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日
北京市财政局举办的“1999年北京市会计法规宣传周”活动开始,9日结束。
5月5日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印发《中央国家机关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考核办法》。
5月6日
国务院批准举办的国有大型企业第一期总会计师培训班在北京国家会计学院举行开学典礼,财政部副部长张佑才、人事部副部长张学忠等出席并讲话。来自国有大型企业的40位总会计师参加了培训。
同日,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纪律》、《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主考工作职责》、《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主考工作职责》、《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巡视规则》、《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监考人员守则》、《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场规则》、《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违纪处理规定》等文件。
5月7日
江西省财政厅在全省会计证管理工作中统一使用《江西省会计人员业务档案系统》软件。
同日,为规范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行为和执业行为,提高行业管理水平和行业执业质量,中注协编辑出版《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规范(第二辑)》。
同日,1999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工作会议在浙江杭州召开。会议总结了1998年度注册会计师考试工作,研究布置了1999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以及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考试的有关工作。
5月8日
中国会计学会“会计新领域专题研究组”在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举办了首届“人力资源会计理论与方法”专题研讨会,来自全国20多所高校以及政府机关、企业界、会计师事务所的近百名会计专家、学者出席会议,就人力资源会计基本理论、成本与管理、计量与披露和实际应用等专题进行了讨论。
5月10日
全国保险公司会计制度培训班在大连举行,来自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会计处、专员办、各保险总公司财务部门130多人参加了培训。财政部会计司司长冯淑萍在培训班上作了专题报告。
同日,中华会计函授学校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的意见》并部署开展“迎接新世纪,做合格校(站)长”活动。
5月11日
财政部印发《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管理若干问题的补充规定》,在《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财务行为。
同日,财政部印发《关于明确会计师(审计)事务所国有资产处置确认授权单位的函》。
5月14日
财政部向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报送关于报请转发《<财政部关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后经费保障的意见>的请示》。
5月18日
《注册会计师法》修订工作研讨会在北京召开,会议就会计师事务所的性质、组织形式和业务范围、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体制、中国会计市场的开放等问题展开讨论。
5月21日
教育部、财政部印发《面向二十一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对各相关部门的资金管理权限、专项资金的开支范围、预决算管理、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
5月22日
199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举行。据统计,1999年度报名参加考试的人数为129万人,其中报考初级资格考试的人数为91万人;报考中级资格考试的人数为38万人。财政部部长项怀诚、副部长张佑才、北京市副市长翟鸿祥、会计司司长冯淑萍等分别到北京考区有关考场巡视考试情况。财政部部长项怀诚在巡视时要求各级财政部门要下力气建立一支经过正规培训的高素质的会计队伍。
5月24日
财政部在武汉举办全国财政监督干部培训班,重点培训了有关抽审业务的理论和实务知识、方法等。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各地财政厅(局)、湖北省各地、市、州财政局共200人参加了培训。
5月25日
朱镕基总理主持召开第十八次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修订草案)》。会议认为,现行的会计法,对规范和加强会计工作,促进会计工作更好地为经济建设服务,起了积极作用。但是随着改革的深化、开放的扩大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会计法已难以适应形势的变化和国家加强宏观经济调控的要求。会议原则通过了《会计法(修改草案)》,待进一步修改后,将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5月27日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财政部主持召开座谈会,就《会计法(修订草案)》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中央政法委、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最高人民法院、国家经贸委、公安部、监察部、人事部、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等部门的负责人参加了座谈会。与会代表对《会计法(修订草案)》和《关于惩治违反会计法犯罪的决定(草案)》进行了研究修改,并取得了一致意见。
同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发布第136号人民政府令,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山西省会计账簿监管办法》。山西省财政厅、审计厅、工商行政管理局、国税局和地税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会计账簿监管工作的通知》。
5月28日
1999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评卷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研究制定1999年度会计资格考试试题标准答案及评分标准,部署1999年度考试评卷工作。30日结束。
5月30日
国务院总理朱镕基签署《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修订草案)>和<关于惩治违反会计法犯罪的决定(草案)>的议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会计法(修订草案)》和(关于惩治违反会计法犯罪的决定(草案))。《议案》指出:为了更加严格地规范会计行为,切实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加强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广泛征求意见、认真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借鉴国外的通行做法,拟订了《会计法(修订草案)》。同时,针对一些单位会计工作秩序混乱,管理失控,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或者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现象时有发生,严重危害社会经济秩序的问题,为了保证会计法的实施,有力地制止违反会计法的犯罪,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国务院有关部门经过认真研究、论证,并借鉴国外惩治会计活动犯罪的做法,拟订了《关于惩治违反会计法犯罪的决定(草案)》。这两个草案已经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一并提请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