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9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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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4年,金融财务管理工作积极推动金融体制深化改革,不断完善金融企业财务监管制度,进一步加强金融企业财务监管工作,防范与化解金融和财政风险,取得明显成效。
一、积极支持体制改革,研究相关政策
(一)落实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制改造方案中的财政财务问题。一是对两行财务重组问题进行规范,强调重组中要追究造成贷款损失责任人;二是组织资产管理公司接收两行剥离的呆账类不良贷款,对不良贷款的接收、确权、处置、管理以及建立报告制度等做出了具体规定;三是通过招标方式对两行可疑类贷款进行市场化处置,提高现金回收率、降低处置费用;四是研究解决了两行改制中特别国债以及资产管理公司债券利息问题,明确了财政在必要时给予资金支持的政策;五是研究完善两行的公司治理结构问题,提出建立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和党委五个层面的制衡机制;六是及时组织完成两行资产评估结果的核准工作,为两家银行顺利实施股份制改造创造条件。此外,财政部参与研究交通银行财务重组方案,及时补充其资本金。
(二)推动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商业化改革。根据国务院领导的指示精神,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财政部起草了《金融资产管理...
2004年,金融财务管理工作积极推动金融体制深化改革,不断完善金融企业财务监管制度,进一步加强金融企业财务监管工作,防范与化解金融和财政风险,取得明显成效。
一、积极支持体制改革,研究相关政策
(一)落实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制改造方案中的财政财务问题。一是对两行财务重组问题进行规范,强调重组中要追究造成贷款损失责任人;二是组织资产管理公司接收两行剥离的呆账类不良贷款,对不良贷款的接收、确权、处置、管理以及建立报告制度等做出了具体规定;三是通过招标方式对两行可疑类贷款进行市场化处置,提高现金回收率、降低处置费用;四是研究解决了两行改制中特别国债以及资产管理公司债券利息问题,明确了财政在必要时给予资金支持的政策;五是研究完善两行的公司治理结构问题,提出建立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和党委五个层面的制衡机制;六是及时组织完成两行资产评估结果的核准工作,为两家银行顺利实施股份制改造创造条件。此外,财政部参与研究交通银行财务重组方案,及时补充其资本金。
(二)推动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商业化改革。根据国务院领导的指示精神,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财政部起草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改革与发展的请示》,并经国务院批准组织实施。一是印发了《关于建立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处置回收目标考核责任制》,与四家资产管理公司签订了不良资产处置责任状,明确要求全部债权资产必须在2006年底以前处置完毕;二是研究制定了落实责任制的配套措施,具体包括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投资业务风险管理办法、委托代理业务风险管理办法以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商业化收购业务风险管理办法;三是就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投资业务风险管理办法、委托代理业务风险管理办法以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商业化收购业务的会计核算和财务处理问题进行了规范;四是牵头研究企业债转股政策问题,对非股非债以及债转股新公司改制等问题提出具体建议,维护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正当权益。
(三)完善政策性银行财务管理制度,支持政策性银行业务发展。一是对政策性银行的外部考核机制、补贴机制、预算管理等问题进行研究,讨论和修改《政策性银行财务管理办法》;二是研究分析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业务经营及机构设置问题,对精简其机构设置提出具体建议;三是研究分析国家开发银行业务经营的长期风险问题,对控制其长期风险提出政策建议;四是会同商务部等部门研究建立优惠出口买方信贷部门协调机制,明确外交部、商务部及财政部的职责分工,改善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的业务环境。
(四)继续支持证券业和保险业深化改革。一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参加“鼓励合规资金入市”和“股权分置”等专题工作小组,配合证监会等部门研究资本市场发展的重大问题,积极提出有关政策建议;二是参与研究制定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方案和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管理办法,维护证券市场的稳定;三是支持拓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配合有关部门研究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项目的实施方案,以及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管理规定等;四是配合保监会研究建立保险业保障机制,特别是保险业保障基金集中管理的问题;五是贯彻落实《道路安全法》,研究制定《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明确救助基金来源、管理等有关事项;六是积极支持证券和保险公司的股改上市,批准平安保险公司和太平洋保险公司的国有股权管理及减持方案,研究银河证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股份制改造方案。
(五)做好农村信用社改革保值储蓄补贴审核拨付工作。一是根据财政部制定的《农村信用社保值储蓄补贴办法》,核定和拨付第一批8个试点省1994~1997年期间亏损的农信社保值储蓄贴补息;二是会同人民银行、银监会审核第二批农信社改革试点的改革方案,并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审核保值储蓄贴补息;三是召开全国财政部门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组织第一批试点省市财政部门和专员办介绍参与当地农信社改革工作的有关情况和做法,共同研究农信社改革试点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二、完善规章制度,加强日常财务监管
(一)调整国有商业银行费用率考核指标。为有效考核我国商业银行的经营效率,借鉴国际银行业的考核指标体系,调整费用考核指标,从2004年起改用成本收入比率指标,下发《财政部关于调整国有商业银行费用成本考核指标的通知》。
(二)推动政策性住房金融业务财务管理方式改革。针对目前政策性住房金融业务存在的问题,经报国务院批准,制定《财政部关于政策性住房金融业务财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国有商业银行将这项业务纳入银行大账统一管理。
(三)规范银行自主减免表外息的做法。为促进国有银行不良资产的盘活与回收,降低不良贷款比例,调动债务人还款的积极性,经请示国务院,会同银监会下发《关于赋予4家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和3家政策性银行自主减免表外欠息工作的通知》,授权各银行制定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
(四)加强对出口信用保险业务的风险管理。修订印发《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业务管理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在分析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成立以来运行情况的基础上,对公司新产品研发、担保措施以及赔偿比例问题进行明确,并建立重要情况报告制度。
(五)继续做好金融类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一是清理金融业国有资产管理规章,进一步规范内部工作程序;二是继续办理金融企业国有股权转让、无偿划转及资产评估备案和审核工作,截至年底,累计办理中央金融企业国有股权转让和资产评估项目40多件,其中包括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的资产评估项目审核;三是开展全国金融企业2003年产权登记年检工作,进一步摸清了全国金融企业产权的分布情况。
三、加强预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一)继续加强金融行业的部门预算管理。一是为了促进金融监管部门加强财务与资产管理,结合证监会、保监会、银监会的业务特点拟定了统一的财务管理办法;二是审核批复和落实证监会、保监会、银监会和社保基金理事会2004年度部门预算,做好以上机构2005年预算指标测算工作;三是配合预算司、国库司部门预算改革,下达对证监会、保监会2004年度预算内行政事业性收费计划,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四是为配合中国人民银行2005年实行部门预算,研究人民银行预算体制改革问题,并对人民银行预算科目进行调整;五是为提高全国社保基金投资收益,研究拟订全国社保基金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和全国社保基金实业投资管理办法,并修改完善理事会绩效工资方案;六是认真批复和落实政策性金融机构预决算,跟踪分析预算执行情况,从严控制费用支出指标和亏损补贴数额。
(二)加强财政贴息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一是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扶持家禽业发展的有关政策精神,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对重点家禽养殖、加工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的贴息规模进行测算,并对贴息资金的审核、拨付和监管等制定了管理办法;二是进一步做好小额贷款贴息资金管理工作,经广泛征求意见和实地调研,扩大贴息政策的适用范围,并相应调整资金管理程序,会同人民银行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下岗失业人员从事微利项目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申请程序有关问题的通知》,会同中国人民银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关于推动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工作财政支持政策具体实施意见的通知》。
四、做好行业财务报表统计工作
(一)修改报表体系和内容,建立金融业全口径统计制度。为了加强对金融行业的管理,改变过去只统计国有金融企业数据的做法,将各类所有制金融企业纳入统计范围,并对银行、证券、保险以及资产管理公司等行业类别分别设计报表,完善报表体系,并请软件公司修改报表软件。金融业全口径统计制度的建立,不仅有利于分析金融业财务状况,而且为控制和化解金融风险奠定了基础。
(二)采取措施,提高2003年决算报表工作质量。分别召开了中央与地方金融企业会计决算报表验审会,并制订下发了财务决算考核办法,通过评比以先进促落后,推动中央金融机构与地方财政部门工作。
(三)及时下发新版报表软件,开展培训工作。在中央金融机构和各地布置2004年财务决算报表工作之前,及时把报表软件发送到各相关单位,并分别对中央单位和地方财政部门进行培训,为做好2004年财务决算工作打基础。
(四)加强分析研究,提高数据应用性。通过对上报的财务报表进行汇总和系统分析,编印了“2003年全国金融企业会计决算数据资料”。同时,提出应加强利用财务信息分析监控风险的政策建议,供领导和相关单位参考。
(财政部金融司供稿 张天强 白昱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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