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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4年,广东省会计工作严格依法行政,宣传贯彻会计准则、会计制度,加强诚信建设和继续教育,规范会计从业资格和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加大对注册会计师行业行政管理力度,全面推进乡镇财政管理信息化建设,被财政部评为全国会计管理工作一等奖。
一、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行政监管工作
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的意见》的有关精神,认真履行各项行政审批和日常管理工作。全年共审批68家会计师事务所(其中深圳40家),批复港澳台事务所来内地临时执业53次(其中深圳3次),8家事务所变更主任会计师,9家事务所更名,注销了1家会计师事务所。
省财政厅会计处积极开展调研工作,组织各级财政部门、注协和事务所的有关人员深入了解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提出改善执业环境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制定了《会计师事务所设立条件和申报程序》,印成小册子并上网公布,方便申报人查阅;对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的三个提案建议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和答复。
二、全面推进乡镇财政管理信息化建设
一是部署乡镇财政结算财务管理系统的验收工作。制定了详细的验收方案,成立了由省财政厅预算处、国库处、农业处、会计处、政...
2004年,广东省会计工作严格依法行政,宣传贯彻会计准则、会计制度,加强诚信建设和继续教育,规范会计从业资格和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加大对注册会计师行业行政管理力度,全面推进乡镇财政管理信息化建设,被财政部评为全国会计管理工作一等奖。
一、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行政监管工作
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的意见》的有关精神,认真履行各项行政审批和日常管理工作。全年共审批68家会计师事务所(其中深圳40家),批复港澳台事务所来内地临时执业53次(其中深圳3次),8家事务所变更主任会计师,9家事务所更名,注销了1家会计师事务所。
省财政厅会计处积极开展调研工作,组织各级财政部门、注协和事务所的有关人员深入了解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提出改善执业环境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制定了《会计师事务所设立条件和申报程序》,印成小册子并上网公布,方便申报人查阅;对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的三个提案建议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和答复。
二、全面推进乡镇财政管理信息化建设
一是部署乡镇财政结算财务管理系统的验收工作。制定了详细的验收方案,成立了由省财政厅预算处、国库处、农业处、会计处、政府采购办、信息中心有关人员组成的验收审核工作小组,并通过省政府采购中心招标验收机构。二是发放第三批398个镇的乡镇财政管理信息化机器设备,及时下拨3184万元的配套补助款。三是对乡镇财政结算财务管理系统由V1.56版升级为V1.8版,修改问题583个,新增功能131条。升级后的系统更加稳定和完善。四是加强对验收工作的监督。印发了《加强对验收机构的监督》、《广东省乡镇财政管理信息化项目验收审核程序》等规范性文件,指导各地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
截至年底已举办全省乡镇财政管理信息化骨干培训班32期,培训骨干约2000人,发放服务器1639台,台式计算机(含农税信息化)4874台,打印机1612台,申请验收的乡镇330个,已批准验收的乡镇330个,已通过验收机构验收的乡镇259个。
三、宣传贯彻《会计法》和会计制度
2004年,举办了会计知识竞赛、会计诚信倡议、《图说会计法》漫画、会计知识现场咨询服务活动、专项教育和专项培训等。同时加强对《会计法》执法情况的检查,全年共对1825家单位进行了检查,并针对具体情况提出整改意见和处罚建议。对全省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情况进行调查,全省已经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股份公司达1544家;已有33856家外商投资企业执行了企业会计制度;已经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国有企业3765户;已有486个单位执行了金融企业会计制度。
及时举办《小企业会计制度》、《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和《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培训班,并把3个新会计制度列为全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同时,要求各地财政部门加强与当地农业部门的合作,将《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培训到基层财政、农业等部门和村会计人员。充分利用广东省财政厅网站和《广东财会》杂志,对有关会计制度进行宣传。努力做好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全年共培训3495期,全省有228506名会计人员参加了会计准则、会计制度培训,有339529名会计人员参加了《会计职业道德》培训,有434247名会计人员参加了《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培训。
四、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
(一)切实加强会计从业资格管理,严把会计从业资格发证关。2004年,全省新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100473个。
(三)大力推动“广东省会计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协助佛山市财政局做好“广东省会计管理信息系统”的试行和完善工作。进一步完善了“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无纸化考试”、“外网服务”、“触摸屏”等子系统。
(四)筹建省属单位会计人员会计从业资格办证大厅。建立会计从业资格管理“一站式服务”窗口,提高了办事效率。
(五)充分利用广东省财政厅网站和《广东财会》,及时向社会公布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会计从业资格管理、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高级会计师评审、会计制度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办事程序。及时答复会计人员的咨询和投诉信件,通过电话、网站答复群众来信200多件。
(六)加强代理记账的审批监管工作,做好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管理。学习新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草案),拟定新代理记账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全省2004年新审批代理记账机构246个,加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管理,全省共检查1982个单位,达标1740个。
五、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
2004年全省报考118446人,其中:中级57023人;初级61423人。初级经济法基础出考42504人,出考率为69.2%,合格率44.5%;初级会计实务出考41841人,出考率68.1%,合格率30.9%;初级全科合格率27.1%。中级财务管理出考18247人,出考率40.5%,合格率51.5%;经济法出考21787人,出考率47.8%,合格率38.8%;中级会计实务Ⅰ出考28047人,出考率53.6%,合格率43.4%;中级会计实务Ⅱ出考19251人,出考率41.9%,合格率54.2%;中级一次性全科合格2321人,占全科报考人数的19.7%。两年滚动累计合格5526人。
六、从业资格考试和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
2004年,组织上、下半年两次会计从业资格会计专业知识考试。共有133133人报名,104541人参考,63168人合格。
2004年,省财政厅重新组建了高级会计师资格第一评审委员会评委库,全省(含广州、深圳)共有299人申报,经评审通过183人,通过率61.2%。省高级会计师资格第三评审委员会(深圳)继续开展正高级会计师评审试点工作。全省共有19人申报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通过10人,通过率52.6%。
省会计学会组织推荐了一批优秀文章参加中国会计学会2003年度会计学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组织有关专家参加东南地区会计学会第19次学术交流会;组织了2003年度会计科研课题已结题的117个课题的评审活动,评出一等奖6个,二等奖12个,三等奖23个;各地级市会计学会也积极开展会计科研活动,共收到专业课题39个,论文397篇,其中优秀论文292篇,顺利完成《广东财会》全年6期的编辑、出版、发行工作。
七、推动粤港澳区域会计服务业合作
省财政厅成立了“广东省粤港澳会计服务业合作专责小组”,专门负责落实CEPA(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中粤、港、澳区域会计服务业合作事宜。2月24日,副厅长李朝明率领专责小组成员赴香港分别与特区政府财经事务与库务局、香港会计师公会交流了两地会计服务业合作的原则意见。4月20日,省财政厅派员赴港参加粤港双方共同组织的有关服务业合作交流活动,与香港工商及科技局代表团成员进行交流。7月初,省财政厅派员赴港参加“CEPA服务业咨询会”。11月29日,省财政厅在广州与香港华人会计师公会代表团进行了座谈。
八、加强省会计函校和省珠算协会工作
2004年省会计函授学校深化教学改革,整合教育资源,增强学生就业竞争力;加强教学管理,重视师资队伍建设;积极开展继续教育培训,努力做好会计电算化考试工作;推出多项便民措施,配合省财政厅做好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工作。
省珠算协会组织第十三届海峡两岸珠算通信赛和省第十三届珠算技术比赛暨第二届珠心算邀请赛,组织珠心算师资培训和少儿珠心算基础知识学习班,调整省珠算普通二、三级鉴定套评办法。全省参加珠心算考试4023人,有2932人合格。
(广东省财政厅供稿 施映民执笔)
深圳市会计工作
2004年,深圳市会计工作本着“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的精神,切实为广大会计人员服务,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加强行业法制化建设
2004年2月,深圳市人大会同财政部门和专家学者着手对《深圳经济特区会计管理条例》进行修订,8月27日深圳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了修订后的《深圳市会计条例》,自2004年12月1日起施行。《深圳市会计条例》采用较大市立法,其适用范围扩大到特区外,解决了一市两法的问题,有利于宝安、龙岗两区会计法规的统一实施和监管。《深圳市会计条例》采取对《会计法》中已有的一般规定不再重复,重要的规定进行重申,并适当补充其他规定的做法,内容由修改前的8章69条精减为7章62条,同时加大了处罚的力度,在不违背上位法的原则下,适当增加了处罚的种类和提高了罚款的下限。《深圳市会计条例》中的一些规定,如禁止设置账外账和保留账外资金,加强对会计人员从业资格的管理,任何人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做假账等规定,得到了广东省纪委领导的高度赞扬,广东省财政厅领导也高度重视,将此项内容作为经验在全省范围内推广。财政部门将《深圳市会计条例》内容编入《2004年深圳市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手册》和《2004年深圳企业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手册》中,作为全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学习资料,以此增强会计行业的法制化建设。
在会计制度建设方面,深圳市财政部门积极推行财政部颁发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特别针对《小企业会计制度》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分别与税务部门和民政部门联合发文,联合开展对有关会计人员的全面培训工作。
二、严格依法行政
《行政许可法》正式实施后,深圳市会计管理机构行使三项行政许可职能,为此,深圳市财政局配合市法制办拟定了《深圳市财政局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将会计管理机构的三项行政许可内容、条件、程序及法律依据等制定成规范文本公布在网上,还将所需的申请表格也提供在网站上方便申请人下载。
4月底深圳市开始进行特区内第一批会计师事务所的审批,《深圳经济特区注册会计师条例》规定,在特区内设立会计师事务所实行总量控制,为使这次会计师事务所的设立审批方法规范合理、公平公正,深圳市采用由社会公示、专家咨询与政府决策相结合的审批模式,按照《行政许可法》倡导的程序和要求开展事务所审批工作。此次审批共批准新设会计师事务所20家,后来实际成立了15家。
在会计从业资格许可方面,市会计管理机构依法组织了全市39548人的考试,并有效保证了无一错漏。
三、加大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力度
市会计管理机构结合行业中存在的问题,自8月24日起,在全行业范围内开展了学习教育和清理整顿活动。此次活动分为宣传发动和学习教育阶段,查找问题阶段,整改与建章建制阶段,检查验收、处理和总结阶段。截至年底,前两个阶段的工作已完成,全市80家会计师事务所积极组织了学习,写出了学习总结,每个执业注册会计师还写出了学习体会。
同时,市会计管理机构还与市注册会计师协会配合,抓好注册会计师考试工作,全年全市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14276人,其中各科目出考人数分别为审计1569人,税法3012人,会计3692人,经济法2082人,财务管理1875人,有3750人次参加了考前培训。
四、整顿工作作风,完成行风评议任务
5月至9月,会计管理机构根据深圳市财政局行风评议工作部署,结合自身业务特点,认真组织有关活动,向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会计人员发放调查问卷128份;召开有11名服务对象代表参加的行风评议座谈会,到会计师事务所、企业和各区财政局走访,征求包括加强会计基础工作的检查、改进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及考试方式等六个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同时积极参加“行风热线”活动和召开自评会及民主生活会,认真进行自查、自摆、自评,及时提出了整改措施,设身处地为服务对象着想,并通过整改取得了服务对象和群众满意率明显提高的实效。
五、加强信息化建设
会计管理机构充分运用互联网和新闻媒体,对工作内容和相关法律、法规的信息及时公开公告,并在行政许可方面,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保证审批过程公开透明。在推进各乡镇财政管理信息化工作方面,对2003年底前完成的乡镇财政管理系统的建设工作进行了验收,宝安、龙岗两区20个乡镇通过验收。
六、推进职称考评工作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深圳市共有24987人报名参加,其中初级11335人,中级13652人,初级到考率71.58%,合格率42.73%,中级到考率39.71%,合格率26.26%。
在副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工作方面,深圳市继续按照省市人事厅的要求从社会各界广泛推选产生了41名专家,上报广东省人事厅批准组建第三高评委会评委库。并按照文件要求,会同纪检、监察等部门共同以随机抽取的形式产生评委会、专业评议组成员。
在正高级会计师试点工作方面,深圳市对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了调整,同时修订了评审条件,发布了《关于申报评审2004年度正高级会计师技术资格有关事项的通知》。在专业(学科)组学习评审标准同时,评委会组织了无注册会计师资格和无英语考试成绩的参评人员进行了笔试。由17位评委投票表决,10人符合正高级会计师资格条件。
七、丰富学会活动
深圳会计学会在完成财政部关于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注册会计师法修改意见和建议》、《会计师事务所的日常行政管理》、《涉外会计师事务所的管理》三个重点课题的基础上,组织编写并出版了《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研讨文集》一书。为活跃会计学术交流气氛,促进会计研究,会计学会组织了2004年度会计优秀论文评选活动。在会计学会各分会参与的广东省会计科研课题投标活动中,深圳市会计学会投标13项,入围11项,其中有两个课题分获二等奖和三等奖。
6月,会计学会承办了由社科联组织的科普文化周系列讲座,举办了超过500人参加的有关外资企业内部控制的讲座,为宣传会计政策法规学会还举行了大型街头宣传活动,2004年深圳会计学会获得了市社科联颁发的“优秀社团”奖。
(深圳市财政局供稿 朱莉峰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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