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4年,司法行政财务会计工作积极适应司法行政与财政改革要求,继续强化大局意识,服从和服务于司法行政中心工作,本着“确保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编制和执行各项经费预算,进一步提高财务装备管理水平,加大财务监督力度,加强基层基础设施建设,狠抓队伍素质提高,保障了司法行政各项业务工作的开展。
一、继续提高经费保障水平
2004年司法行政系统财政拨款收入总额比上年增长10%,其中:中央级单位比上年增长29%;省级比上年增长14%;地(市)级比上年减少2%;县级比上年增长10%。2004年,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继续对贫困地区司法行政单位给予了补助。
2004年,司法行政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展。监狱布局调整和监狱体制改革工作进展顺利,监狱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截至11月底,狱内发案数和罪犯脱逃数分别比上年同期下降20%和42.5%。认真开展减刑、假释、保外就医专项检查活动,促进了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深入开展劳教办特色工作,提高劳教人员的教育挽救质量。截至11月底,所内发案数和逃跑数分别比去年同期下降50%和17%,达到历史最好水平。全国“法轮功”劳教人员累计转化率达92%。大力推广石家庄和北京市西城区人民调解工作经验,人民调...
2004年,司法行政财务会计工作积极适应司法行政与财政改革要求,继续强化大局意识,服从和服务于司法行政中心工作,本着“确保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编制和执行各项经费预算,进一步提高财务装备管理水平,加大财务监督力度,加强基层基础设施建设,狠抓队伍素质提高,保障了司法行政各项业务工作的开展。
一、继续提高经费保障水平
2004年司法行政系统财政拨款收入总额比上年增长10%,其中:中央级单位比上年增长29%;省级比上年增长14%;地(市)级比上年减少2%;县级比上年增长10%。2004年,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继续对贫困地区司法行政单位给予了补助。
2004年,司法行政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展。监狱布局调整和监狱体制改革工作进展顺利,监狱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截至11月底,狱内发案数和罪犯脱逃数分别比上年同期下降20%和42.5%。认真开展减刑、假释、保外就医专项检查活动,促进了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深入开展劳教办特色工作,提高劳教人员的教育挽救质量。截至11月底,所内发案数和逃跑数分别比去年同期下降50%和17%,达到历史最好水平。全国“法轮功”劳教人员累计转化率达92%。大力推广石家庄和北京市西城区人民调解工作经验,人民调解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得到了充分发挥。加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制定并落实促进刑释解教人员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减少了重新违法犯罪。有针对性地开展了维护稳定方面的法制宣传教育,积极推动和引导律师参与处理涉法信访工作和群体性事件,帮助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开展了律师队伍集中教育整顿活动,集中查处了一批违法违纪的律师和“散、乱、差”的律师事务所。大力加强法制建设,司法行政法制化水平有了新的提高。认真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完成了涉及司法行政机关行政许可项目的清理,制定颁布了《司法行政机关行政许可实施与监督工作规则(试行)》等部颁规章和规范性文件57件。
二、加强基层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
截至2004年底,全国共有司法所38521个,占乡镇街道建制数的93%。由于司法所多数是近年建立的,又处于最基层,财政保障情况相当困难,到2003年底,80%以上的司法所没有独立的办公用房,与乡镇政府的其他部门共用办公室,90%以上的司法所不具备计算机、交通工具、通讯工具等基本的办公条件,司法所的基础设施情况已经不能适应工作要求。
2004年,司法部与国家发改委联合下发文件,明确由中央投资在3年内解决中西部地区司法所办公用房的建设问题,预计总投资20亿元,已安排国债资金4亿元。2004年,财政部也将司法所建设列入中央政法补助专款的扶持范围,并安排了3000万元新增资金,用于司法所的装备配备。
三、加强财务管理与监督
2004年,司法行政计财装备部门在做好各项经费的日常支出管理的同时,积极适应财政改革要求,努力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各项财务管理和监督工作。按照司法部党组提出的实现“三个转变”的要求,计财装备部门将实现从事务型向管理型转变,从面向机关向面向系统转变,从微观管理向宏观管理转变。经过研究,计财装备司提出了计财装备部门应增强四种能力:增强政策协调能力,加大对系统的政府扶持力度;增强规范运行能力,建立有效的工作秩序;增强管理监督能力,充分发挥计财装备部门的职能作用;增强创新自律能力,适应司法行政改革和发展的需要。
按照有关部门的布置,进行了司法体制改革中经费保障问题的研究,组织部分省市有关人员进行了专题调研,起草了有关汇报材料。召开全国司法行政系统财务统计报表汇总暨表彰工作会议,完成了2003年财务统计报表的汇总工作,向有关部门填报了司法行政系统经费保障情况的报表。在报表汇总过程中,各级司法行政主管机关都对下级的报表数据进行了严格审查,通过报表数据分析,全面掌握本地区司法行政机关的经费保障情况,同时,从中寻找存在的问题,加强对下级司法行政机关财务工作的监督。鉴于许多地方实行财政集中支付的现状,各级司法行政计财装备部门积极研究新的运转体制,通过学习借鉴其他地区的做法,有针对性地建立和完善了会计核算和报账制度,形成了有效的财务管理和监督机制,提高了经费的使用效益。司法部机关为加强对直属单位的财务监督,制定了《司法部直属单位年度财务审计暂行办法》,明确由计财装备司负责对部直属单位审计的管理工作,由计财装备司统一委托会计师事务所依法进行审计。
四、狠抓干部队伍建设
截至年底,司法行政系统共有在职财务会计人员4690人,其中:专职人员2810人,兼职人员1880人。拥有会计专业技术职称人员959人,其中:高级职称23人,中级职称311人,初级职称625人。已实行会计委派制的单位650个,其中:省级3个,地市级78个,县市级569个。
2004年,司法行政各级计财装备部门继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作风建设,克服官僚主义作风,提高办事效率。针对近几年计财装备干部队伍变化较大的情况,各级司法行政计财装备部门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各类业务培训班、研讨班和经验交流会,加强业务学习,开展后续教育,提高业务水平,适应财政改革的需要。
(司法部计财装备司供稿 孙建平 周永才执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