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中国工会会计学会根据全国总工会(以下简称全总)财务部当年工作要点,共下达了会计集中核算的利弊、工会资产管理体制、乡镇街道经费收解体制等8个方面的理论研究课题。通过招标、审查和评选,学会对质量较高的33篇论文进行了表彰并颁发了学术论文获奖证书。获奖的论文有两个特点:一是相当数量的论文是经省、市工会会计学会直接组织调研后,组织人员集体撰写的;二是受奖的范围已经扩大到县级工会和基层工会。各团体会员除对学会安排的招标课题组织研讨活动外,还围绕全总主席团会议提出的“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要求,进行理论研究。江苏、安徽、山西、辽宁、黑龙江、浙江、河南、重庆、四川、陕西、新疆、铁路、沈阳等地区、单位分别召开了理事会及理论研讨会,组织学术讨论会、年会等活动,利用自办的会刊、简报,对工会会计制度的改革、非公企业工会经费的收管用等多方面的问题进行研讨,对优秀论文进行了表彰和奖励。
开展工会财会人员的业务培训。在全总每年举办的全国地市级工会主席及全国大企业工会主席培训班上,增加了工会财会专业课,由学会主要领导亲自授课,年内,共有398名工会主席学习了工会财会知识。为支持各地工会举办各种类型的财会培训班,学会派人去北京、长春、河南、新疆、黑龙江讲授工会财会课,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各地学会与财务部门密切协作开展业务培训,吉林、湖北、贵州、重庆、湖南、新疆、黑龙江、金融等团体会员举办了多种类型的培训班,有的单位还开展了财会知识竞赛、财政法规知识竞赛。
依法治会,加强学会自身建设。根据国家对社会团体整顿的要求,学会按照有关规定送审了相关文件和基础材料,增办了社会保险登记证,更换了收费许可证,与北京市税务局签定了网上申报协议、办税联系卡,经过全国性的银行账户的清理整顿,财政部重新核准了学会的银行账户,下达了合法设立的批件,各方面都顺利通过了国家年检和各项验收。为了建立学会的正常工作秩序,根据历次理事会的建议,学会秘书处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负责学会的日常工作;会计核算工作已经纳入全总机关财务结算中心管理。为了给学会开展工作提供更好的物质保证,在会员代表大会上,一致通过了《关于修订缴纳团体会费标准的决议》,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认证中心批准并报民政部备案,从2004年开始执行了新的会费缴纳标准,各团体会员都已按新标准缴纳了团体会费。
围绕工会财务工作开展调查研究。各团体会员配合财务部门并结合本地区的工会经费收缴情况、经费收解体制、经费分成比例调整等工作现状组织了大量的调研活动,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有的还协助财务部门疏通政策渠道,帮助解决了工会财务工作中的一些实际困难和政策问题。
学会的会刊《中国工会财会》杂志,已经由编辑部升格为杂志社,经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等审批机关审查,重新办理了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期刊出版许可证、广告经营许可证、注册税务登记证、北京市统计登记证,健全了领导班子,建立了社务会制度及其他各项管理和财会制度,进一步实现了杂志社的规范化管理。
(中国工会会计学会供稿 白然执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