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6-19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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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5年,民航运输业财务工作紧紧围绕民航总局党委确定的工作重点,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推进依法行政,实现职能转变,强化预算管理,加强财务监督,认真开展财务整顿,较好地完成了当年的工作任务。
一、深化预算改革,理顺预算管理体制
制定完善管理规章制度。结合工作需要和存在问题,制定下发《民航总局部门预算管理办法》、《空管事业单位会计核算补充规定》和总局专项资金预算管理办法等多项配套制度。完成清算中心组建。航路费、民航基金和机场费结算工作顺利由总局空管局和结算中心移交清算中心,各项工作运转正常。进一步扩大清算中心工作职责,增加了业务部门,配合总局搞好预算、资金、政府采购等相关财务工作。认真研究相关结算制度,根据工作需要修订完善。
做好预算审核、汇总和批复等日常工作。完成2005年民航部门预算的分配、下达和调整。完成2005年民航外汇预算的申请、调整和日常审核使用。组织编制2006年民航部门预算,实现财政预算与总局内部预算同步编制,并将新成立的4个单位纳入预算管理范围,实现预算编制的全面完整。明确总局购汇人民币限额管理改革思路。针对民航改革后行政事业单位在购汇问题上遇到的困难,积极与财政部...
2005年,民航运输业财务工作紧紧围绕民航总局党委确定的工作重点,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推进依法行政,实现职能转变,强化预算管理,加强财务监督,认真开展财务整顿,较好地完成了当年的工作任务。
一、深化预算改革,理顺预算管理体制
制定完善管理规章制度。结合工作需要和存在问题,制定下发《民航总局部门预算管理办法》、《空管事业单位会计核算补充规定》和总局专项资金预算管理办法等多项配套制度。完成清算中心组建。航路费、民航基金和机场费结算工作顺利由总局空管局和结算中心移交清算中心,各项工作运转正常。进一步扩大清算中心工作职责,增加了业务部门,配合总局搞好预算、资金、政府采购等相关财务工作。认真研究相关结算制度,根据工作需要修订完善。
做好预算审核、汇总和批复等日常工作。完成2005年民航部门预算的分配、下达和调整。完成2005年民航外汇预算的申请、调整和日常审核使用。组织编制2006年民航部门预算,实现财政预算与总局内部预算同步编制,并将新成立的4个单位纳入预算管理范围,实现预算编制的全面完整。明确总局购汇人民币限额管理改革思路。针对民航改革后行政事业单位在购汇问题上遇到的困难,积极与财政部门协商,扩大购汇管理范围,将各地区管理局纳入购汇管理范围,增加购汇额度,进一步规范完善购汇管理。
圆满完成2004年度各项决算报送审批工作及2005年度决算布置任务。根据财政部的要求,汇总报送2004年度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决算、国有建设单位年度决算、政府性基金年度决算等会计决算资料。经过财政部统一评比,2004年度民航总局部门决算获得二等奖。根据财政部的批复,完成对所属单位的各项决算批复工作。完成2005年度会计决算布置工作。
贯彻落实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完善财政资金日常管理工作。按照财政部的统一要求,在2004年度实行国库试点的基础上,2005年全面推开,所属各管理局、监管办等使用财政资金的单位,全部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做到按时汇总报送各单位的用款计划,办理各项直接支付资金的请款工作。完成非税收入收缴改革方案建议的报送工作。根据国务院安排,所有单位2005年都要进行非税收入收缴的改革工作,及时对所属单位的非税收入项目进行清理,针对不同项目提出处理建议,并将进行改革的方案建议报送财政部。基本完成预算信息系统建设可研报告,确定利用民航总局空管局ATM网组建财务专网,拟上报固定资产投资立项。
二、积极配合开展审计和专项检查工作
协调各部门配合审计署对200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审签的审计工作。针对审计报告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解释,汇总各单位的意见及时反馈。审计决定下达后,组织认真落实,所提问题已基本得到落实。配合中纪委对总局的专项检查,认真查找历史资料,解答问题,及时反映民航意见。配合审计署开展部门基本情况调查,组织各行政事业单位填报相关信息,及时汇总上报。配合审计署京津冀特派办对华北空管局和首都机场的专项审计,对提出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配合财政部做好对2004年度基本建设决算的审计工作,及时解答有关问题,反映意见。认真学习总结其他单位的审计经验和教训,审计署对32个部门的审计公告发布后,及时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归纳整理,并将有关信息发到各单位,组织财务人员加强学习,结合自身工作认真整改。
三、在系统内开展财务整顿
组织召开直属单位财务工作会议,部署在直属系统开展财务整顿。制定下发了《民航总局党委关于加强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和《民航系统财务整顿工作方案》。组织检查组对各单位整顿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认真研究整改措施,制定出台相应的管理办法。组织开展机关财务整顿。针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结合先进性教育活动,在各单位开展了以自查自纠为主的财务整顿。各单位积极参与,整顿工作取得较为明显的效果。认真完成对直属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监督专项检查工作。落实民航财务工作会议提出的开展系统内财务整顿工作的具体部署,委托中介机构并积极组织协调,完成了对14家行政事业单位预算执行和11个基本建设项目的审计检查。完成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对6家直属行政事业单位领导干部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对直属单位结余资金进行清理规范。对各地区管理局及行政事业单位以前年度形成的结余资金情况开展专项调查,制定结余资金管理指导意见,规范使用范围,明确加强管理的具体要求。
四、进一步加强预算资金管理
针对建设项目结余资金管理存在的问题,拟定《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竣工结余资金管理的通知》,明确了具体管理措施。清理空管结算资金。结合审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对有关单位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要求,督促相关单位尽快收回资金。对原由结算中心代理的外航起降结算资金结余进行清理。加强空管单位折旧资金管理,制定出台具体管理办法,明确资金管理原则,使用方法和方向,将折旧资金的使用纳入预算管理。加快空管预算资金的拨付。利用结余资金加快预算资金下拨,由原来迟后3个月拨付改为次月拨付,确保生产一线单位在生产建设方面对资金的需求。规范总局账户和会计核算。根据民航体制改革后的实际情况,将企业账户和事业账户合并,统一资金管理。调整原有会计核算方法,适应预算管理和体制改革后的需要。努力做好政府性基金征缴工作,确保应收尽收。加紧对旧的一金一费拖欠款进行清理,提出多项清理措施。研究拟定政府基金征缴考核办法,确立考核评价体系。加大往来资金的清欠力度,经过多方努力,往来资金的清理取得初步的成效。制定2004年空管系统福利基金分配方案,逐步解决专项资金不足问题。完善日元贷款的日常管理工作,将原由民航总局空管局管理的日元贷款还款工作移交民航总局清算中心管理。与财政部协商确定民航系统罚没收入政策,确定罚没收入全额上缴中央。
五、做好民航运价和收费政策改革制定工作
积极做好航油价格管理及价格改革相关工作。落实民航国际航班使用保税航空燃油有关税收政策,调整内航国际及港澳航班航油销售价格。研究拟订航油销售价格改革方案。配合发展改革委拟订航油出厂价格市场化改革意见,积极争取航油税收优惠政策。提出消化成本增支的意见,督促航空公司清算拖欠油款。在多次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拟订了民用机场收费改革方案,积极稳妥推进民用机场收费改革。出台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政策。自8月1日起至12月31日,恢复对国内航线旅客运输收取燃油附加,且根据国内航空煤油价格情况,决定燃油附加政策执行期限延至2006年3月31日。研究调整国内航线不同价格管理方式航线目录。部署民航发展红色旅游工作。拟定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发展红色旅游航空运输工作的通知》,制定做好发展红色旅游航空运输工作的具体措施。研究拟订了民航电子客票报销凭证式样方案。通过广泛调研,并对民航电子客票报销凭证式样三种方案(行程单报销、设计专用凭证报销和登机牌报销)进行论证,向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制定2005—2006年度国家因公出国人员乘机优惠票价,做好管理及服务工作;及时调整国际及港澳航线燃油附加费标准,减轻内外航因高油价导致的成本压力和经营风险。及时完成国内、国际价格、收费日常审批工作。
六、积极争取行业发展政策
与财政部协商解决机场建设费延续征收问题。与财政部多个部门解释说明民航建设发展情况和在建设资金上遇到的困难,得到相关部门认可。积极与国家税务总局协商,明确民航空管系统继续实行集中纳税政策,从2005年开始不再设定年限,避免一年一批,支持行业发展。与财政部、海关总署协商,落实国际、地区航线航材税收优惠政策具体实施办法。经国务院批准,延续我国政府对国内航空公司战争险担保政策,减轻航空公司压力。与财政部协商,明确了旅游发展基金代征手续费政策,制定具体分配办法。与财政部研究协商提高机场建设费代征手续费政策,广泛收集国内外相关政策,要求国内外航空公司积极配合具体测算代征成本情况。制定空管单位还贷补贴政策。研究拟订2004、2005年空管系统还贷补贴方案。配合财政部、税务总局做好企业所得税安全生产优惠目录中民航项目的整理上报工作。积极向财政部争取国航专机补贴政策。研究提出西藏地区机场亏损补贴方案。研究提出空警人员经费方案,并积极与财政部协商。
七、加强财经政策研究
组织开展机场财经政策研究,提出机场补贴政策方案。研究民航科普基金会捐款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提出总局捐款方案。研究加强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具体政策措施。《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办法》及《民航预算建设资金暂行办法》初稿已完成,正在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参加民航总局组织的空管十八条意见落实情况检查,提出在财务方面进一步落实的具体意见。加强财经信息采集与政策研究工作。以民航总局名义下发《民用航空财经信息采集办法》(总局令第142号)。做好每月财务快报和临时性财务信息的收集整理工作,为总局和国家有关部门制定宏观经济政策提供及时准确的财务资料。按规定及时向各单位反馈每月和全年财务信息,为企业开展经营活动提供决策依据。按时向ICAO提供航空公司定期航班以及空管、机场运营财务资料。组织编制2004年直属企业和行业会计决算,编报工作受到财政部通报表扬。研究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明确由清算中心负责具体工作。配合财政部完成租赁业务课题研究。研究航空意外伤害险并入机票问题。
八、认真做好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针对国有资产多头管理的问题,协助财政部制订出台关于民航国有资产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国有资产管理权限。针对首都机场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强首都机场集团公司国有资产管理的通知》,明确了管理内容和权限。针对首都机场联合兼并其他机场带来的问题,积极与财政部协商解决财政关系划转问题。落实首都机场清产核资结果确认工作,减轻企业包袱。完成直属企事业单位日常国有资产管理,开展产权登记、资产评估备案和清产核资立项等;组织完成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年检工作;做好转制改革过程中,直属单位之间的产权变更工作;编制上报国有资产统计报表。
九、加强人员培训和对外交流
组织第八期中青年财会干部培训班,共有28人参加培训班学习。组织第六期中财班境外培训,学习取得一定成效,反映良好。邀请国管局为民航系统举办两期政府采购培训班。
委托并协助专委会开展在京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共有1100名学员参加学习。积极做好第三届中国交通运输业财务与会计学术研讨会各项工作。为加强与相关部委的业务交流,牵头召集铁道部、交通部财务司各处处长召开业务交流会,达到了交流经验,取长补短的效果。积极筹备组建民航会计学会。
(民航总局规划发展财务司供稿 刘金波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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