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14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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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6年,民航财务会计工作以国家“十一五”规划纲要和民航“十一五”规划为纲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履行行业管理职责,以积极的态度和扎实的作风开展各项工作,确保全年工作目标完成。
一、加强制度建设,强化规范管理
(一)建立健全预算规章制度。研究制定行业财务、预算制度体系;正式下发空管折旧资金预算管理办法,规范折旧资金使用,强化预算监督;制定总局纪委、监察局专项办案经费管理办法,规范经费开支和管理,保证查办案件工作顺利进行;研究起草总局本级预算编制规程、民航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预算管理办法、民航部门预算绩效考评办法、民航事业单位对外投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安技中心重大专项任务经费管理办法(修订稿)、民航行政事业性收费专项支出预算管理办法等。
(二)做好财经信息管理工作。完成2005年直属企业财务决算、直属企业国资统计年报和2005年全行业财经信息的汇总、整理、反馈;其中直属企业财务决算工作连续5年受到财政部通报表扬。布置2006年行业企业财经信息编报;做好2006年行业企业每月财务快报的编报与反馈,以财务快报为基础,补充完善相关内容,组织编写《民航企业经济效益月报》,为各级领导提供决策参考...
2006年,民航财务会计工作以国家“十一五”规划纲要和民航“十一五”规划为纲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履行行业管理职责,以积极的态度和扎实的作风开展各项工作,确保全年工作目标完成。
一、加强制度建设,强化规范管理
(一)建立健全预算规章制度。研究制定行业财务、预算制度体系;正式下发空管折旧资金预算管理办法,规范折旧资金使用,强化预算监督;制定总局纪委、监察局专项办案经费管理办法,规范经费开支和管理,保证查办案件工作顺利进行;研究起草总局本级预算编制规程、民航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预算管理办法、民航部门预算绩效考评办法、民航事业单位对外投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安技中心重大专项任务经费管理办法(修订稿)、民航行政事业性收费专项支出预算管理办法等。
(二)做好财经信息管理工作。完成2005年直属企业财务决算、直属企业国资统计年报和2005年全行业财经信息的汇总、整理、反馈;其中直属企业财务决算工作连续5年受到财政部通报表扬。布置2006年行业企业财经信息编报;做好2006年行业企业每月财务快报的编报与反馈,以财务快报为基础,补充完善相关内容,组织编写《民航企业经济效益月报》,为各级领导提供决策参考;按要求向国际民航组织报送行业财务数据。
(三)完成2005年行政事业单位决算、国有建设单位年度决算、政府性基金年度决算报表的汇总报送及决算批复,决算工作受到财政部通报表扬;完成2006年度各类会计决算布置工作。
(四)继续完善各项预算资金管理规章制度。修订完善并下发《政府性基金征缴考核办法》、《民航基金征收实施细则》和《民航基金机场管理建设费征收实施细则》。拟定民航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金和财务管理办法初稿,完成与办法配套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金跟踪管理信息系统软件的设计、开发和培训工作,并组织落实。
(五)根据民航系统直属单位财务管理的现状,制发了《民航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组织起草《民航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监督检查暂行办法》,规范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财务监督管理。
(六)规范和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管理。根据财政部、外交部要求,规范代表处车改补贴标准。研究、确定民航协会注销后剩余财产划分事宜。批复、指导首都机场集团公司有关股权转让、公司设立等工作。做好日常国有资产产权管理和资产评估工作,按国管局要求及时报送2004、2005年总局局机关本级国有资产统计情况。结合财政部文件,研究民航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办理国有资产处置、评估备案、产权转让、增资等国有资产相关业务。
二、开展专题研究,积极探索行业发展政策
(一)完成机场建设费延续政策的研究、报批工作。国务院批准同意“十一五”期间继续征收机场建设费,并明确按照新的管理办法安排使用。
(二)根据民航发展和实际工作需要,与财政部协商,提出机场建设费使用政策调整的建议,报国务院审批。延续机场公共服务补贴,增加支线航空和特殊国航航线补贴,增加非生产性建设项目投入比例,安排机场建设费代征手续费等。
(三)结合民航发展“十一五”规划对资金的要求,研究并提出利用政府性基金开拓新的融资渠道,调整使用方式的政策意见,并抓紧制定具体落实方案。
(四)配合海关总署制定经营国际航线、航班的航材进口关税增值税的减免政策具体实施办法,及时跟踪、反映有关问题,减轻航空公司负担。
(五)积极协调,争取国内飞机租赁相关税收政策,促进航空租赁业发展。
(六)做好飞机第三者战争责任险政府担保,空管责任险2006-2007年度联合投保组织协调。
三、完善预算管理,理顺财务体制
(一)组织召开直属单位财务工作会议,明确新时期民航财务工作发展方向和主要任务。
(二)配合财政预算管理改革步伐,实施民航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完成2006年民航部门预算分配、下达、调整及2007年预算编制。完成2006年民航外汇预算的申请、调整和日常审核使用。做好财政结余资金报批、报备和各专项资金预算申报工作。
(三)加快民航财务管理信息系统(二期)建设,完成建设项目报批手续,完成先期与在京直属二级预算单位间的系统联网工作。
(四)推进总局人民币购汇限额预算改革,将地区管理局和部分事业单位纳入购汇人民币限额预算管理。开展外汇核销工作,审核、监管日常外汇的使用。与财政部协调沟通,调剂用汇项目,解决各地因公购汇难问题。合理安排2006年剩余外汇额度,保证各单位用汇需要。
(五)启动非税收入收缴改革工作,完善改革方案,协调、沟通和落实相关工作,逐步扩大国库集中支付范围。
(六)理顺民航直属系统财务体制。明确昆明培训中心、国际合作服务中心整体划归后财务管理方式;将医学中心、信息中心纳入总局预算管理范围,并明确经费来源渠道;研究确定民航管理干部学院经费补贴方式;起草直属事业单位经费补贴办法。落实空警人员经费,指导空警总队做好财务管理,完善财务体制。
(七)开展空管税收政策研究和专项调查。成立课题组对空管财税体制进行专题研究,了解借鉴其他国家对空管财税政策的有益做法。开展空管系统财务收支情况专项调查,全面摸清空管系统近3年财务收支、资产、核算、对外投资等情况,提出整改建议。
四、加强监督检查,积极推进整改
(一)委托中介机构对直属单位2005年度财务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对直属单位津补贴发放和结余资金情况进行检查并作专题报告。
(二)检查各单位落实上年度财务整顿专项审计决定落实情况。
(三)开展基本建设项目普查,根据年初各单位上报的1998年以来建设项目完成情况,对主要行政事业单位进行建设项目普查工作,全面了解情况,分析存在问题。
(四)开展建设项目评审试点工作,选择六个试点项目,总投资1.45亿。
(五)开展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离任审计,完成对西北管理局、华东管理局、中国民航大学等五家直属单位领导干部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离任审计。
(六)协调配合审计署对2005年、2006年预算执行联网审计,完成审计建议函的意见反馈和组织落实整改决定。及时布置、并积极开展本级及所属单位审计自查,编报自查报告。协调配合财政部对2006年政府性基金征管和使用的专项检查,及时反馈意见,落实整改决定。
(七)建立中介机构信息资料库,归集整理历史资料。
五、完善资金管理,搞好政府基金征收
(一)加强空管系统预算资金集中管理,做好国内航路费集中征收的前期准备工作;研究解决航路收费结算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理顺航路费清算及分配关系。
(二)合理调度资金,保证按月拨付空管单位经费。完成2005年空管资金清算。落实空管集中纳税政策,完成2005年度空管单位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和2006年按月汇缴。
(三)继续做好“一金一费”的征收管理工作,确保应收尽收。
(四)继续加大力度清欠和解决以前年度欠缴的基金和机场建设费。采取多种方式解决日元贷款准备金拖欠问题。
(五)加强行政性收费资金、票据管理。将各项行政性收费收入及时缴入国库,院校预算外资金及时上交财政并返还各院校。加强各类票据的管理,建立严格的领购、登记、保管、分发制度。
六、加强、规范监事会工作
研究探索总局对首都机场集团公司的监管模式,努力使监事会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和制度化。要求集团公司定期报送财务决算报告和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审核其财务、审计报告,并提交《关于首都机场集团公司2005年经营情况的报告》。加强对机场集团公司的日常监管。与集团下属新组建的各专业公司的负责人会谈,了解其经营情况和发展中存在的困难与问题。2006年下半年,先后考察了吉林机场集团、天津机场和内蒙古机场集团和苏州国信集团。
七、积极推进政府采购工作
制定《民航总局政府采购管理实施办法》、《民航总局部门集中采购目录》、《民航总局政府采购工作流程》,完成2005年度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工作和2007年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工作。配合财政部完成WTO《政府采购协议》(GPA)部分研究工作。上报相关文件,制定工作计划和方案。组织安排政府采购专项调研,逐步扩大政府采购执行范围。
八、做好机关财务工作
(一)初步修订了岗位职责、外事经费和行政业务经费支出管理、行政经费收支审批权限等财务规章制度,并针对财政部新出台的差旅费管理办法,研究机关具体实施意见。
(二)清理往来款项,核实财政拨款数额,分析机关预算执行情况,为2006年机关决算做好准备工作。
(三)配合规范津补贴工作,及时清理和提供机关自行发放的津补贴项目和标准,并按照规范后的津补贴水平做好机关干部职工的福利发放工作。
(四)配合联网审计工作,升级财务软件,转换和核实了近10年的财务数据,并参加新财务系统培训,熟悉财务软件的使用,保证了机关会计核算工作的正常进行。
(五)研究机关银行账户管理有关问题(包括房改账户和离退休机构公用经费等),更换银行印鉴,准备接收党团费账户,并提出管理意见。
九、加强财务队伍建设,搞好业务培训
组织完成2004、2005年度会计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制定民航会计专业高级职称评审管理办法。筹备成立民航会计学会。组织第9期中财班境内学习和第8期境外学习。委托并协助专委会开展在京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财务司供稿 刘金波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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