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9 作者:
[大]
[中]
[小]
摘要:
一、教育事业财务管理
2004年全国财政预算内教育支出3359.23亿元,比上年增加421.89亿元,增长14.36%。其中,中央本级财政预算内教育支出219.63亿元,比上年减少20.57亿元,降低8.56%;按照中央关于新增教育支出主要用于农村的要求,中央财政对地方教育补助支出大幅增长,达到111.92亿元,比上年增加63.39亿元,增长130.62%。
(一)依法建立和完善教育投入保障机制。中央财政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关于“三个增长”的规定,依法建立和完善教育投入保障机制。在安排年初教育支出预算时确保预算内教育支出拨款的增长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在年度预算执行中,还根据当年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实际增长情况及时调整教育支出预算,确保教育支出增长比例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比例。同时,为了督促地方财政也依法保障教育投入的增长,2004年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切实做好教育经费预算安排 确保实现法定增长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要求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以确保各地实现预算内教育经费拨款的增长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的要求。
(二)加大对农村教育投入。一是支持国家西部地区“两基”攻坚计划。2004年2月,国务院召开了国...
一、教育事业财务管理
2004年全国财政预算内教育支出3359.23亿元,比上年增加421.89亿元,增长14.36%。其中,中央本级财政预算内教育支出219.63亿元,比上年减少20.57亿元,降低8.56%;按照中央关于新增教育支出主要用于农村的要求,中央财政对地方教育补助支出大幅增长,达到111.92亿元,比上年增加63.39亿元,增长130.62%。
(一)依法建立和完善教育投入保障机制。中央财政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关于“三个增长”的规定,依法建立和完善教育投入保障机制。在安排年初教育支出预算时确保预算内教育支出拨款的增长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在年度预算执行中,还根据当年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实际增长情况及时调整教育支出预算,确保教育支出增长比例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比例。同时,为了督促地方财政也依法保障教育投入的增长,2004年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切实做好教育经费预算安排 确保实现法定增长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要求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以确保各地实现预算内教育经费拨款的增长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的要求。
(二)加大对农村教育投入。一是支持国家西部地区“两基”攻坚计划。2004年2月,国务院召开了国家西部地区“两基”(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攻坚工作会议,财政部与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密切配合,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出台相关配套措施。并与西部12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签订了“两基”攻坚责任书,正式审定和批复了“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的四年规划和2004年实施计划。中央4年共安排专项资金100亿元(其中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分别安排50亿);2004年中央安排专项资金30亿元(其中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分别安排15亿)。二是支持“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试点”。2004年,国务院办公厅正式批复了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共同制定的“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试点工程”总体实施方案,中央计划投入50亿元。为使工程全面启动和顺利实施,2004年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10亿元(其中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分别安排5亿元)。三是支持其他农村教育项目。2004年,中央财政共安排专项资金30亿元继续支持“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第二期)”和“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同时还支持了“中小学布局调整”,“农村中小学食堂和饮水设施改造”等重点项目,保证其顺利实施。
(三)支持高校管理体制改革和国家重点学科建设。2004年,经国务院同意,教育部、财政部共同启动教育系统“985工程”二期建设,中央财政当年安排专项资金34亿元,重点支持“985工程”科技创新平台和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创新基地建设,促进一批世界一流学科的形成。同时,继续安排专项资金6亿元支持“211”工程,改善重点高等学校的教学与科研条件;继续安排中央本级高校修购专项资金18亿元,用于高校房屋和基础设施维修改造和仪器设备购置,改善了高校的基础办学条件;继续安排中央与地方高校共建专项资金15亿元,用于中央与地方共建高校基础实验室建设;继续安排中央在京高校学生公寓建设专项资金2.1亿元,实施在京高校“421”即在京高校学生公寓达到本科生4人1间,研究生2人1间,博士生1人1间的标准。学生宿舍改造工程。
(四)积极构筑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一是积极落实“两免一补”政策,资助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学生。2004年,中央财政安排免费教科书专项资金11.7亿元,用于中西部农村地区义务教育阶段2400万名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免费教科书的发放,覆盖范围约占中西部农村中小学生总数的22%。为引导地方政府切实落实“一免一补”政策(免杂费和补助寄宿生生活费),中央财政还安排了地方政府落实“两免一补”(免杂费、免书本费和补助寄宿生生活费)以奖代补专项资金6.3亿元。另外,2004年中央财政继续安排中小学义务教育助学金1亿元,资助中西部地区贫困学生接受义务教育。二是建立国家助学贷款新机制,资助高校贫困学生。2004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若干意见》,对国家助学贷款运行机制进行了重大调整。通过改革财政贴息方式、延长还贷年限、以招标方式确定经办银行、建立风险防范补偿机制等措施,进一步理顺了政府、银行、高校和学生之间的经济关系,初步形成了风险共担的助学贷款运行机制。为配合国家助学贷款新机制的运行,财政部会同教育部等有关部门出台了《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了各有关方面的责任和风险。为使地方切实贯彻落实中央文件精神,引导地方按新机制推动国家助学贷款政策,2004年中央财政安排补助地方国家助学贷款“以奖代补”资金3亿元。同时,为进一步做好高校贫困生的资助工作,解决好部分特困生获得国家助学贷款资助后可能仍然面临基本生活困难的问题,2004年中央财政继续安排国家助学金6亿元,高校特困生伙食补助1.1亿元。
(五)以就业为导向,进一步推进职业教育的改革与发展。为切实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进一步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促进职业教育与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紧密结合,2004年中央财政安排职业教育专项资金1.2亿元,启动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
二、科学事业财务管理
2004年全国财政预算内科学支出335.03亿元,比上年增加34.24亿元,增长11.38%。其中,中央本级财政预算内科学支出212.24亿元,比上年增加21.25亿元,增长11.13%。
(一)加大对基础研究的支持力度。一是加大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投入,提高项目资助强度。2004年安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22.46亿元,比上年增加2亿元,增长9.78%,使其面上项目平均资助强度提高到21.72万元,资助率达到19.44%。二是继续支持中科院开展知识创新工程试点工作。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十五”期间中科院知识创新工程试点全面推进阶段经费总预算,2004年中央财政安排科学支出专项经费32.63亿元,比上年增加750万元。三是增加国家重点基础研究专项经费。2004年中央财政安排国家重点基础研究专项经费10亿元,比上年增加1亿元,增长11.11%,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围绕国民经济发展中的国家重大需求,重点支持重大关键科学问题的研究,为解决农业、能源等领域的重要问题提供了新的理论和新的方法。
(二)加大对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的支持力度。按照国务院批准的“十五”期间“863”计划经费总体规划,2004年中央财政安排“863”计划专项经费55亿元,比上年增加10亿元,增长22.22%,较好地支持了事关国家长远发展和国家安全的战略性、前沿性和前瞻性高技术问题的研究。
(三)加大对社会公益科研的支持力度。2004年中央财政安排科研院所社会公益研究专项资金1.75亿元,用于支持中央级科研院所开展资源环境、人口健康、防灾减灾、社会保障等领域的社会公益科研工作,保证了重点科技领域和学科发展的资金需要。
(四)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推动科研机构管理体制改革。一是会同科技部、中编办印发了《部门属社会公益类科研机构体制改革工作评估验收指导意见(试行)》,对阶段性评估验收的主要内容和工作程序等提出了指导意见,并已对第一批启动公益类改革的水利部、国家气象局等部门所属公益类科研机构进行改革验收。对于验收合格的非营利性科研机构,将其人均经常性经费的支持力度提高到5万元/年;二是会同科技部、中编办研究制定了质检总局和中医药局所属科研机构的分类改革实施方案;三是对转制验收的单位,按照“机构认定,经费到位”的原则,办理了前三批社会公益类科研机构改革中17个部门的非营利性科研机构专项启动费追加事宜。
截至年底,已将中央20个部门所属265个社会公益类科研机构调整为101个。保留的101个科研机构按非营利科研机构管理,占原来科研机构的比例为38%;56个科研机构转为企业,所占比例为25%;100个科研机构转为其他事业单位,所占比例为37%。科研事业编制由改革前的53696人核减到15633人,保留的科研人员按非营利科研机构编制进行管理。
三、文化事业财务管理
2004年,全国财政预算内文体广播事业费580.92亿元,比上年增加91.59亿元,增长18.72%。其中中央本级财政预算内文体广播事业费66.29亿元,比上年增加11.61亿元,增长21.23%。
(一)大力支持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国家重点文化项目。一是积极支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2004年,财政部切实贯彻落实全国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加大必要的资金投入。该项工作包括“红色旅游”、“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网吧和电子游戏厅整治”等一揽子工作任务,为了切实做好这项工作,财政部一方面积极参与各项调研,根据有关任务分工和工作方案逐项研究有关财政政策,提出合理的工作建议;另一方面,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了分工明确、责任清晰、运转有效的工作机制。二是与国家人口计生委共同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试点工作。2004年3月,国务院转发了财政部与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开展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助制度试点工作的意见》。按照国务院要求,财政部会同国家人口计生委制定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并确定在全国5个西部省份和10个中部省(市)的1个地区开展试点工作。为做好试点工作,中央财政安排16134万元专项用于2004年度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试点。三是积极支持《清史》编纂工作。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启动《清史》纂修工程的指示,根据《清史》纂修工作总体规划和专项资金预算,安排8259万元用于《清史》纂修。四是积极支持其他国家重点文化项目。继续支持“备战2008年奥运会”、“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中华再造善本工程”、“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全国文物调查及信息数据库建设”、“全国重点文物征集”等国家重点文化项目,引导和促进社会文化的繁荣与发展。
(二)重点支持农村基层文化发展。按照中央提出的国家今后每年新增文化等事业经费主要用于农村的要求,中央财政在文化方面的投入重点向农村基层文化事业倾斜。计划生育方面,中央财政安排困难地区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和计划生育手术减免补助经费48969万元,避孕药具经费42153万元,其中大部分用于对农民的补助。文化方面,为支持农村基层文化事业,财政部与文化部共同实施“送书下乡”工程,2003~2005年每年安排专项经费2000万元,3年共向300个国家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图书馆和3000个贫困县所属乡镇图书馆(室)配送农村适用图书390万册,解决贫困地区农村群众看书难的问题。广播电视方面,安排“老少边穷地区广播电视设备更新专款”2000万元,也主要用于农村地区。中央对农村计划生育、文化和广电等方面的投入也带动地方加大了对这些方面的投入,促进了农村地区基层文化各项事业的发展。
(三)积极推动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总体部署,积极总结试点地区和试点单位文化体制改革进展情况和经验,并探索推动文化体制改革扩大试点可能性;同时积极研究提出解决文化体制改革试点中反映出的突出问题的政策建议,为制定文化体制改革的财政政策、拟定中央有关部门文化体制改革方案做好基础工作。
四、深化支出改革,完善财务管理
(一)实施中央财政教科文专项资金绩效考评试点工作。2004年,根据《中央教科文部门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考评试行办法》,财政部组织实施并完成了中央与地方共建高等学校实验室建设专项、支持边境地区(云南)改善基础教育办学条件专项、中央级科技文献信息专项、国家重点基础研究规划专项、国家大科学工程运行专项、中华再造善本专项和婚育新风进万家专项等7个项目绩效考评试点工作。在工作中,通过制定项目考评细化指标、选择中介机构和明确各方职责、赴现场指导试点工作、及时总结试点工作经验等,使试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初步建立起中央教科文专项资金绩效考评工作框架,积累了绩效考评的工作经验,提高了各方面对绩效考评工作的认识,探索建立了绩效考评结果与预算挂钩的机制。
(二)推进事业单位资源整合工作,探索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有效性的途径和方法。2004年,财政部组织力量对事业资源整合问题进行了深入、广泛的调研,积极推动合理配置事业资源,建立共建共用共享机制的实践。一是积极支持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2004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科技部、财政部等部门联合制定的《2004~2010年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纲要》。平台建设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遴选科技发展急需且现有基础条件比较好的领域予以优先支持。在平台经费的管理上,中央财政安排5亿元“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专项经费”,整合了“中央级科研院所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经费”、“科技文献信息专项经费”,统一用于科技基础条件资源的战略重组和系统优化。在平台建设过程中,严格预算管理,对领域规划不成熟,目标任务不明确,超出平台规划范围,以及项目内容之间重复交叉,或承担单位不具备承担能力的项目,取消其项目评审资格。通过严格的管理,在加强大型科学仪器设备管理,推进科学数据的共享,完善科技文献资源共享网络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二是建立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联合评议制度。2004年,财政部会同科技部、教育部和中科院等制定了《中央级新购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联合评议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建立了联合评议制度,并对中科院所属科研院所和教育部直属高校申购的单台(套)价值超过500万元的8(套)大型科学仪器进行了联合评议。另外,在编制2005年预算时,对购置的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进行重点审核,从源头上优化资源的合理配置。三是继续支持“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2004年,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5000万元,支持利用现代高新技术手段、国家骨干通讯网络系统以及现有的各类文化资源、新建的文化数字资源,扩大网上中华文化资源的存储、传播和利用,以实现全国文化资源的共建共享。
(三)创新体制,探索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和改革新模式。2004年7月,财政部在教科文司成立了事业资产处,积极开展事业资产管理相关工作。一是研究拟定了事业资产管理的职责;二是研究起草了《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广泛征求了地方财政部门、中央有关部门和有关专家的意见,初步确定了“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单位占有使用”的管理体制;三是就行政事业资产管理职能划分问题与有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四是研究事业单位清产核资相关文件和软件,为下年度开展事业单位清产核资、摸清“家底”做好准备。
(四)加强政策研究。一是研究修订《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该规则于1997年开始实施,很多内容已与现实情况不相适应。财政部对此专门进行了课题研究,结合财政支出改革和事业体制改革的进展,加快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改革步伐,完善相关财务制度和管理办法,拟定了《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修订稿)。并多次召开座谈会征求中央部门和地方的意见,为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修订稿)做了较充分的准备。二是研究国家大剧院隶属关系和财务体制问题。会同文化部起草了《财政部、文化部关于国家大剧院隶属关系等问题的请示》,提出了国家大剧院的隶属关系、性质、管理体制、财税扶持政策和购票制度,为国家大剧院完工后能顺利运行,作了较充分的准备。同时对“我国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GDP)4%的目标及口径的科学性、实施效果以及如何实现等问题”、“教育财务集中核算管理情况”“中央级社会公益类科研机构分类改革问题”、“广电总局预算外资金管理体制改革问题”进行了深入调查研究。
(五)加强制度建设。为规范资金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有效防范财政风险,财政部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制(修)订了《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985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完善高等学校经济责任制 加强银行贷款管理 切实防范财务风险的意见》、《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老运动员、老教练员医疗保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新闻出版企业会计核算办法》等多项规章制度,努力从制度上加强财务管理,保证财政资金的安全性和规范性。
(财政部教科文司供稿 林皎 金贞淑 聂常虹 刘小华 高志龙 王佳执笔)
相关推荐
主办单位:中国财政杂志社
地址:中国北京海淀区万寿路西街甲11号院3号楼 邮编:100036 电话:010-88227114
京ICP备19047955号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0967号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署)网出证(京)字第3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