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9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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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合理安排预算
2004年,行政政法财务管理工作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积极转变观念,调整支出结构,进一步加大了行政政法支出力度。2004年全国行政政法支出共计4120.6亿元,比2003年增加630.69亿元,增长18.07%,其中:行政管理费2417亿元,增长17.42%;公检法司支出1548.06亿元,增长18.96%;外交外事支出94.85亿元,增长21.6%;对外援助支出60.69亿元,增长16.2%。行政政法经费投入的增加,基本上保证了党政机关的正常运转,维护了社会稳定,为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环境,促进了外交外事工作的开展。
针对贫困地区行政政法部门存在的经费不足、装备落后、办公条件差的实际,中央财政在保障本级经费需求的同时,大幅增加了中央政法专款补助资金。2004年,共安排财政专项补助资金81.3亿元,对于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和执政能力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强化支出管理
(一)强化“两会”支出管理。2004年财政部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政协全国委员会会议会务组提出严格执行预算、实行政府采购、事先签定合同、改进就餐方式等建议,并积极参与有关财务规章制度制定工作。积极配合和推动对大会驻地、会议用车等实施政府采购。通过上述...
一、合理安排预算
2004年,行政政法财务管理工作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积极转变观念,调整支出结构,进一步加大了行政政法支出力度。2004年全国行政政法支出共计4120.6亿元,比2003年增加630.69亿元,增长18.07%,其中:行政管理费2417亿元,增长17.42%;公检法司支出1548.06亿元,增长18.96%;外交外事支出94.85亿元,增长21.6%;对外援助支出60.69亿元,增长16.2%。行政政法经费投入的增加,基本上保证了党政机关的正常运转,维护了社会稳定,为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环境,促进了外交外事工作的开展。
针对贫困地区行政政法部门存在的经费不足、装备落后、办公条件差的实际,中央财政在保障本级经费需求的同时,大幅增加了中央政法专款补助资金。2004年,共安排财政专项补助资金81.3亿元,对于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和执政能力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强化支出管理
(一)强化“两会”支出管理。2004年财政部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政协全国委员会会议会务组提出严格执行预算、实行政府采购、事先签定合同、改进就餐方式等建议,并积极参与有关财务规章制度制定工作。积极配合和推动对大会驻地、会议用车等实施政府采购。通过上述改革与管理,不仅节约了会议费开支,而且促进了会风转变。
(二)参与金税工程三期项目论证,控制经费支出。2004年,财政部与国家发改委、国税总局沟通、协商,提出了金税工程三期的建设要与当前财税改革发展要求相适应、充分利用现有资源、避免浪费和尽量降低费用等建议。经专家评审和多方工作,将原计划投资进行了大规模的压缩。
(三)完善中央政法补助专款管理工作。2004年是中央政法补助专款实行项目管理第二个三年规划的第一年。为了确保资金使用效益,2004年财政部委托驻各地专员办对省(自治区、直辖市)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同时还到安徽、江苏、青海等省了解项目执行情况。在此基础上组织对各省2001~2003年三年规划期项目执行情况进行全面考核总结。为了引导地方加强对政法单位投入,2004年财政部决定对新增政法专款实行“以奖代补”的办法,并依此确定了专款分配的新因素和权重。
(四)做好中纪委监察部派驻单位改为垂直管理后的预算管理体制改革工作。中纪委、监察部从2004年开始,对全部54个派驻中央国家机关纪检监察机构实行垂直管理。为配合这项改革的开展,2004年中央财政将原来由驻在单位负担的办案经费改为对中纪委专项安排,并出台管理办法,保障了纪检、监察机构垂直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做好国税系统定员定额试点的测算工作。2004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选定了湖北、甘肃、辽宁、浙江4省作为国税系统实行定员定额测算的试点省份。经对上述4省国税系统基本支出预算的执行情况进行分解并对人员构成、地方政策外补贴执行以及住房改革支出和医疗保障等情况进行分析,分别测算了4省国税系统人员和公用经费定额标准,待批准后实行。
(六)加强外交支出经费管理。2004年财政部在外交支出的有关政策及经费标准上统一把关,审核了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大会、世界减灾大会、亚广联大会等在华召开国际会议预算,以及我驻联合国环境署代表处购买馆舍等进行了认真审核,压缩了不合理开支,节减了上亿元资金。
三、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做好有关工作
(一)配合做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2004年,财政部积极参与“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建设”、“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等专项工作,就涉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相关的财税政策提出意见。
(二)积极支持打一场禁毒人民战争。为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等中央领导关于帮助部分地区打一场禁毒人民战争的重要指示,一方面,财政部认真研究提出支持禁毒工作涉及到的增加禁毒专项经费投入、加强专项经费分配管理、完善地方禁毒经费保障机制、增加禁毒专项编制和禁毒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等问题的财政政策,提高资金使用的合理性、有效性。另一方面,中央财政决定增加禁毒专项经费5亿元,分5年到位,2004年至2008年每年安排1亿元全部用于补助地方,加强禁毒第一线的经费保障力度;并从2004年至2007年另外增加补助云南省7000万元,重点支持其开展禁毒工作。
(三)积极落实“从优待警”政策。为贯彻落实2003年11月《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的决定》提出的“中央财政对因公牺牲民警实行抚恤制度”的要求,中央财政决定从2004年开始设立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特别慰问金和特别补助金,对2003年1月1日及以后因公牺牲公安民警家属一次性发放特别补助金10万元,其中,被批准为革命烈士的,一次性增发特别补助金10万元;对1980年1月1日至2002年12月31日因公牺牲公安民警家属,每年发放特别慰问金5000元,连续发放时间最长不超过20年。所需资金全部由中央财政专项安排,其他政法部门的人民警察参照执行。为加强和规范管理,财政部与公安部联合制定下发了管理规定。
(四)继续研究缉私办案费及缉私奖励机制政策。为落实2003年全国打击走私工作会议精神,2004年,财政部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撰写了《关于缉私办案费及缉私奖励机制有关问题的调研报告》,对进一步完善缉私办案费和缉私奖励机制等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五)贯彻人才强国战略,研究制订相关财政政策。一是按照《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战略,进一步加强东北地区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涉及财政政策的修改工作。二是深入调研,合理安排浦东、井冈山、延安3个干部学院的预算,保证了3个学院按时开班。三是认真审核安排中央党政干部和各类人才培训经费专项预算。
(六)做好全国经济普查各项准备工作。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做好全国经济普查各项准备工作,财政部及时下拨了经济普查专项经费,并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于2004年11月下旬,与国家统计局组成督查组,对福建、江西、天津3地区经济普查的有关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督查。
(七)加大海外华文教育投入。按照胡锦涛总书记指示精神,2004年,财政部进一步加大了对海外华文教育的经费投入,由以前的每年4000万元增加到1亿元,3年到位。为鼓励、吸引社会力量开展海外华文教育工作,财政部出台了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向基金捐款。
四、做好外交外事财务工作
(一)研究推进驻外人员生活待遇制度改革。一是提高驻艰苦地区使领馆人员生活待遇。2004年财政部起草并向国务院报送了《关于适当调整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地区津贴的请示》,经国务院批准,自2004年1月1日起,将驻三、四、五、六类艰苦地区补贴标准分别每月提高50、100、150、200美元。二是为驻伊拉克和驻利比里亚使馆人员发放特殊补贴。伊拉克战争和利比里亚战乱之后,为了解决我驻两国使馆工作人员工作生活条件异常艰苦的问题,2004年,财政部与外交部按照实事求是、以人为本、统筹考虑的原则,在不调整原有地区补贴的情况下,为驻伊拉克和驻利比里亚使馆馆员增发特殊补贴。
(二)参与研究制定受援国国别分类原则和标准方案。财政部积极配合商务部起草了《关于受援国国别分类原则、标准和管理办法》,对受援国进行国别分类管理,这对促进援外资金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提高援外资金使用效益具有重要意义。
(三)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参与上海合作组织相关工作,探讨建立上海合作组织发展基金的方案,使我国在上海合作组织多边外交舞台上发挥积极作用。参与中非合作论坛后续行动,发挥论坛后续委员会秘书处成员单位的作用,从财政上提出保证论坛框架下的务实合作意见和建议。参与联合国亚太经社会(UNESCAP)第60届会议筹委会、APEC预算管理委员会、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会议、中国—东盟博览会等相关工作,参加了在巴黎举行的第四轮中法旧资产谈判工作。
五、加强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为了加强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2004年,财政部开始着手对现行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进行修订,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起草了《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和《中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从管理体制、资产配置以及资产的使用、处置等方面对现行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进行改革,以推动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范化、法制化。上述两个办法待进一步研究修改后发布实施。同时,还对各地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进行了深入调查研究,全面了解地方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现状、存在的问题,分析产生原因,及时提出加强管理的指导意见,有力地推动了地方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开展。
六、强化制度建设,推进依法理财
为适应行政政法财务管理需要,2004年财政部研究制订或修订的财务制度有:《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关于加强仲裁机构财务管理办法》、《审计署驻地方特派员办事处财务管理办法》、《中纪委监察部派驻机构办案费管理办法》、《民族工作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工商行政管理专项补助经费管理办法》、《关于做好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税务稽查办案费财务管理办法》、《税务举报奖励办法》、《监狱劳教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制定县级公安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标准的意见》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特别慰问金和特别补助金管理暂行规定》等。
(财政部行政政法司供稿 龚世良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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