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中国教育会计学会围绕教育财政改革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中心工作,提出了供会员单位参考的科研课题。29个地方学会、分会共举办研讨会87次,参加人员4075人次;交流论文1334篇,评选优秀论文235篇,出版论文集11册。山东省教育会计学会就农村教育财务实行县级集中管理召开了全省交流研讨会;湖北省高等学校会计学会受湖北省教育厅的委托组织对高校生均成本核算研究;天津市会计学会教育分会把学术组提升为学术委员会,明确了申报立项、验收的工作程序,并编印了结题论文专刊;高校资金结算中心专业委员会教育部立项课题《资金运作和风险防范》按时结题。学会征集到各地学会和分会的优秀论文70余篇。
2004年,学会组织了教育部在京直属高校和企事业单位财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参加人数达1624人。在按照要求完成对教育系统财会人员继续教育的同时,各地学会和分会还针对实际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动向,组织专题培训52期,培训3961人。各地方学会、分会还积极开展了异地培训和相互交流、考察、调研活动。内蒙古自治区学会选派了近80名业务骨干,参加在厦门举办的高校财务管理研讨班;河北省高等学校会计学会与福建省教育会计学会联合举办研讨班;黑龙江省教育会计学会承办了东北、华北八省市教育会计学会工作交流会;安徽省教育会计学会组织普教财会负责人赴福建专题考察;军工高校分会组织财会人员到教育部部属高校调研;广西教育会计学会、南京高校会计分会、教育考试分会还组织财务管理人员到欧洲、澳大利亚、新西兰、美国等国大学进行了财务考察。
认真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工作。上海市教育会计学会完成了对上海中医药大学和复旦大学附中等学校的“两评”(财务会计信用等级评定和财政预算信用等级评定)A级的年检及对上海海事大学等8个单位的评估检查;广东省教育会计学会协助教育厅基财处核销了1996年以来100多个学校和单位领购的财政票据;天津市教育会计分会配合市教委财务处组织研讨,拟定高校综合财务管理考核指标体系和直属普教单位基础规范化考核标准;辽宁省教育会计学会参与起草的《辽宁省高校财务管理办法》,经省教育厅和财政厅会签,2004年初已在辽宁省各大专院校开始实施。
加强学会制度化、规范化建设。3月20日,学会在武汉大学召开了四届二次会长会和常务理事会,4月16日在桂林召开了四届一次秘书长会。学会秘书处办公会议每月召开1~2次,进行理论和业务学习,研究布置学会工作。学会根据有关规定确认了会费标准;召开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了三个分会的入会申请。电大系统分会、地方工科院校分会民政部已核准登记。各地方学会、分会都非常重视加强学会自身的组织建设。云南省和南京市学会进行了换届;辽宁、江苏、浙江等省学会理事、常务理事、秘书长、会长由于原推荐单位人员发生变动,都按学会《章程》规定,及时进行了人员调整;山东省教育会计学会细化正、副会长分工,加强指导协调;内蒙古自治区教育会计学会,充实了机构,健全了制度,并且设立了教育会计学会网络。
(中国教育会计学会供稿 吴芝祥执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