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司法行政财务会计工作认真贯彻全国行政政法财务工作会议和全国司法行政系统第六次计财装备工作会议精神,积极筹措资金,合理安排支出,规范财务会计工作,保障了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开展。
一、经费保障水平稳步提高
2001年,全国司法行政单位预算比上年增长17.4%,基本保障了司法行政工作的开展。在经费的管理和使用上,各级司法行政计财装备部门严格预算管理,紧紧围绕司法行政工作的重点安排支出,重点保证了普法宣传、“三五”普法验收和“四五”普法规划的启动。2001年4月2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中共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中确定,“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即12月4日,作为每年一次的全国普法宣传日”。2001年的12月4日为第一个全国普法宣传日,各级司法行政部门以“增强宪法观念,推进依法治国”为主题,开通“中国普法网”并开展了一系列的宣传活动。各级司法行政计财装备部门根据业务部门要求,积极筹措经费,保证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经费的需要,第一个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取得了圆满成功,在全社会产生了广泛的影响。
二、召开全国司法行政系统计财装备工作会议
2001年10月在昆明市召开了全国司法行政系统第六次计财装备工作会议。会议对五年来司法行政系统的计财装备工作进行了总结,分析了存在的问题,明确了今后五年司法行政系统的计财装备工作的指导思想。司法部副部长刘炀和国家计委、财政部的有关负责人在会上作了讲话。会议表彰了19个计财装备工作先进集体、97名计财装备工作先进工作者。
三、加强制度建设,规范财务管理
2001年,制定了《司法部财务管理办法》,为规范和加强部机关和直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创造了条件。司法部与财政部联合下发了《关于监狱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中有关问题的暂行规定》,明确“监狱预算应执行‘收支统一管理,定额、定项拨款,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预算管理办法”,并对监狱的各项收入和支出进行了规范。地方各级司法行政部门也根据国家财政财务制度,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完善了计财装备管理的规章制度,如海南省司法厅、江苏省司法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上海市浦东新区司法局等单位从计财装备、车辆管理、机关后勤等方面都形成了一套比较完善的管理制度。
在加强制度建设的同时,司法行政系统各级计财装备部门主动接受各级审计、财政部门和内部的监督,进一步促进财务会计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浙江省司法厅制定了一整套财务会计制度,年初根据省财政厅批复的预算和内部各处室的工作计划及经费预算,将经费指标分解到各处室,并进行公布。在预算执行过程中,由各处室和财务处根据内部财务制度的规定职责进行审核监督。每月由财务科长到各处室征求对财务会计工作的意见,不断改进工作,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四、加强财务统计工作,全面掌握财务信息
2001年开展了司法行政系统财务统计报表工作。4月司法部组织各省(区、市)司法厅(局)财务人员对报表的格式提出意见,5月组织部分省市财务人员就修改后的报表进行讨论,并请软件公司开发了司法行政系统财务统计报表软件。8月举办了各省(区、市)司法厅(局)财务人员报表和软件培训班,各省(区、市)司法厅(局)又及时组织了地(市)县司法局的培训,完成了报表的录入和汇总工作。9月召开2000年度司法行政系统财务报表汇总会议,完成了2000年度司法行政系统财务统计报表汇总工作。通过财务统计报表工作的开展,各级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全面掌握了司法行政机关、监狱、劳教单位的财务装备情况,彻底解决了以前财务会计数据不完整的问题,通过进一步的数据分析,为各项管理工作和领导决策提供了有效的数据支持。
五、加强中央补助专款管理
针对中央补助专款管理中一些地方存在的“随意分配、资金落实不到位、重视分配忽视事后监督”等问题,财政部提出了对中央政法补助专款实行项目管理。为更好地贯彻落实财政部实行项目管理的有关要求,司法部于2001年4月在四川省成都市召开了各省(区、市)司法厅(局)计财处长座谈会,传达财政部关于中央政法补助专款实行项目管理的精神,对2001年的项目管理工作提出要求,并就如何贯彻落实进行了讨论。司法部要求各省(区、市)司法厅(局)与财政部门密切配合,在每年度的3月底前将上一年度的专款落实情况报司法部,并对上报内容提出了具体要求:省级财政配套情况;具体分配方案;地县两级财政配套情况;专款落实情况;资金使用效益分析;专款分配、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
地方各级司法行政部门按照财政部《中央政法补助专款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摸清贫困县司法部门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认真研究行业发展规划,制定了中央政法补助专款项目的三年计划,把中央补助专款和地方配套资金落实到每一个具体项目。在中央政法补助专款的使用和管理上,各级司法行政计财装备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对补助项目认真进行论证,根据轻重缓急分类排队,向财政部门提出专款安排的建议。在中央补助专款的项目实施上,积极推行政府采购,补助资金和补助实物相结合,努力提高中央补助专款的使用效益。据统计,2001年司法行政部门共用中央补助专款和地方配套资金维修业务用房10.2万平方米,购置普法宣传等各种车辆459辆,普法宣传等设备1434台(件)。
六、加强人员培训,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努力为干部创造良好的学习条件,一方面鼓励干部参加各种学位学历教育,另一方面加强《会计法》、财务规则、会计制度、会计电算化知识等专业知识的培训,大力提高干部的业务素质。同时,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积极开展会计电算化和财务网络建设,提高财务工作的规范性和透明度。到2001年底,全国监狱单位中有65.7%的单位实行了会计电算化管理,有166个单位正式通过了财政部门的会计电算化验收,有200个单位建成了局域网,有16个省成功实现了与基层单位的远程数据传输。
(司法部计财装备司供稿 孙建平 周永才执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