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次中日韩会计准则制定机构会议于2004年10月28~29日在日本东京举行。本次会议由日本会计准则理事会主办。财政部部长助理、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秘书长冯淑萍、财政部会计司副司长应唯、中国会计学会秘书长李玉环等代表中国参加了会议。会议主要就各国提出的本国会计标准建设和会计国际协调等方面的有代表性的问题交换了意见,并针对解决方案进行了交流。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理事山田辰己代表IASB参加了28日的会议。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副主席汤姆琼斯出席了29日的会议,代表IASB与三国会计准则制定机构交换了意见。
(一)各国的进展
1.我国的进展
中国会计准则制定机构向日韩两国通报了如下进展:
(1)发布《小企业会计制度》;
(2)发布《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3)发布金融工具有关会计标准的征求意见稿;
(4)开展中国会计准则与国外会计准则的比较研究。
2.日本的进展
日本通报了近期集中开展的一些项目:
(1)企业合并;
(2)企业分立;
(3)股票期权;
(4)租赁业务;
(5)排放交易;
(6)出售不动产的会计处理。
3.韩国的进展
韩国近期发布的准则主要涉及以下方面:
(1)购买法;
(2)所得税;
(3)准备和或有负债;
(4)合营中的权益;
(5)财务报表的列报。
(二)三国会议的发展方向
三国会计准则制定机构会议自2002年春以来,已经举办了四次,三国都在考虑如何进一步深化这一良好的协调机制。我国建议把三国会议建成一种长效机制,并向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通报会议进展,例如把会后形成的纪要提交IASB,以进一步协调三国在国际协调问题上的步调。韩国建议,成立解决一些具体困难问题的工作组,吸收其他亚洲和澳大利亚、新西兰参加。日本建议,实现三国在国际化进程中的信息共享。最后,会议采纳了我国的建议,决定向IASB提交会议纪要。
另外,三国会计准则制定机构还相互通报了下一阶段的工作安排,并与IASB方面就欧盟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金融工具会计以及参与IASB合作项目等问题交换了意见。
(财政部会计司供稿 冷冰执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