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商务系统财务会计部门围绕发展规划、政策协调、运行监测、资金配置等重点工作,转变工作作风,不断开拓创新,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促进了商务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2004年我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4亿元人民币,增长13.3%。外贸进出口总额11548亿美元,增长35.7%,成为世界第三贸易大国。实际利用外资606.3亿美元,增长13.3%。非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36.2亿美元,“走出去”战略实施取得新进展。
一、落实宏观调控措施
制发了《商务部关于商务系统进一步贯彻中央宏观调控措施的意见》;落实国家对部分行业整顿和产品市场供应调节措施,配合调整相关产品出口退税率,取消或暂停炼焦煤、焦炭、电解铝、尿素等产品的出口退税政策,进一步规范了出口经营秩序,增强了商务领域宏观调控成效;召开商务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清理工作会议,对在建固定资产项目进行清理;制发了《2004年商务规划财务工作指导意见》,对全年商务规划财务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加大对地方工作的指导力度。
二、落实和完善出口退税机制
(一)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加快推动落实出口退税机制改革相关配套措施。推动有关部门研究出台了中央和地方分担退税的预算管理办法,下达了各地出口退税基数分配方案,及时安排“老账”退税指标2019亿元、“新账”退税指标2194亿元。为加快2004年出口货物的退税进度,商务部取消出口退税稽核程序,下发了《关于加快2004年出口货物退税申报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各地积极配合税务部门,督促企业申报,切实做到“新账不欠”。2004年,全国累计退税规模达到4200亿元,其中“老账”清退2004亿元,“新账”退税2196亿元,退税平均进度达到了9个月以上,是近年来退税进度最快的一年。
(二)加强调查研究,推动解决企业出口退税中的有关问题。一是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会同财政部将集成电路等六大类IT商品的出口退税率从13%提高到17%;二是积极研究出口退税机制改革对外贸出口的影响,会同财政、税务等部门在安徽和广东召开了出口退税机制改革工作座谈会,并就进一步完善出口退税分担机制、加强出口退税率结构性调整等问题与有关部门基本达成共识;三是进一步研究完善边境小额贸易以人民币结算的出口退税试点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将人民币银行转账方式结算的出口退税比例,从70%上调为100%;四是积极协商国家税务总局出台有关办法,解决了新办小型出口企业出口退税资格问题,对符合有关条件和程序要求的新办小型出口企业,可给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但不发售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系统和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加强部门协作,组织召开全国税贸协作会议。6月,商务部会同国家税务总局组织召开了第五次全国税贸协作会议,吴仪副总理到会并做重要讲话。会后,商务部加快落实会议精神,会同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税贸协作做好出口退税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为贯彻对外贸易法,积极协调税务部门调整出口退税管理办法,推动对生产企业出口外购产品予以退税的试点工作,配合研究解决加工贸易深加工结转税收问题等,进一步完善了出口退税管理制度。
三、加强和完善各项政策
(一)发挥财政资金的政策性效用,积极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2004年商务部保持稳定,不断创新,积极支持建立了外经贸发展的公共服务体系;完成了年度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计划布置、组织申报、评审下达工作,完善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办法;加大重点地区、商品、行业和国有外贸企业改革的支持力度,加强公共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开通中国民营企业出口促进网站,有力支持了企业开展对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
(二)加强税收政策协调,完善商务发展的税收环境。为体现我国在纺织品一体化后的积极主动态度,维护2005年纺织品一体化后我国应得利益,促进纺织品出口结构优化,商务部研究提出对部分敏感纺织品征收出口关税方案,对31个类别、148个8位税则号的纺织品,征收从量出口关税,税率档次定为0.3元/件(套、条)、0.2元/件(套、条)和0.5元/千克,平均税负水平为1.2%。同时,配合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研究提出增列2005年进出口税则号、调整进出口关税税率等具体意见和建议,促进优化外贸进出口结构。
(三)加强金融保险协作,推动改善贸易投资环境。继续做好出口信贷政策研究和协调工作,联合下发《优惠出口买方信贷管理暂行办法》;配合国家外汇管理局完善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管理,进一步提高外汇账户限额,推动境外投资外汇审批试点工作,2004年新批准10个省市进行境外投资外汇管理试点;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加大对农产品出口信用保险支持力度;大力推动开展信用保险项下保单融资业务。
四、完善和规范预算财务管理
(一)积极做好部门预决算,保证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充分发挥商务部预算管理委员会的作用,及时通报研究部门预算批复、执行等情况。牵头完成2004年预算批复和2005年预算“一上”编报工作。试行司局部门预算,下发《司局预算定额管理办法》,对出国费、会议费和差旅费实行预算定额管理,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
(二)加强预算财务指导和管理,继续完善财务制度建设。织织召开了商务部直属单位财务管理工作会议,进一步加大对直属单位财务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力度;组织召开了商务部首届驻外经商机构财会业务培训班和政府采购管理培训班,提高甲类经商处财务人员业务素质,规范商务部各单位政府采购行为;研究制定具体措施,完善驻外大使基金财务管理;进一步完善预算和财务管理制度体系建设,印发《商务部机关经费管理办法》、《商务部机关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暂行规定》等18个制度。
(三)加强资产基建项目管理,逐步改善办公条件。进一步改善机关办公条件,做好部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更新一批公务用车;做好部机关办公楼改建工程,筹集和安排资金修缮办公用房和购置办公设备、家具;启动商务部发放住房补贴的有关工作;研究部署驻外机构安全保障和反恐工作,做好驻外机构馆舍改建。
(四)加大审计监督力度,加强资金追踪问效。拓宽审计工作范围,提高审计工作成效,完成了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财务收支审计和专项资金审计共13项,开展了10个基建工程的项目预结算审计;组织完成机关和直属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的自查自纠工作,对10家在京单位和2家特派员办事处进行了重点检查;配合审计署贸易审计局建立商务部直属单位基本资料数据库,完成了200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审签的审计工作。
(商务部规划财务司供稿 张艺雄执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