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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5年,各级卫生财会部门围绕卫生改革和发展重点,完善经济政策,积极筹措资金,加强制度建设,落实财务监督检查,督促项目执行进度,全面推动各项工作,保障和促进了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
一、深入调查研究,完善卫生经济政策
(一)围绕热点、重点问题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2005年,围绕卫生部党组中心工作,先后安排和参与了中办、国办、国务院税改办、卫生部统一组织的“落实农村卫生决定”、“农村税费改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医院管理年”和“艾滋病防治”等多项调研活动。形成了15份调研报告,针对群众看病贵问题,提出采取降低药品费用、严格控制医疗器械采购、加强医疗收费管理、开展全成本核算等措施,努力降低医疗成本,减轻患者负担。探索对医院实施有效监管与绩效评估的工作思路。充分发挥卫生部卫生经济研究所、中国卫生经济网络、中国卫生经济学会的作用,针对卫生改革与发展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开展研究,形成一批有用的研究成果,对制定卫生经济政策起到了理论支持和决策参考作用。
(二)认真编制“十一五”卫生事业发展规划纲要。根据国家总体安排,在2004年完成规划思路的基础上,听取各部门、各方面专家以及...
2005年,各级卫生财会部门围绕卫生改革和发展重点,完善经济政策,积极筹措资金,加强制度建设,落实财务监督检查,督促项目执行进度,全面推动各项工作,保障和促进了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
一、深入调查研究,完善卫生经济政策
(一)围绕热点、重点问题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2005年,围绕卫生部党组中心工作,先后安排和参与了中办、国办、国务院税改办、卫生部统一组织的“落实农村卫生决定”、“农村税费改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医院管理年”和“艾滋病防治”等多项调研活动。形成了15份调研报告,针对群众看病贵问题,提出采取降低药品费用、严格控制医疗器械采购、加强医疗收费管理、开展全成本核算等措施,努力降低医疗成本,减轻患者负担。探索对医院实施有效监管与绩效评估的工作思路。充分发挥卫生部卫生经济研究所、中国卫生经济网络、中国卫生经济学会的作用,针对卫生改革与发展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开展研究,形成一批有用的研究成果,对制定卫生经济政策起到了理论支持和决策参考作用。
(二)认真编制“十一五”卫生事业发展规划纲要。根据国家总体安排,在2004年完成规划思路的基础上,听取各部门、各方面专家以及各地卫生厅局的意见和建议,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的规划编制原则,研究编制了《卫生事业“十一五”规划纲要》,确定了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发展战略和主要任务。明确今后五年卫生工作的重点发展领域是:加快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加强对重大传染病、重点疾病的预防控制;加强农村卫生建设,提高农民健康水平;深化城市医疗体制改革试点,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切实加强医院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三)完成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编制工作。规划以改善农村特别是贫困地区卫生基础设施条件为目的,以提高农村服务能力为核心,以乡镇卫生院建设为重点,健全县、乡、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从整体上为提高农民的健康水平提供保障条件。项目规划到2010年,对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县医院、县妇幼保健机构和县中医院,以及部分村卫生室的业务用房进行改扩建,配置基本医疗设备,使其达到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服务条件。确定中央重点支持中西部地区的乡镇卫生院以及贫困县、民族自治县、边境县中的部分县医院、县中医(民族医)医院和县级妇幼保健机构的基础设施建设,同时安排少量引导资金兼顾东部部分困难地区。中央支持范围外的项目,由地方根据实际情况,参照规划提出的标准,制定建设规划,确定投资规模,落实建设资金,完成建设任务。
(四)科学制定标准,合理配置卫生资源。研究制定综合医院、乡镇卫生院、急救中心、传染病医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卫生机构的建设标准和建筑设计规范。颁发《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全国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指导意见》。按照政务公开原则,积极推动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审批改革,建立了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网上审批系统,并逐步完成网上审批的操作培训。充分考虑在京医疗卫生资源的整合和各医院的现状及科学发展,合理控制医院的发展规模,为安排政府投入提供依据,编制《在京部属管医院总体发展建设规划》,支持重大项目建设。
二、积极筹措资金,卫生投入逐年增加
积极筹措资金,并认真落实中央提出的新增卫生事业经费主要用于县以下的比例不低于70%的要求。2005年中央财政卫生投入除部门预算36亿元外,还安排了地方专款120.5亿元,其中,国家发改委投入资金57.5亿元,财政部投入资金63亿元。
(一)积极参与人禽流感防控工作。作为全国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指挥部保障组的成员单位和卫生部防控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工作领导小组后勤保障组成员,及时研究提出各项保障措施,制定了《中央财政补助人禽流感防控项目方案》,中央财政追加人禽流感防控专项经费1.27亿元。
(二)继续加大对公共卫生、农村卫生投入。进一步落实中央提出关于加快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要求,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能力,建立健全公共卫生信息网络体系、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医疗救治体系、卫生监督体系。本着突出重点,选准项目,整合资源,提高效益,加强中西部,面向全国,合理划分和明确中央与地方事权与财权,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的预算安排原则,在2003年、2004年基础上,2005年中央财政安排补助地方卫生事业专项资金38亿元,专项资金支持“公共卫生”、“卫生执法监督”、“农村卫生”和“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四个领域20个项目。
(三)继续加大基本建设投资规模。根据《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2005年安排中央专项投资30亿元,用于7116个乡镇卫生院、265个县医院、99个县妇幼保健站和57个县中医院建设。安排中央专项投资43.8亿元,完成部属管单位基本项目建设。制订《化学中毒与核辐射医疗救治基地建设方案》,编制、论证完成《医疗救治信息系统建设方案》和《全国麻风病院村改造建设方案》。
(四)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政策,落实补助资金。积极协商财政部,研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财政补助政策,提高补助标准,扩大补助范围,进一步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与财政部联合下发《关于将中西部地区部分市辖区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央财政补助范围的通知》。根据国务院第101次常务会会议决定,从2006年起,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除市区以外的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每人每年补助提高到20元,地方财政也要相应提高补助标准,同时,将东部困难地区也纳入中央财政补助范围。依据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拨付办法,协调财政部审核安排中西部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2005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中央财政补助资金5.4亿元,保证参合农民及时受益,保障试点工作顺利运行。
三、加强项目执行监督指导,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一)完成2003、2004年中央财政补助地方卫生事业专项资金执行情况督导。为及时了解各地2003年、2004年项目的执行情况,推进各项目省(区、市)的项目执行进度,确保项目目标完成,对全国28个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专项资金安排及使用情况进行了督导和检查,全面检查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和项目执行进度。根据督导结果,项目执行情况较好,能够按照项目确立的目标和时限进行项目的执行。为切实管好用好专项资金,最大限度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各项目省(区、市)高度重视项目资金安排和管理工作,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建章立制,规范管理,结合地方实际,因地制宜开展工作。截至2005年底,全国共23个省(区、市)完成并上报了2003年度项目执行情况报告或项目总结报告,21个省(区、市)上报了2004年项目执行的进展情况报告。
(二)完成全国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体系建设督导。为加快全国两个体系建设进度,确保两个体系按照总体部署按期建成并发挥作用,对全国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黑龙江农垦总局的两个体系建设进展情况进行了现场督导检查。根据督查前各地上报情况汇总,截至2005年7月底,全国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项目2416个,已竣工1752个,占73%;有72个尚未开工,占3%。在医疗救治体系建设项目中,传染病院建设项目2302个,已竣工1069个,占46%;有173个未开工,占8%。紧急救援中心建设项目347个,已竣工142个,占41%;有36个未开工,占10%。总体上看,两个体系建设进展顺利。
四、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
(一)深化部门预算管理。健全预算编制的综合协调机制,成立部门预算编制审核领导小组,严格预算审批程序,保证预算安排重点突出;注重项目预算编制,做好项目预算的评审和预算细化工作,保证预算编制顺利执行;完善经费管理各项规章制度,规范支出行为,严格预算执行,统一经费开支或工作补助参考标准、统一对外签订协议(合同)、统一定点印刷、统一京内会议地点、统一协议(合同)文本格式和内容、统一预算支出审批的程序和格式等;稳步推进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切实保证预算执行资金支付;采取切实措施督促预算执行进度,提前报送预算执行计划、按月提供项目资金执行进度表、及时通报和面谈执行情况等;选择部分社会效益明显、社会关注度高的项目进行绩效考评试点,探索建立健全绩效考核制度,促进发挥预算资金使用效益。
(二)规范政府采购工作。建立完善政府采购工作机制,成立中央财政卫生项目政府采购领导协调小组和协调办公室;研究制定《领导协调小组及组成部门职责分工》,明确业务司局、财务主管部门和驻卫生部监察部门等各方职责,保证政府采购按照既定的工作程序和要求进行;研究建立政府采购工作流程,并明确各阶段的主要工作任务、工作环节及具体要求,保证工作进度,便于质控与监督;严格抓好每个关键环节,严格招标代理机构选择、严格招标文件审查、严格市场调查要求、严格制定评标工作方案、严格监督管理。同时,还充分利用现代化技术手段,实行开标、评标全过程录音、录像,以加大对评标专家和有关人员的监督力度,杜绝个别专家或有关人员引导专家评议等问题的出现,最大限度地保证政府采购工作做到专家评标公正、公开、公平。
(三)完善财会制度建设。根据预算管理和改革的要求,为保证核算口径的一致性,卫生部根据医院会计核算的特点,补充和调整“一般预算支出目级科目”的核算内容,修改“医疗机构事业支出目级科目表”。根据部属(管)事业单位的发展现状和未来发展要求,经商财政部同意,从2005年开始调整事业单位基金提取比例,年度终了,当年实现的收支结余(除财政专项结余外)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提取10%转入专用基金—职工福利基金,用于职工集体福利开支;剩余的90%全部转入事业基金,用于事业发展支出。
(四)开展财务专项监督检查。完成部属(管)医院“小金库”专项清理检查,规范了部属(管)医院财务管理工作,使医院科室人员树立了严禁设立“小金库”意识,有效预防了经济犯罪。完成部属(管)单位津贴补贴清理及调研核查工作,严格要求在开展津贴补贴清理过程中,各单位一律不准以任何借口、任何名义、任何方式,在国家统一工资政策之外新设津贴、补贴、奖金项目,一律不准提高现有津贴、补贴、奖金的标准和水平,一律不准以现金或其他任何形式发放新的福利。
(五)完善审计制度,做好审计工作。研究制定《医院法定代表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南》,完成5个单位法定代表人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完善基本建设审计业务归口管理制度,加大基本建设项目审计范围,提高审计工作质量,特别是从事后审计向事前、事中审计发展,实施基本建设全过程监督检查,严把基本建设项目审计关,使建设项目按照国家招投标法的规定,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
(六)为进一步加强部属(管)医院经济管理工作,提高院长和财会人员经济管理水平和依法理财意识,举办了部属(管)医院院长经济管理培训班和财务处长培训班,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卫生部规划财务司供稿 李鑫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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