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9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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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4年,内蒙古自治区会计管理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会计法》和《行政许可法》,不断完善会计法规制度建设,树立依法行政、强化服务的意识,加强会计人员管理,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整体工作取得新进展,被财政部评为全国会计管理工作一等奖。
一、认真学习贯彻《行政许可法》
一是全区各级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通过自学、研讨和参加培训班等形式,深入学习、领会《行政许可法》精神实质。自治区财政厅专门组织了由盟市财政局分管会计工作的局长和会计科长、旗县财政局会计股长参加的全区《行政许可法》培训班,邀请财政部会计司副司长高一斌做了“《行政许可法》与会计管理”的专题报告。二是按照自治区清理和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的统一部署,取消对计算机替代手工记账、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事项备案、国有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审批、会计账簿年度注册管理、商品化软件安装5项行政许可,保留了6项行政许可事项。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依法做好会计管理工作的通知》,对自治区政府公布取消的第一批涉及财政部门会计管理的行政许可事项做了说明,并决定从2005年1月1日起取消会计电算化初级培训合格证书发放,终止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年检...
2004年,内蒙古自治区会计管理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会计法》和《行政许可法》,不断完善会计法规制度建设,树立依法行政、强化服务的意识,加强会计人员管理,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整体工作取得新进展,被财政部评为全国会计管理工作一等奖。
一、认真学习贯彻《行政许可法》
一是全区各级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通过自学、研讨和参加培训班等形式,深入学习、领会《行政许可法》精神实质。自治区财政厅专门组织了由盟市财政局分管会计工作的局长和会计科长、旗县财政局会计股长参加的全区《行政许可法》培训班,邀请财政部会计司副司长高一斌做了“《行政许可法》与会计管理”的专题报告。二是按照自治区清理和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的统一部署,取消对计算机替代手工记账、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事项备案、国有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审批、会计账簿年度注册管理、商品化软件安装5项行政许可,保留了6项行政许可事项。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依法做好会计管理工作的通知》,对自治区政府公布取消的第一批涉及财政部门会计管理的行政许可事项做了说明,并决定从2005年1月1日起取消会计电算化初级培训合格证书发放,终止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年检工作。三是印发了《关于自治区直属单位以计算机替代会计手工记账实行备案管理的通知》,对自治区直属单位以计算机替代会计手工记账由财政部门组织验收改为备案管理。呼和浩特市、阿拉善盟、赤峰市财政局通过网络和办公大厅宣传专栏将会计管理工作信息、办事程序及要求,及时传达给会计人员。
二、加强会计法规制度的宣传、培训和建设
(一)为落实好2004年财政部陆续出台的新制度和管理办法,11月23~27日,自治区财政厅在呼和浩特市举办了全区财政系统新会计规章制度培训班。对《小企业会计制度》、《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进行系统培训。各盟市财政局分管局长、会计科长及师资人员,各旗县财政局会计股共155人参加了培训。各盟市也相继举办新会计规章制度培训班。到2004年底,全区近千人参加了培训。
(二)按照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及会计人员管理体制课题调研的通知》要求,各级财政部门组织调研组深入百余家企业、单位进行专题调研,了解掌握会计制度执行情况和会计人员管理及存在的问题,提出措施意见。各盟市提交调研论文20余篇,财政厅会计处完成了《关于企业内部会计控制机制的理性思考——对全区各盟市重点企业内部会计控制调研实证分析》和《加强会计队伍建设提高会计工作水平》2篇论文;自治区财政厅召开了直属有关部门贯彻实施新会计规章制度协调会,研究探讨财政部门与有关部门齐抓共管,推进新制度贯彻落实的措施;对财政部有关制度办法征求意见工作及时进行调研,提出意见反馈财政部。
(三)全区各级财政部门继续开展《会计法》宣传及执法检查活动。在新《会计法》颁布5周年之际,开展《会计法》宣传咨询和会计人员诚信签名活动、《会计法》知识竞赛活动、《会计法》执行情况检查活动,对于单位负责人、会计人员认真贯彻执行《会计法》,切实依法开展会计工作起到积极作用。
(四)做好出台《内蒙古自治区会计条例》的基础准备工作。与自治区人大财经委赴呼伦贝尔市、与政府法制办赴云南、深圳等地进行调研,从多方面征集对《内蒙古自治区会计条例(征求意见稿)》的修改意见、对会计管理工作方面的合理化建议以及其他省市好的经验和做法。
三、强化会计人员管理
(一)起草《内蒙古自治区2004~2010年会计队伍培养建设规划》,为自治区的人才建设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二)组成课题组对建立会计诚信建设和职业道德教育的长效机制进行研究,完成《会计人员诚信建设与诚信档案的设计管理》课题报告。
(三)11月举办了全区会计系统“会计诚信之歌”文艺汇演。自治区人大、政协,财政部会计司,自治区有关厅局及财政厅的领导与1000余名会计人员一起观看了演出。
(四)全面做好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工作。一是积极开展全区会计人员档案网络化管理建设工作。财政厅拨专款140万元,为各地区配备设备,为实现全区会计人员网络化管理打好基础。二是完成了本级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审验检查工作。对10038名持证人员情况进行彻底清查,查出528名不合格会计人员。三是对符合条件人员颁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2004年全区颁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12910个,累计颁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147148个。四是做好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考试工作。2004年参加考试人数5050名,参考率为91%。考试合格3762人,合格率74%。
(五)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逐步制度化、规范化。一是制定了自治区2004~2005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计划,编印了《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及讲解》教材。二是集中审验2000年以来自治区本级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对没达到培训要求的2000多名会计人员统一补课。三是各级财政部门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形式,对企业财务管理、特殊行业财务会计制度以及计算机网络技术应用等进行继续教育培训,满足不同层次、不同行业财务会计人员的工作需求。自治区财政厅还组织了高级会计人员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培训班。2004年全区会计准则、会计制度培训17551人,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培训18067人,职业道德教育培训16581人,会计电算化初级知识培训6520人。
(六)2004年有360人参加高级会计师评审,经第十二届高评委员会评审通过向社会公示,自治区人事厅核准高级会计师资格253人。到2004年底,全区共有高级会计师1300人。
(七)2004年,全区共有24510人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其中,中级17302人,初级7208人。取得中级资格的1812人,取得初级资格的915人。
(八)2004年自治区财政厅为全区754名会计人员颁发荣誉证书,并出台政策由会计人员所在单位一次性发放500~1000元奖金,激励和调动广大会计人员的积极性。
四、规范注册会计师行业行政管理工作
自治区财政厅组成两个检查组对全区63家会计师事务所的设立、注册会计师注册从业及执业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检查发现近三分之一的会计师事务所存在各类问题。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为提高会计师事务所行政审批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对拟批准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建立了审批公示制度。在内蒙古财政信息、内蒙古注册会计师协会信息两个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行业内部监督。全年共批准设立8家会计师事务所,2家分所;注销2家会计师事务所,办理2家事务所法人变更备案手续。到2004年底,全区共有会计师事务所132家。2004年,全区还批准8家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到年底,共审批35家中介机构的代理记账资格。
五、推进会计学会工作
6月,自治区财政厅、会计学会在呼和浩特市召开了内蒙古会计学会五届二次会员代表大会暨全区会计学术研讨会。财政部会计司司长刘玉廷、财政厅厅长符太增、助理巡视员吴守普出席会议,并分别围绕服务于财政改革和会计中心工作,开创会计理论研究新局面做了讲话。刘玉廷、北京工商大学会计学院院长杨有红分别作了“会计改革与发展”和“企业内部控制”专题讲座;会议聘请符太增为内蒙古会计学会名誉会长,调整了内蒙古会计学会第五届理事会副会长和秘书长、理事和常务理事;对2002、2003年度全区会计理论研究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10名来自全区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企事业单位会计人员、财经院校的教师进行大会论文交流。400多名会计人员参加了研讨会。举办第三届全区会计学优秀论文征集评选活动,共收到参评论文200篇,评选出一等奖2篇,二等奖5篇,三等奖8篇,优秀论文100篇,出版了《2004年内蒙古会计理论研究文集》;加强与区外学会交流,参加第22届北方省(市)自治区会计学会学术研讨会,提交论文2篇;办好《内蒙古会计》,到2004年底,累计出刊31期。
六、创新和改革预算会计管理工作
(一)进一步推进和深化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到2004年底,自治区本级共有52个部门、429家预算单位纳入国库集中支付范围,实施改革的自治区一级预算单位超过总数的60%。2004年自治区本级集中支付资金38.5亿元,其中:直接支付金额达26.4亿元,占集中支付总额的68.57%。盟市国库改革稳步推进,已有10个盟市批转了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方案。
(二)加强预算会计管理工作。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预算结余资金处理的有关规定》、《内蒙古自治区本级财政资金直接支付项目目录》和《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有关事项的通知》,进一步完善了财政国库改革配套制度;规范自治区本级预算资金的审核、拨付和会计核算工作,提高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质量,做好预算执行和决算工作;制定了严密规范的业务规范和工作流程,在全国各省区中率先完成了对国库处和国库收付中心的机构职能整合,提高了国库部门的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七、加强会计管理队伍自身建设
自治区财政厅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会计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对会计管理队伍建设、会计法规制度、会计基础工作、会计人员管理、综合工作管理等5方面23项工作指标进行量化考核。通过举办培训班、座谈会、经验交流会等,加强会计理论知识学习和工作交流,为旗县以上会计管理干部创造学习、实践和沟通的机会,全面提高会计工作管理水平。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供稿 阎晓黎 康艳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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