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14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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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7年,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财务会计部门努力践行中央各项方针和总局党组新思路,突破规模,保障重点,推进改革,锐意创新,强化基础,统筹发展,稳步有序地推进了各项工作,为保障质检事业又快又好发展作出了贡献。
一、积极协调,保障系统资金投入
(一)基本建设投资力度加强,工作环境得到了较好的改善。2007年加大了对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和重点实验室的投资力度,基层检验检疫局的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推进。
(二)保障了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把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对一线执法装备和检验检疫仪器设备的投入,并动用22%的质检系统机动经费安排专项整治工作组经费,全面提升了检验检测和装备水平,为质检总局专项整治工作6个100%目标的全面实现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
(三)继续加大对“大通关”基础设施的投入,完成了35个直属检验检疫局“大通关”硬件平台的建设,大大提高了口岸通关效率和信息化监管能力。
(四)继续加大了对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支持力度。2007年通过中央财政专项转移支付和质检总局部门预算,安排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各类资金规模大幅度增长。尤其是在产品质量和食...
2007年,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财务会计部门努力践行中央各项方针和总局党组新思路,突破规模,保障重点,推进改革,锐意创新,强化基础,统筹发展,稳步有序地推进了各项工作,为保障质检事业又快又好发展作出了贡献。
一、积极协调,保障系统资金投入
(一)基本建设投资力度加强,工作环境得到了较好的改善。2007年加大了对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和重点实验室的投资力度,基层检验检疫局的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推进。
(二)保障了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把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对一线执法装备和检验检疫仪器设备的投入,并动用22%的质检系统机动经费安排专项整治工作组经费,全面提升了检验检测和装备水平,为质检总局专项整治工作6个100%目标的全面实现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
(三)继续加大对“大通关”基础设施的投入,完成了35个直属检验检疫局“大通关”硬件平台的建设,大大提高了口岸通关效率和信息化监管能力。
(四)继续加大了对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支持力度。2007年通过中央财政专项转移支付和质检总局部门预算,安排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各类资金规模大幅度增长。尤其是在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整治专项工作中,经质检总局争取,取得大规模转移支付资金,全部用于提升质量技术监督系统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实验室检测能力建设,改善一线执法检测装备、实验室设备购置等,使地方质量技术监督机构的经费保障、实验室能力建设、检测仪器和执法装备上了一个新台阶。
(五)进一步加快标准制修订项目的论证和审核工作,2007年标准制修订经费全面下达,确保了4000项急需项目的全面开展,为5000多个标准示范区和试点取得良好成效、国家关键技术标准推进工程的启动以及扩大我国在国际标准化活动中的话语权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保障。
二、进一步推进计划财务各项改革
(一)积极推进各项预算管理体制改革,部门预算管理模式更加科学。2007年在预算编报、预算管理等各个方面,通过出台制度、规范管理、加强监管等一系列措施,促进预算管理由“重分配”向“重管理”转变,进一步提高了预算制度的统一性、完整性和公平性,基本实现了要求明确、过程公开、权责明晰的预算编制规程,基本建立了项目预算的专家评审、项目库滚动管理、项目验收和绩效考评等管理制度。
(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向纵深推进,操作流程更加规范。质检系统共有324个预算单位纳入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范围,三级预算单位中行政单位已全部实行了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在此基础之上,质检总局一方面积极争取扩大财政直接支付的资金范围,申请提前恢复额度,另一方面加强与财政部和代理银行的联系,理顺工作环节,规范操作流程,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三)积极开展非税收入收缴改革,进一步推进电子支付试点工作。随着收支两条线改革的逐步深化,质检总局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了中央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依法组织行政收费和事业收入,做到了“依法收费、应收则收、应收不漏”。2007年,积极做好非税收入收缴核对工作和新收入分类科目下收费上缴工作,在天津检验检疫局进行电子支付的试点,确保收费收入及时、准确入库。2007年度收费额达到107亿元。
(四)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工作,注重提高采购效率和效益。2007年质检总局对系统内用车实行了统一采购,与国管局采购中心合作建立并使用了“质检总局车辆采购网上审批系统”。进一步改进了集中采购的程序,采购进度提前了3个月,节约率达19%。进一步扩大了协议供货采购的范围,升级了协议供货网上交易系统,提高了操作的易用性,全系统网上采购金额比上年增长了150%。同时,根据各单位在政府采购环节存在的问题,对预算执行中涉及自行组织政府采购的项目内容、程序、采购等相关环节实施了检查,加大了对系统单位政府采购的监管力度。
三、加强预算管理及财务管理
(一)从编制和执行两方面入手,加强预算资金的管理。在预算编制方面,要求各单位从保障业务工作的角度出发,确保项目预算立项科学、规模合理。同时,质检总局注重全面、动态地掌握各单位基础信息,通过理顺内部职责、民主决策、逐级审核、专家评审等方式,使预算编制各个环节在良性和制度化的基础上运行。在预算执行方面,通过制定制度、开发软件、检查督促、绩效考评等措施,对系统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动态的监管。2007年总局起草了《质检系统检验检疫机构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实施办法》和《关于加强质检系统检验检疫机构预算管理的若干规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2007年预算执行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对2007年预算执行情况开展自查的通知》。各预算单位都积极配合、认真落实、全面整改,质检总局也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和及时的督促,提出了具体的整改措施。
(二)加强风险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先后派出3个检查组对广东局等8个直属检验检疫局2004~2006年财务管理及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重点抽查,联合国家标准委,组织对国家标准制修订经费使用情况和项目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配合中央七部委对基建项目开展了检查。另外,通过推行月报制度和财务工作质量定期内部通报制度、财务管理专题培训、升级财务软件、决算会审和评比、强化内、外部审计等方式,进一步加强约束机制,健全管理责任制,保证了质检系统各项资金的安全运行。
四、加强制度建设及国有资产管理
(一)组织系统内专家对《质检系统检验检疫行政单位财务管理实施办法(暂行)》、《质检系统检验检疫行政单位会计核算办法(暂行)》、《质检系统检验检疫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实施办法(暂行)》和《质检系统检验检疫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办法(暂行)》4个办法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对《出入境检验检疫单位自有资金管理暂行规定》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上述制度和规定的出台,对规范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起到了推动作用,使检验检疫机构各项财务工作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二)开展了全国资产清查工作。全系统各级财务人员圆满完成了任务,通过此次资产清查,全面摸清了家底,建立健全了资产管理档案,为下一步出台资产管理相关制度,加强存量资产监管、控制国有资产投资,规范国有资产收入,建立全系统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动态监管系统和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奠定了扎实的基础。同时,通过开展车辆统计、京外用地调查、企业产权登记、编制国有资产统计年报、企业决算以及明确资产处置各环节的审批程序和权限等一系列措施,进一步加强了国有资产的管理,保障了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监督各单位有效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
(三)进一步加强对事业单位的管理。配合质检总局党组对出入境检疫处理(“消、杀、灭”)工作进行了专项清理整顿,通过实地调研和研究探讨,完成了对检验检疫系统2006年检疫处理收支情况的调查报告,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出入境检疫处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对检验检疫机构所属事业单位从事检疫处理取得的各项收入加强了管理。同时,组织对京区事业单位投资活动进行了全面的清理和检查,明确要求各单位要加强投资论证,完善投资审批,建立经营奖惩责任制,使投资发挥最大的效益。对于京区科研性质的事业单位,一方面配合科技体制配套改革,对涉及财政制度的各个方面积极协调争取政策,另一方面,规范制度,耐心解释,明确要求,提出具体措施和操作办法,确保改革后各项工作的顺利过渡。
五、搞好业务培训及内部审计
(一)在青岛举办检验检疫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培训班,确保了新修订的《质检系统检验检疫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的顺利实施和新软件的平稳过渡。另外,为进一步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开拓财务人员视野、提高财务人员素质,对京区直属单位财务人员进行了多项专题培训,专请资深教授讲授基建政策和会计实务,邀请各业务司领导详细介绍了质检总局在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方面的职责、任务、工作流程及目前的形势和挑战,组织财务人员就如何做好内部成本核算、加强事业支出管理等进行了交流和学习,并对公费医疗政策、预算申报、新会计准则和财务月报编制等实用知识和技能进行了针对性的培训。同时,组织召开了质量技术监督系统财务管理经验交流座谈会,对财政部《质量技术监督专项补助经费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做好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进行了学习和交流,几个重点单位介绍了财务管理和经费保障方面的经验,起到了良好的效果,进一步推动了经费保障工作。
(二)内部审计工作坚持“依法审计,突出重点”的方针,充分发挥审计职能作用,从预算执行情况、专项资金使用绩效、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内控制度等方面进行了监督,在加强财务管理、促进廉政建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在各直属局的积极配合下,2007年完成了9个局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对驻京9个单位负责人进行了经济责任(离任)审计;委托直属局对3个地市局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对机关服务中心等3个单位进行了成本核算及专项资金审计。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计划财务司供稿 倪大航 王美玲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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