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6-19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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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落实和完善各项再就业优惠政策
2005年,财政部会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向失业保险制度并轨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并轨工作目标、筹资渠道以及相关政策衔接等问题,指导和督促地方及中央管理企业积极稳妥推进并轨工作。经过努力,基本实现了中央关于2005年底基本完成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障并轨任务的要求。
解决下岗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保障的根本出路是尽快促其实现再就业,为此,2005年,各级财政部门积极落实和完善各项再就业优惠政策,加大资金投入,支持下岗失业人员就业,中央财政安排再就业补助资金89.7亿元(含小额担保贷款贴息资金0.5亿元),较上年增长41.93%,地方财政也相应增加了资金投入。同时,进一步完善就业资金分配办法,严格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2005年,全国累计实现新增就业岗位970万个,领取《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510万人(其中“4050”人员130万人),全国城镇登记失业人数832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4.2%,超额完成年初预定的“95146”的任务目标。
根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各地还对3年来再就业政策及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总结评估。中央...
一、落实和完善各项再就业优惠政策
2005年,财政部会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向失业保险制度并轨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并轨工作目标、筹资渠道以及相关政策衔接等问题,指导和督促地方及中央管理企业积极稳妥推进并轨工作。经过努力,基本实现了中央关于2005年底基本完成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障并轨任务的要求。
解决下岗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保障的根本出路是尽快促其实现再就业,为此,2005年,各级财政部门积极落实和完善各项再就业优惠政策,加大资金投入,支持下岗失业人员就业,中央财政安排再就业补助资金89.7亿元(含小额担保贷款贴息资金0.5亿元),较上年增长41.93%,地方财政也相应增加了资金投入。同时,进一步完善就业资金分配办法,严格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2005年,全国累计实现新增就业岗位970万个,领取《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510万人(其中“4050”人员130万人),全国城镇登记失业人数832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4.2%,超额完成年初预定的“95146”的任务目标。
根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各地还对3年来再就业政策及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总结评估。中央有关部门在认真调研和总结各地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研究提出了调整完善现行再就业政策的建议,形成并下发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为今后3年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提供了政策依据。
二、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一是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2005年,财政部会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起草上报了《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通知》并由国务院正式下发,对进一步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做出了明确规定。会同有关部门研究监狱企业工人、随军军人配偶社会保障问题,先后出台了《关于监狱企业工人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军人配偶随军未就业期间社会保险关系军地衔接有关问题的通知》。在完善相关制度的同时,各级财政部门继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全国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补助591.93亿元,较上年增长6.7%,其中中央财政安排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544.68亿元,有力确保了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生活。
二是继续做好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工作,研究扩大做实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试点。财政部积极会同有关部门跟踪调研吉林、黑龙江两省试点情况,研究解决试点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下拨试点补助资金,确保试点工作稳步推进。在总结东北三省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工作基础上,经国务院同意,财政部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共同制发《关于扩大做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就扩大做实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试点工作做出部署,并根据地方意愿、财力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承受能力等因素,最终确定天津等8省(自治区、直辖市)作为试点省份。
三是加强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研究解决失地农民和进城务工农民社会保障问题。2005年,中央财政不断加大低保资金投入力度,支持完善城市低保制度,安排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资金112亿元。会同民政部研究制定城市医疗救助具体方案和基金管理办法,努力解决困难群众的基本医疗问题。会同民政部下发了《关于加强城市医疗救助基金管理的意见》,对城市医疗救助基金的来源、救助标准、资金申请审批和发放办法等做了明确规定;在农村社会救助建设方面,2005年,财政部与民政部等联合下发《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医疗救助工作的通知》,要求2005年底在全国范围内基本建立起规范、完善的农村医疗救助制度,经过努力该目标已基本实现。此外,财政部还积极参与修订《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制定被征地农民和农民工就业和社会保障有关政策。
四是做好救灾抗灾和优抚安置工作。各级财政部门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和完善自然灾害紧急救援制度,合理划分灾害等级,推广和演练救灾应急预案,及时调拨资金,参与组织相关救灾物资的招标采购,尽力满足救灾救济工作需要。同时,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下发了《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军队无军籍职工退休退职职工移交安置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关于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机构公用设施维修改造项目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机构用房建设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认真做好军队复员干部就业再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完善军队复员干部住房政策的意见》等文件,进一步完善移交政府安置离退休人员工作办法,解决复退军人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
三、支持公共卫生体系建设
2005年,各级财政部门进一步加大对公共卫生的投入力度,全力做好资金保障和管理工作,积极推进城市医疗体制改革,研究开展社区卫生服务工作。一是加大财政投入力度。2005年中央财政继续加大公共卫生经费投入,安排公共卫生专项资金42亿元,主要用于支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体系、疾病信息网络体系、卫生执法监督体系和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和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并重点向中西部地区倾斜。同时,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建立公共卫生经费保障长效机制,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公共财政支持卫生事业可持续发展的总体思路和政策措施。二是加强公共卫生专项资金管理。财政部会同卫生部下发了《关于加强中央补助地方卫生事业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有关管理工作的通知》,规范和加强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专项资金的管理。三是积极支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2005年,各级财政部门在完善合作医疗运行机制、基金筹资和管理机制等方面开展了积极、有益的探索,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村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中央财政安排试点补助资金5.4亿元,地方财政也按规定及时拨付了补助资金。四是积极研究推进城市医疗体制改革。财政部会同卫生部等有关部门着重研究深化城市医疗服务体制改革试点和大力推进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政策措施,以及完善医疗卫生体制和药品生产流通体制等问题,会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研究解决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民间非营利性组织工作人员工伤政策,以及进一步完善城镇医疗保障制度体系等问题。
四、完善筹资机制,健全管理制度
2005年,全国各级财政努力完善社会保障基金筹资机制,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资金管理,推动社会保障财务管理改革向纵深拓展。一是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筹资机制,拓展筹资渠道,努力建立社会保险基金自求平衡机制。根据财政决算统计,当年全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4515亿元(含财政补助),支出3521亿元,结余994亿元,年末滚存结余3582亿元。全国失业保险基金收入343亿元(含财政补助),支出209亿元,结余134亿元,年末滚存结余519亿元。全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340亿元(含财政补助),支出1028亿元,结余312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233亿元。二是研究制定专项资金财务制度,规范财务管理。会同民政部制发了《关于印发<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离退休人员安置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对安置经费来源、支出、管理等做出了明确规定。三是积极推进部门预算改革,加强项目预算管理工作,制定下发《中央社会保障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考评暂行办法》,提出了进一步推进绩效管理工作、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四是进一步规范社会保障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坚持采用因素法分配社会保障资金,并根据形势变化,按照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对原有因素进行调整,不断进资金分配公式,力求资金分配更加公平合理。五是在全面贯彻落实社会保险基金财务会计制度的基础上,会同劳动保障部统一了社会保险基金决算报表,提高决算信息质量。六是制定下发了《关于建立重点社会保障资金季报制度的通知》,从2005年起,在每月及时编制社会保障资金支出月报的基础上,建立了重点社会保障资金季报制度。五是积极配合财政监督和审计部门开展专项检查,把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纳入日常工作。2005年,财政部与有关部门联合组织了对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专项资金的督查工作,对全国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兵团2003—2004年专项资金安排及使用情况进行了督导和检查,全面检查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和项目执行进度。
(财政部社会保障司供稿 黄耀冬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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