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9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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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张先治,经济学博士,东北财经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东北财经大学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研究中心主任,会计学院副院长。著有《国有资本管理、监督与运营机制研究》、《企业重组财务与会计问题研究》、《企业改制与上市策划》、《经济效益研究》、《企业资本经营论》、《内部管理控制论》等著作。形成了以经济效益为研究中心,以公司理财为研究方向,以会计信息为研究基础,以国有企业改革为研究对象,以财务分析、企业改制、资本经营和管理控制等为研究重点的学术思想体系。
一、引言
我国国有企业改制的历程是伴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进程而不断发展的。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由计划经济向有计划商品经济,再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转变,企业改制通常可划分为以下几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从1978年12月~1984年9月,这一阶段改革的基本思路是,改革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管理体制,通过扩权让利,即扩大企业自主权,赋予国有企业更多的财力,增强企业活力。第二阶段是从1984年10月~1991年12月,这一阶段企业改革的基本思路是,实行政...
张先治,经济学博士,东北财经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东北财经大学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研究中心主任,会计学院副院长。著有《国有资本管理、监督与运营机制研究》、《企业重组财务与会计问题研究》、《企业改制与上市策划》、《经济效益研究》、《企业资本经营论》、《内部管理控制论》等著作。形成了以经济效益为研究中心,以公司理财为研究方向,以会计信息为研究基础,以国有企业改革为研究对象,以财务分析、企业改制、资本经营和管理控制等为研究重点的学术思想体系。
一、引言
我国国有企业改制的历程是伴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进程而不断发展的。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由计划经济向有计划商品经济,再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转变,企业改制通常可划分为以下几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从1978年12月~1984年9月,这一阶段改革的基本思路是,改革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管理体制,通过扩权让利,即扩大企业自主权,赋予国有企业更多的财力,增强企业活力。第二阶段是从1984年10月~1991年12月,这一阶段企业改革的基本思路是,实行政企职责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适当分离。明确了企业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组织,并在此基础上建立了多种形式的经营责任制,在少数企业开始了股份制和企业集团的改革试点。第三阶段是从1992年初~1997年,企业改革由政策调整转向制度创新,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是建立适应市场经济需要的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第四阶段是从1997年9月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代表大会召开以来,国有企业改制呈现出新的发展趋势,一是完善国有企业的退出机制,二是解决国有企业的职工下岗、裁员问题。国企改革在三个方面是非常有成效的,第一是国有中小企业改革;第二是以国有企业关闭破产为代表的国有经济结构调整;第三就是再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方面。
2004年是国有企业改制不平凡的一年,国家出台了一系列规范国企改制的政策与措施;理论界对国有企业改制与国有资产流失问题的讨论进一步深化;实务界在国企改制中不断探索新形式并遇到了一系列问题。本文将主要从国企改制实践、理论和政策三个方面对2004年国有企业改制及引发的争论等进行综合论述。
二、国有企业改制实践及引发的问题
2004年的国有企业改制在经历了二十余年企业改革经验与教训的积蓄后,改制目标更加明确,改制形式更加多样,改制规模进一步扩大,改制效果更加明显。然而,国有企业改制毕竟是一个新旧体制转换的过程,而这个过程又没有成熟的理论和经验可以借鉴。因此,国企改制实践中的各种形式、内容与做法,到底是体制创新、是有利于国有资产增值,还是借改制之机侵蚀国有资产,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一直是国企改制实践中引发人们思考的问题,人们往往也将是否引起国有资产流失作为判断改制是否成功的重要标准。正因为如此,本文也将通过对2004年改制实践中关于国有资产流失问题的案例分析,讨论我国企业改制实践中引发的相关问题。
国有企业改制实践从案例角度分析存在三种情况,第一种是公认的改制成功的案例,即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成效显著;第二种是公认的改制失败的案例,即明显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第三种是有争议的改制案例,即从不同的角度得出不同的结论。国企改制成功的案例很多,特别是2004年国资委出台规范企业改制、分离企业办社会、进行离任审计等一系列措施后企业改制取得了显著成效。本文主要对国有资产流失案例进行综述与分析。
国企改制中国有资产流失的途径不外乎两种,一是通过重组成立新的股份制企业,转移原企业的国有资产或利润,二是通过产权转让低价获得原企业股份,在产权转让中又存在自买自卖、暗箱操作、虚假评估等三种国有资产流失的具体形式(2005年:国企改制规范年,《经济参考报》,2004年12月22日。)。从1997年国有企业开始大规模实施产权改革到2004年的几年时间中,上述各种形式的国有资产流失实例不断发生,在多数情况下,多种流失形式交织出现于同一案例之中,难以准确区分。
2004年,几家国内著名企业的产权变动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并引发了改革开放以来关于国企改制和国有资产流失最大规模的讨论。著名的案例如:朗咸平发表文章,指责由顾雏军个人控股的格林柯尔公司乘着“国退民进”的东风,在收购科龙、美菱、亚星等多家上市公司的运作中侵吞国有资产,损害中小股东利益(郎咸平,在“国退民进”盛筵中狂欢的格林柯尔,http:∥finance.sina.com.cn,2004年8月16日。)。据称,顾雏军通过与原控股股东达成幕后默契而顺利完成收购,并在交易完成之前就提前入主这些企业,之后再大幅拉高当年费用,既可以压低收购费用,又造成了以后各年利润迅速上升的假象。
管理层收购问题是2004年关于国企改制的争论焦点之一。在缺乏有效监管和交易透明度的条件下,管理层收购本企业股份时很容易出现股权价值评估过低并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的情况。比较典型的例子如:张裕集团将45%的国有产权转让给由管理层间接参股的烟台裕华,初步估算价值6.66亿元的股权,转让金额仅为3.88亿元(庞瑞锋,百年张裕曲线MBO调查,《南方周末》,2004年11月18日。)。管理者持有企业的部分股权固然可以起到激励的作用,然而过分推崇MBO也有可能导致管理者把精力从提升企业业绩转移到如何低价获取企业股份上来。朗咸平撰文指出,TCL集团在1997年与惠州市政府达成协议,规定以超过约定净资产回报率的部分利润作为奖励管理层的股份,此后TCL的毛利率、主营业务利润率等业绩指标差强人意,可净资产收益率却难以理解地在同行业中名列前茅(郎咸平,质疑TCL产权改革方案,《搜狐财经》,2004年9月9日。)。
纵观国有资产流失的种种实例,可以得到两点启示。首先,国企改制过程中,许多主管部门忽视了在资产评估、收购处理等环节对国有资产是否流失的有效监管,具体操作往往由原企业管理层主导进行,一些收购人和主管政府官员间还存在着幕后交易,这是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直接原因。其次,国有资产转让时缺少公开信息和公开交易的方式,在很大程度上滋生和助长了国有资产的流失,这是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的最重要的原因。
三、理论界关于国有企业改制与国有资产流失的争论
2004年关于国有企业改制与国有资产流失问题的探讨是一次前所未有的大讨论,参与讨论的主体除一直以来对这一问题倍加关注的政府、经济学家、财务学家外,还有法学家、社会学家等。关于企业改制的相关问题很多,本文主要就改制的性质、形式以及改制中国有资产流失问题进行综合论述。
(一)关于国有企业改制性质的讨论
关于国企改制性质的讨论主要形成了反对国企产权改革与坚持“产权改革方向不可逆转”的两种对立观点。前者以郎咸平为主要代表,被理论界称为新左派;后者以张维迎、周其仁为主要代表,被称为新自由主义学派。
新左派主要基于改革中丧失公平性,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严重等问题,提出目前以私有化为特征的产权改革方式应当停止或者说不应当是国有企业改革的主要方向。郎咸平通过数据分析指出当前的产权改革存在两大问题:法律缺位下的合法性和买卖双方自定价格的交易(郎咸平研讨会上大唱独角戏:该来的为何没来,《中华工商时报》,2004年8月30日。),他又进一步指出整个产权改革存在两大误区:第一,民营化与自由经济并不能解决中国问题;第二,不存在国有企业所有者缺位的问题,存在的是职业经理人的信托责任问题(郎咸平:批判主导中国产权改革新自由主义学派,《搜狐财经》,2004年8月29日。)。林毅夫、崔之元、秦晖、左大培等一批学者对这些基本观点表示支持,并按照自己的理论体系进一步提出了国企改革的相关建议。
绝大多数新自由主义学派,也是主导中国国有企业改革的主流经济学家们,虽承认存在一定程度的国有资产流失,但认为产权改革仍应当进行,只是应该注意方式和程序规范问题(如张维迎、周其仁等),一些海外学者也对国企产权改革的基本方向给予了肯定。
(二)关于国有企业改制形式的讨论
(三)关于国有资产流失原因及防范的讨论
关于国有资产流失的原因可以划分为两大类:一是交易性流失;二是体制性流失,也称坐失(学者论衡之三:国资流失与产权改革,《21世纪经济报道》,2004年12月29日。)。体制性流失正是新自由主义学派主张产权改革的理由,而新左派认为为了防止体制性流失而采取的措施使得交易性流失大大增加,因而目前这种产权改革的方向是错误的。
可见国有资产流失虽然说直接涉及到的是国有股转让的买卖双方,但若真正想解决流失问题,除了健全国有资产本身管理体制、规范其自身的操作规程外,必然涉及到整个社会环境的完善。理论界对国有资产流失防范的建议也不尽一致,总结这些观点,防止国有资产流失首要解决的是完善以下几方面内容:1.建立公开、透明、竞价的产权交易制度;2.建立国有资产经营预算制度;3.建立、完善并执行公平的法律法规体系;4.完善经理人市场。
四、国家在国有企业改制方面的重大举措
“十六大”为新一轮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提供了原则性框架,但《国有资产法》尚未出台使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面临“无法可依”的境地(李祖荣、胡引定、徐川义,我国国有企业改制进程回顾,《企业文明》,2004年。)。国务院国资委正是在这种背景下成立的。国资委成立后颁布的《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和《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意见的通知》,对企业国有资产监管等重要问题都作了明确规定,并用程序的透明、公正,来实现和保证结果的公平、公正,使得国企改制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2004年,有关国有企业改制的一系列文件相继出台,同以前颁布的法规制度相比,国有企业改制的导向更侧重于国有产权转让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主要目的是为了使国有产权交易规范化、市场化,有效地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
2004年初由国资委和财政部联合颁布的《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是一部专门针对国有产权转让的全新的法规制度,也是规范国有产权转让的最重要的一部法规制度。其他相关的法规制度还有《关于中央企业加强产权管理工作的意见》、《关于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加强对国有企业改制及国有产权转让监督检查工作的意见》等。这些法规制度在《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和《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意见的通知》规定的原则框架基础上,围绕国有产权转让的监督管理、国有产权转让的程序、国有产权转让的批准程序和相应的法律责任等方面都做了明确的规定。使国有产权的转让更具可操作性和透明度。同时,使法律责任更容易落实。国资委这些政策措施取得了良好的实践效果,2005年2月,天津市和平区政府在对天津狗不理包子饮食(集团)公司的国有资产整体转让中,采取了公开竞拍的方式,最终以一亿零六百万元的价格竞拍成功,大大高于当初3696.78万元的净资产评估价格,消除了之前社会各界对这一老字号企业可能发生国有资产流失的担心(“同仁堂”吞吃“狗不理”,http:∥www.sxrb.com/,2005年3月1日。)。
2004年,随着大型国有企业改制的逐步展开,管理层收购中由于自买自卖等原因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逐渐暴露并成为人们议论的焦点。2003年11月30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资委《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其中强调对管理层收购的规范,严禁自卖自买国有产权。2004年,与国有产权转让相关的一系列法规政策的出台,也使管理层收购从程序上更加规范。《关于做好贯彻落实<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有关工作的通知》规定将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和北京产权交易所作为从事中央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的试点机构。由于公开披露了产权转让信息,从结果看确实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国资委党委书记李毅中在2004年底明确表态:“大型企业不能搞管理层收购,一些中小企业可以探索。”同时为管理层收购设立了经营者离任审计、经营者不得参与转让决策自买自卖、进场交易等五条“禁令”。
分离企业社会职能也是国企改制中非常重要的环节,它关系到国有资产经营效率的提高与社会的稳定。2002年以前,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是适用于所有国有企业的,涉及的面较广,但内容不详细。2002年底到2003年,则是针对国有大中型企业制定了一些法律法规。而2004年,企业分离办社会的相关法律政策又出现了新变化,将重点转向了中央企业,如《关于中央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资产处置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2004年3月~2004年10月底,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和东风汽车公司作为第一批中央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的试点工作基本完成,进展顺利。
纵观2004年,国有企业改制在政策方面不断完善,理论方面百家争鸣,实践方面日趋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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