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9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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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4年,海南省会计工作认真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依法行政,以贯彻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为重点,强化内部会计控制监督,加强会计人员管理,有效促进了会计管理工作的发展。
一、加大新会计制度的贯彻实施力度
(一)及时向社会传播新会计制度。除转发财政部出台的新制度外,还通过互联网将新制度的电子文档放在省财政厅网页上发布,免费供社会公众查阅。
(二)开展《小企业会计制度》巡回培训工作。针对《小企业会计制度》社会覆盖面广、贯彻到位任务重的特点,为将《小企业会计制度》及时贯彻到全省各基层单位,省财政厅改变过去先给各市县办师资培训班、再由各市县自行层层培训的做法,组建会计专家讲师团,采取上门培训方式,把《小企业会计制度》讲解暨师资培训班办到全省每一个市县。讲师团由省财政厅会计处处长任团长,成员除会计处有关人员外,还聘请了海南大学等大专院校的会计教授。11月15~26日,讲师团分3个小组深入到全省19个市县,巡回讲解《小企业会计制度》。各市县财政、税务、审计、工商等政府部门有关人员、小企业财务负责人、会计人员、乡镇财务主管人员约2600人参加了学习。此外,12月9日,还针对省直单位、会计师事务所...
2004年,海南省会计工作认真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依法行政,以贯彻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为重点,强化内部会计控制监督,加强会计人员管理,有效促进了会计管理工作的发展。
一、加大新会计制度的贯彻实施力度
(一)及时向社会传播新会计制度。除转发财政部出台的新制度外,还通过互联网将新制度的电子文档放在省财政厅网页上发布,免费供社会公众查阅。
(二)开展《小企业会计制度》巡回培训工作。针对《小企业会计制度》社会覆盖面广、贯彻到位任务重的特点,为将《小企业会计制度》及时贯彻到全省各基层单位,省财政厅改变过去先给各市县办师资培训班、再由各市县自行层层培训的做法,组建会计专家讲师团,采取上门培训方式,把《小企业会计制度》讲解暨师资培训班办到全省每一个市县。讲师团由省财政厅会计处处长任团长,成员除会计处有关人员外,还聘请了海南大学等大专院校的会计教授。11月15~26日,讲师团分3个小组深入到全省19个市县,巡回讲解《小企业会计制度》。各市县财政、税务、审计、工商等政府部门有关人员、小企业财务负责人、会计人员、乡镇财务主管人员约2600人参加了学习。此外,12月9日,还针对省直单位、会计师事务所和大中专院校举办了1期《小企业会计制度》接轨讲解暨师资培训班,共150人参加。
(三)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的协调、合作,与省国税局、地税局联合转发了《小企业会计制度》,与省民政厅联合转发了《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并对贯彻实施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四)在海南大学、海口经济技术学院会计专业毕业班上,结合实际案例向毕业生宣传我国会计核算制度改革、会计诚信建设及新会计制度。
(五)配合财政部作好新制度调研工作。召集有关企业、单位、会计专家研究、讨论,完成了固定资产、存货和筹资3项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征求意见稿的修改意见上报工作。
二、落实《行政许可法》,依法管理会计工作
一是做好《行政许可法》的宣传教育工作。通过举办培训班、印发《会计信息交流》等形式,宣传《行政许可法》给会计管理工作带来的新变化,要求各市县加强学习,转变观念,依法管理会计工作。
二是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清理会计行政许可事项:取消会计电算化知识及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点的审批,参训人员自愿选择培训机构;取消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证书,有关内容在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中记载。
三是制定会计从业资格和会计师事务所设立的审批流程、期限、办理程序,规范审批事项、明确审批责任。
三、贯彻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强化会计监督
(一)配合省人大做好会计执法检查工作。2月10日,在省人大常委会召开的《会计法》执法检查动员会上作《会计法》辅导报告,并针对执法检查,提出两点建议:一是进一步调动政府及有关行政部门的积极性,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抓好行业内的执法检查;二是执法检查的重点应落实到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贯彻执行上。
(二)贯彻落实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一是组织开展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培训。3月8~9日,举办了1期财政系统内控制度培训班,结合案例讲解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各市县财政局分管局长、会计科股长及相关人员共80人参加了培训。二是组织各市县财政局会计管理干部、大中型企业财务主管赴武钢实地学习、考察其内控经验,以此推动各单位内控工作的开展。三是组织开展内控执行情况检查。省财政厅下文要求各市县、各单位围绕内控的九个内容进行重点检查。全省共检查814家单位,同时组织专家考察组深入60多个省直单位进行调查。检查发现,部分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不健全,有的没有制定内控制度,有的虽建立了内控制度,但形同虚设,对关键环节缺乏有效控制,单位会计基础工作薄弱、财务管理不规范。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处理意见,并对11家内控执行较差的单位进行了通报。
四、履行注册会计师行业行政管理职能
(一)承办会计师事务所审批相关事项。共受理行政审批事项11件,其中:设立会计师事务所事项2件、事务所名称变更事项2件、事务所合伙人变更事项7件。
(二)认真处理投诉案件,加强对事务所的检查与指导。2004年共收到有关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的举报、投诉信3起,省财政厅积极履行行业行政管理职能,认真进行调查处理。如对举报三亚天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虚假验资报告的案件,组成专门调查小组多次进行深入调查,包括找有关当事人谈话、抽查有关工作底稿等,妥善解决了投诉。
(三)配合财政部做好调研工作。完成了《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注册管理办法》两个征求意见稿的修改意见上报工作。
五、夯实会计基础工作
(一)强化单位预算约束。专门下文要求各核算站严格按照2004年的预算科目、支出科目、支出标准,协助单位搞好预算执行,不允许随意窜用科目、调整科目和超预算及无预算支出;对单位列入项目支出安排的预算经费,视为专款管理,并按项目单独列账核算;根据2004年省本级预算变动的特点,在原会计报表基础上增加《专项(款)收支明细表》;修改原《预算指标执行预警报告》,使财政部门严格执行预算的要求得到较好落实。
(二)做好会计资料归档入库工作,实现会计档案集中管理。根据海南省会计委派制资金集中核算、账户集中管理、人员集中委派的“三集中”原则要求,制定了《2001年会计档案集中入库工作方案》,明确了会计档案集中入库工作流程,设计凭证类、报表类、账簿类、其他类4种会计档案保管清册和移交清册。2004年共有60家委派单位的会计档案移交入库。
(三)举办多层次的会计业务培训。一是与省委组织部在国家会计学院联合举办了省直单位第一期会计改革与会计管理研修班,53名来自44家省直委派单位分管财务的领导和财务部门负责人参加了培训,学习了会计改革现状与发展趋势、会计职业道德与诚信教育、会计委派制度与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行政事业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基本规范等内容。二是针对会计基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基建业务核算管理薄弱的情况,举办了会计业务培训,核算站121名工作人员参加了学习。三是为确保全面启用国库集中支付系统会计核算子模块,对110名会计人员进行专门培训,提高其操作技能。
(四)加强会计工作的日常监督检查。从建账规定、会计核算一般原则、预算执行、专款专用、政府采购、固定资产、会计报表、报账程序8个方面,采取网上检查、抽阅相关资料等方式,对10个核算站、20家委派单位自2003年12月~2004年6月的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抽查,提出整改意见。
(五)开展2004年省本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清理检查工作。组织各核算站清理了委派单位已纳入集中核算管理的银行账户。2004年,已纳入会计委派的省直单位共225家,移交集中核算管理的银行账户930个,其中,基本户222个,零余额户121个,基建户148个,其他户(含专款户、一般户、冻结户等)439个。
六、加强会计人员管理
(一)加强会计从业资格管理。一是3月1日~4月30日,组织开展了全省会计从业资格年检及会计档案清理工作,共办理会计证年检42082人。二是结合新颁布的会计制度、准则,组织编印了海南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教材。三是组织了全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共有4625人报考,实考4220人,合格3685人。
(二)做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海南考区工作。全省共有8943人报名,其中中级4093人,初级4850人;中级合格350人,累计全科合格447人,初级合格643人。7月,人事部对包括海南省在内的16个省市的评卷情况进行突击抽查,海南省的评卷质量得到肯定,认为“评卷工作规范,卷面整洁,采分点明确,标识清楚,标答宽严适度,没有发现考风考纪问题,客观阅卷情况正常,阅卷质量非常高”。
(三)开展高级会计师考评结合试点改革工作。2004年海南省被列入全国高级会计师考评结合试点改革范围。省财政厅、人劳厅制定了《海南省2004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试点工作方案》,对考试及评审工作作出安排。同时,通过网站对有关考评结合政策进行广泛宣传。全省报名480人,实际出考268人,达到全国合格标准189人。
七、开展会计学术交流,提高队伍素质
组织会计科研课题招标活动,共有12个课题中标立项;与上海、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联合举办《会计法律制度、会计诚信建设》培训班,邀请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和中国总会计师协会的专家作专题讲座;组织编印了18期《总会计师通讯》,向全省各大企业、股份公司及总会计师宣传会计制度、会计改革;组织总会计师赴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大连参加岗位培训,提高总会计师的业务水平。
(海南省财政厅供稿 孔丽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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