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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4年,交通运输业财务会计工作认真履行财务管理职能,在加强资金管理、国有资产管理、行业财务管理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成绩。全年完成交通固定资产投资5314.07亿元,其中:全国公路建设完成投资4702.28亿元,新增公路通车里程6.08万公里(高速公路4543公里),全国公路通车里程达到187.07万公里(高速公路3.42万公里),完成公路货运量124.5亿吨,货物周转量7840.9亿吨公里;全国水运建设完成投资407.81亿元,完成水路货运量18.7亿吨,货物周转量41428.7亿吨公里;新(扩)建沿海港口码头泊位60个、内河港口码头泊位179个,新增吞吐能力分别为9550万吨、1332万吨,全国港口完成货物吞吐量41.72亿吨,新增及改善内河航道里程472公里;海事、救捞、科研教育、通信信息等完成投资203.99亿元。
一、加强资金征管
(一)认真做好车购税代征工作。在做好车购税费改革工作的同时,交通部及时协调处理征收工作中的有关政策问题,并根据征收工作的实际情况及时对加强征管工作提出要求。全年车购税代征收入545.7亿元,比上年增长14.93%。
(二)加大对港口建设费征收解缴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力度,除组织社会中介机构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外,会同财政部联合下发了...
2004年,交通运输业财务会计工作认真履行财务管理职能,在加强资金管理、国有资产管理、行业财务管理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成绩。全年完成交通固定资产投资5314.07亿元,其中:全国公路建设完成投资4702.28亿元,新增公路通车里程6.08万公里(高速公路4543公里),全国公路通车里程达到187.07万公里(高速公路3.42万公里),完成公路货运量124.5亿吨,货物周转量7840.9亿吨公里;全国水运建设完成投资407.81亿元,完成水路货运量18.7亿吨,货物周转量41428.7亿吨公里;新(扩)建沿海港口码头泊位60个、内河港口码头泊位179个,新增吞吐能力分别为9550万吨、1332万吨,全国港口完成货物吞吐量41.72亿吨,新增及改善内河航道里程472公里;海事、救捞、科研教育、通信信息等完成投资203.99亿元。
一、加强资金征管
(一)认真做好车购税代征工作。在做好车购税费改革工作的同时,交通部及时协调处理征收工作中的有关政策问题,并根据征收工作的实际情况及时对加强征管工作提出要求。全年车购税代征收入545.7亿元,比上年增长14.93%。
(二)加大对港口建设费征收解缴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力度,除组织社会中介机构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外,会同财政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港口建设费清欠和做好收入上缴工作的通知》,并在财政部驻各地财政专员办的大力协助下,积极开展港口建设费征收工作的监管和港口建设费欠款的清缴工作。全年港口建设费收入53.3亿元,比上年增长59.1%。
(三)做好行政事业性收费征管工作。针对部属各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支两条线”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交通部及时提出加强征收管理的具体要求,并积极协调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和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解决了海事和船检系统收费票据问题,理顺了收费管理渠道。全年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24亿元,比上年增长26%。
二、加强资金调度和监管
(一)积极开展港口建设费和内河航运建设资金使用情况的检查工作,在各单位开展自查的基础上,组织中介机构对5个重点项目进行重点检查,并对查出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二)组织开展对广西、湖南、江西、贵州、宁夏等省市重点公路和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的督查工作。此外,还配合财政部对四川等6省农村公路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通过检查活动的开展,督促有关单位规范公路建设资金使用和管理工作。
(三)为贯彻落实关于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规定,切实加强交通港航公安单位罚没款票据及资金管理,交通部在各单位开展自查工作的基础上,对11个港航公安单位进行重点检查,并对查出的问题下达了整改意见。
(四)对部属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就继续开展清理小金库和银行账户工作进行布置,对部分基层单位银行账户清理情况实施重点抽查,进一步规范了各单位银行账户的管理工作。
(五)为贯彻落实中纪委第三次全会精神,按照《财政部关于开展用公款为个人购买商业保险清理登记工作的通知》、《财政部监察部关于党政领导干部拖欠公款进行清理的通知》要求,交通部安排部属行政事业单位进行清理。
(六)为加强对港口建设费、车购税项目前期工作费管理工作,交通部完成了前期工作费项目库、专家库的开发和建库工作,进一步完善了前期工作费项目的立项、上报及审批管理程序,强化了前期工作费的日常管理和项目监督。
(七)积极配合国家审计署做好对交通部2004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和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行业审计的审前调查工作。针对审计署下达的2003年度审计处理意见和决定,积极做好整改工作。
三、强化国有资产管理
组织完成了《公路、水运交通基础设施国有资产管理模式研究》。为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和《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以召开座谈会和实地调研的方式,广泛了解公路收费权转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深入探讨进一步规范公路收费权转让工作措施,并依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的规定,修改起草公路收费权益转让办法。认真做好公路收费权转让的审批工作,对安徽、黑龙江、河北省交通厅等单位提出的转让公路收费权问题进行研究并提出处理意见。根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对部属事业单位提出的固定资产转让、报废以及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的申请事项进行审核处理,并根据国管局的批复意见及时转复有关单位。
四、进一步提高行业服务水平
加强与财政部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解决了中国船级社有关技术开发费税前扣除的政策待遇问题、合并统一缴纳企业所得税和申请使用专用税务发票问题;协调解决了海事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的统一问题。组织召开了地方交通、港航水运单位、部属事业单位等多个分行业的财务座谈会。根据《交通重点企业财务联系制度》的要求,制定下发了《交通重点企业财会信息报送办法》,建立了按季报送相关财会信息的采集渠道,完成了对航运和沿海重点港口、重点联系企业财务会计信息的汇总、加工以及行业信息的发布工作。
五、做好财税、交通改革相关财务工作
(一)认真做好车购税费改革有关人员划转分流安置及业务移交、财产处置工作。交通部联合中编办、人事部、国税总局、财政部五部门下发了《关于做好车辆购置税费改革人员财产业务划转移交工作的通知》、《车辆购置税费改革人员财产业务划转移交工作方案》等。联合国税总局在京召开车购税费改革工作会议,就车购税费改革所涉及的人员、财务、业务划转移交工作进行部署,并印发了《关于做好停止代征车辆购置税收尾工作的通知》,以确保车购税费改革任务的顺利完成和车购税征收工作的平稳过渡。
(二)规范港口建设费的征缴工作。一是针对港口体制改革的情况,及时做好港口建设费代征代收单位的调整工作;二是加大对深圳港集装箱港口建设费的征收政策协调力度,深圳港于2004年10月1日全面启动了集装箱港口建设费的征收工作,推动了其周边地区港口建设费征收工作的开展;三是与财政部联合发文,开展港口建设费征缴工作的检查,并借助财政部驻各地财政专员办力量,加强对港口建设费的监缴工作。
(三)积极研究车购税资金实行财政直拨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一是通过配合财政部修订《车辆购置税交通专项资金实行财政直接拨付管理暂行办法》、加大直拨试点单位培训工作力度和组织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协调解决了财政直拨试点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二是根据《车购税交通专项资金实行财政集中支付管理办法》,积极协调财政部解决了以前年度未完成预算结余资金结转2004年使用和2004年预算下达前重点公路项目预算控制数的下达事宜。三是注意协调做好新增直拨试点单位预算项目执行的衔接工作,完成了财政直拨单位预算项目及执行情况向财政部的备案工作。四是针对实行财政直拨后日常工作量增大的情况,组织人员开发财政直拨资金管理软件。
(四)积极参与各项改革实施方案的制定工作,包括救捞体制改革、长航公安体制改革、长江三峡通航管理体制改革、水监体制改革、杭州和兴城疗养院体制改革、长江口航道建设公司改制、上海黄埔江航道管理体制改革、川江港机厂破产有关协调工作等,研究和提出财务改革的具体意见,保证各项改革顺利进行。
六、加大财会基础管理工作力度
(一)加强财会制度建设工作。交通部制定下发了《交通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办法》、《交通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办法》、《交通部部属单位试行会计委派制度管理办法》、《交通建设发展前期工作经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农村公路资金使用监督管理办法》等。《水运企业会计核算规程》作为特殊行业的会计制度由财政部正式颁布实施。
(二)加强行业队伍建设。举办了“交通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培训班”、“交通部部属事业单位财会人员培训班”、“交通部《水运企业会计核算办法》培训班”等5期培训班,培训全国交通系统财会骨干600余人;中国交通会计学会与有关省、自治区交通会计学会联合举办跨地区财会人员提高交流培训班,培训学员3000人次左右,组织4期“现代交通运输企业财务运作与会计控制”考察培训班。
(三)加大课题研究力度,用理论指导交通财会实践。先后组织开展了“部门预算中项目预算编制原则、方法及政府采购项目管理问题研究”、“公路经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公路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办法”等课题的研究工作。
七、做好预决算编报工作
根据财政部编制2005年部门预算的程序和要求,对预算编制工作进行改革。及时审核汇总上报了《交通部2005年中央部门预算》,并根据财政部的预算批复意见,完成了2004年度车购税交通专项资金、港口建设费、内河建设基金和部属事业单位等收支预算的转复工作。根据财政部编制2003年度决算的有关要求,完成了2003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决算、国有建设单位财务决算、车购税费基建决算、养路费财务决算、各项水运专项资金年度财务决算、港航公安财务决算、水运专项资金基建决算,事业单位购房补贴决算,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所属企业及境外企业2003年度财务决算的审核、汇总、上报工作。
(交通部财务司供稿 李爱民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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