极进展。跨境监管合作的积极推进,进一步扩大了我国在国际会计监管领域的话语权和影响力,为保障“走出去”战略的实施创造了良好环境。
五、加强规范化建设,完善会计监督长效机制
(一)召开2012年会计监督工作总结交流会。2013年1月,在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召开会计监督工作总结交流会,审计署、国资委、证监会等相关部门和财政部条法司、企业司、会计司、中注协等司局负责人,财政部驻各地专员办、各省市财政厅(局)负责人,部分中央企业、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全国百强会计事务所负责人参加了会议。财政部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刘建华出席会议并讲话。14位财政厅和专员办代表做了交流发言,分别介绍了会计监督检查的做法和成效,交流了工作体会和经验。4家企业和会计师事务所做了交流发言,介绍公司和事务所财务管理、风险控制、内控体系建设等经验和做法。
(二)依法行政,做好审理复核和处理处罚工作。为确保处理处罚的客观公正,2012年财政部监督检查局针对专员办2011年检查的企业和事务所,组织集中审理,对检查程序、取证定性、处理处罚等环节进行严格复核把关。监督检查局专门成立了审理委员会,对处理处罚工作进行统一指导、集中把关,有效防范行政风险和廉政风险,做到依法行政、以理服人,得到被查单位的理解和配合。2012年审理工作还首次建立了约谈通报制度,向部分地方政府、中央企业、证券资格事务所通报检查发现问题和处理处罚意见,提出整改要求。为了进一步创新工作机制,2012年专员办现场检查工作结束后,在征求被检查单位意见之前,监督检查局将集中审理环节提前,组织对各个联合检查项目进行初审,并对专员办就地下发的处理决定实行备案制,有效加强了质量控制。
(三)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监管效率。为适应信息化时代的监管需要,财政部高度重视会计监督检查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检查工作的效率和效果。在2012年检查中,会计信息质量检查软件发挥了重要作用。专员办专门购置了服务器用于大型企业海量数据的采集和账表重建,安排专业人员为检查组提供现场及远程技术支持,保障检查软件的有效使用。结合联合联动检查的需要,各联合检查组搭建网络交流平台,在做好保密的前提下,通过网络交流工具传递检查资料信息上万条,大大提高了沟通协调的及时性。注册会计师行业行政监管信息系统二期成功上线,业务报备系统功能完善,对注册会计师行业日常监管的科学性、及时性大大提高,为下一步实现财务报表单一来源奠定了技术基础。
(四)加强成果利用,提升监管效果。各专员办以会计监督检查为切入点,围绕财税政策执行、财政资金管理使用、事务所本土化转制、煤电联动机制、保障性安居工程等多个领域开展深入调查调研,形成一批高质量的调研信息。据统计,2012年各专员办共上报各类信息457篇,被财政部采用刊发82篇,其中专题上报财政监督要情1期、案例专报3期、情况反映6期、研究资料1期,提出了大量针对性强的政策建议,有效提升了会计监督的成效。地方财政部门上报各类信息材料144篇,其中调研材料41篇,案例42篇,动态信息61篇,对粮食、能源、保障性住房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现状、存在问题和产生问题的原因进行了深度剖析,并提出了大量的政策建议,为规范地方财政资金管理发挥了重要作用。
(财政部监督检查局供稿 刘泳梅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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