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9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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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4年,水利系统财务部门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治水方针和新的治水思路,进一步加强财务统一管理,为推进各项水利建设与改革工作提供资金保障,在深化水利工程水价改革工作、加强水利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改革理论探索、促进水利国有资产分类改革方面取得了新的成绩。
一、深化预算改革,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004年,水利财务部门积极筹措资金,保障基层单位人员机构维持正常运转的经费,争取水利重点项目资金,提高水资源管理与保护、水质监测、水政管理、水文、水土保持等经常性业务的经费保障水平,切实解决水利发展与改革中的实际问题。贯彻落实国务院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组织开展全国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经费试点。积极为基层单位排忧解难,解决基层办公用房维修资金,支持所属企业改革。
为进一步适应部门预算改革,强化和规范水利资金的预算管理,水利部制发了《水利部中央级预算管理办法(试行)》,并举办了由基层单位领导干部和预算管理骨干参加的培训班。为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工作,加强财务管理,提高水利资金使用效益,水利部印发了《水利部中央级行政事业项目支出绩效考评试点实施指南》,选择了部直属单位30多个项目开展了...
2004年,水利系统财务部门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治水方针和新的治水思路,进一步加强财务统一管理,为推进各项水利建设与改革工作提供资金保障,在深化水利工程水价改革工作、加强水利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改革理论探索、促进水利国有资产分类改革方面取得了新的成绩。
一、深化预算改革,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004年,水利财务部门积极筹措资金,保障基层单位人员机构维持正常运转的经费,争取水利重点项目资金,提高水资源管理与保护、水质监测、水政管理、水文、水土保持等经常性业务的经费保障水平,切实解决水利发展与改革中的实际问题。贯彻落实国务院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组织开展全国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经费试点。积极为基层单位排忧解难,解决基层办公用房维修资金,支持所属企业改革。
为进一步适应部门预算改革,强化和规范水利资金的预算管理,水利部制发了《水利部中央级预算管理办法(试行)》,并举办了由基层单位领导干部和预算管理骨干参加的培训班。为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工作,加强财务管理,提高水利资金使用效益,水利部印发了《水利部中央级行政事业项目支出绩效考评试点实施指南》,选择了部直属单位30多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考评试点,并对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海河水利委员会水资源管理业务经费等试点项目进行了重点抽查。确定了长江、黄河流域水文测报和引进国际先进水利科学技术项目的2003年项目为财政部考评试点项目。通过试点,逐步建立和完善预算绩效评价体系,进一步加强水利资金管理,提高水利资金的使用效率,实现对水利资金从注重资金投入的管理转向注重对支出效果的管理。
二、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一)加强财务统一管理,严格支出、规范核算。为加强水利系统各单位经济合同管理,预防合同纠纷,降低财务风险,保障水利系统各单位的合法权益,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结合水利系统实际,出台了《关于加强水利单位经济合同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
(二)继续加大对基层单位指导和监督检查的力度。在认真配合审计署、国家发改委稽查办、财政部投资评审中心检查工作的同时,水利部建立了内部自查制度,要求部属各单位每年都要进行一次执行财经纪律的自查工作,在自查的基础上,财务主管部门又委托中介机构进行重点抽查。从预算执行的审计检查情况看,违规违纪金额减少了,审计评价提高了,资金使用和管理更加规范了。
(三)进一步规范了水利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行为。水利财务部门积极参与重点项目的立项、基建投资计划的下达、建设管理等工作,争取为基层单位解决困难,努力为基层单位服务。同时,水利财务部门对重点水利枢纽工程等项目在建设管理体制方面积极参与意见,在管理机构及职责、资本金确定、资金及财务管理体制方面提出了建议;参加重点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对项目稽查中的有关财务问题提出意见,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三、预算执行和政府采购工作进展顺利
水利国库集中支付工作全面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的级次和规模不断扩大,实施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单位已到四级预算单位,其中一级预算单位1个,二级预算单位30个,三级预算单位107个,四级预算单位20个,共计158个;对部直属的28个工程项目(单位)及全国各省水利厅局实行了财政直接支付。水利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不断推进,水利财政资金国库集中支付信息管理系统为全国水利财政资金预算单位提供了基于互联网的信息处理平台,各预算单位可以进行其相关职权范围内的财政资金支付业务,实现了网上办公、财务监控、信息共享。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加强了水利资金使用的透明度,预防和制约了违纪现象的发生,对资金的安全和加强财务管理发挥了重要作用。水利工程项目建设实行财政直接支付,也避免了过去层层下拨、滞留、挪用资金现象的发生,为大型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的及时用款提供了有力的保证。
2004年,水利部加强调查研究,制定了《水利部直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为指导和规范水利系统政府采购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开展部门集中采购试点工作,保障了水利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组织政府采购培训工作,为直属单位培养了一批政府采购业务骨干。
四、水价改革工作取得进展
4月1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全面推进水价改革促进节约用水保护水资源的通知》,明确提出了“建立充分体现我国水资源紧缺状况,以节水和合理配置水资源、提高用水效率、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为核心的水价机制”的水价改革目标。新一轮水价改革取得的主要进展和成效有:
(一)一系列水价改革政策措施相继出台实施。各地积极推进本地的水价改革工作,制定实施了相应的改革办法与方案,湖南、云南、湖北、广西、江西、重庆、黑龙江7省区出台了本地的水价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
(二)定价模式取得突破性变革。全国绝大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改革了集中统一定价的模式,适当下放了水价审批权,实行按区域定价和按单个工程定价相结合的办法。水价管理方式的改革使水价的确定更符合当地水资源和水利工程的实际状况。
(三)计价制度逐步走向科学合理。各地积极探索和推行“超定额累进加价”、“丰枯季节水价”、“两部制水价”等科学的计价制度。宁夏为鼓励农民节约用水,规定凡超出定额的水量每立方米加价50%;河北、云南、广西等10多个省区开始实施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
(四)促进了节约用水和合理用水。各地通过水价改革,使用水户节水观念得到加强,从制度上促进了节约用水,过去常见的跑、冒、滴、漏现象大为减少。新疆、陕西、宁夏、内蒙古等地的一些灌区,水价改革后每亩地灌溉用水平均下降了15%以上,有的下降了30%。
(五)有效减轻了农民负担。陕西、新疆等地实行“供水到户、定价到户、收费到户”的终端水价制,不仅促进了节约用水,还遏制了中间环节乱加价、乱收费和水费的截留、挪用现象,有效地减轻了农民不合理的水费负担。在实行终端水价制的灌区,农民每亩的不合理水费负担平均减少了10元以上,有的减少了30多元。
五、稳步推进水利国有资产改革
(一)中央水利经营性资产效绩评价试点工作。4月,启动“中央水利经营性资产效绩评价试点工作”,旨在探索运用效绩评价方法,建立健全企业激励与约束机制,促进企业提高资本运营效益和财务管理水平。9家试点企业中央水利经营性资产效绩评价工作完成后,水利部总结了试点工作经验,分析了试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并就今后如何全面推广效绩评价工作做了安排和部署。
(二)做好资产监管运营工作,切实推进部属企事业单位改革和发展。2004年,通过做好企业产权登记、非转经、清产核资、资产评估、资产划转以及资产处置等资产监管工作,在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同时,提高了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率,解决了部属单位在改革和发展过程中面临的一些难题,为部属企事业单位改革和发展创造了好的环境,有力地推动了部属单位的改革和发展。
(三)三部委联合开展准公益性水管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调研。为贯彻落实中央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精神和国务院《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同财政部、国管局联合发文开展准公益性水管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研究工作。8月~10月间,三部委联合进行了准公益性水管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实地调研,研究分析了准公益性水管单位资产管理体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探讨了推进准公益性水管单位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切实可行的措施,探索建立“授权经营、权责明确、补偿合理”的准公益性水管单位资产管理体制和运营机制。
(四)水资源资产化管理课题研究。在中央治水方针和部党组新的治水思路指导下,水资源管理理论研究、体制探讨以及相应的实践工作不断深化。2月,正式启动课题研究工作,12月初,形成《水资源资产化管理研究报告》,分析了国际水资源资产化管理体制的经验教训和国内其他自然资源实施资产化管理的实践,提出了水资源资产化管理的概念、水资源实施资产化管理的必要性和实施水资源资产化管理的理论基础与政策依据,并提出管理目标和下一步工作建议。
(水利部财务经济司供稿 刘澄洁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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