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华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面对钢材市场持续疲软,价格年年下跌,资金极度紧张的严峻形势,紧紧抓住成本这个“牛鼻子”,加强会计监督,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1999年,产品成本在上年的基础上下降14.3%,降低成本7亿多元,在消化钢材价格下跌等减利因素8亿元后,实现利润1.67亿元,比1998年又翻了一番。他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加强制约,控制价格。要降低采购成本,首先必须管住采购价格。公司主要采取了两条措施:一是合同价格集体商定。年初,在分析上年各种物资的采购价格、了解当前市场行情、预测市场行情变动趋势的基础上,对每种物资制定了一个最高采购限价。采购人员在签订合同时,其价格只能低于最高的采购限价。因客观原因确需涨价时,必须经科室集体商定,报供应部负责人审批。同时规定:直接向生产厂家订货的合同,必须经业务员、科长、主管副部长三级签字后才能生效;与中间环节签订的合同,除三级签字外,还必须经部长签字才有效。这样一来,有效地防止了供货单位采取不正当手段与业务人员“拉关系”,杜绝了乱涨价现象。二是建立合同审计制度。设立合同审计员,其职责是对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和价格的合理性进行审计。公司规定:所有采购合同都必须进行审计.加盖审计印章后才能生效。同时赋予审计员以否决权,即不管合同是哪一级领导签的字,只要审计员认为价格定得不合理,他就有权进行否决。如1999年涟钢炉料科签订的塞棒杆采购合同,价格为300元一支,审计员通过查找信息资料,进行价格构成分析,认为价格订得过高,提出每支压价20元,审计员提出了有说服力的依据,供货方只能同意涟钢的压价要求。
二、严格监督,构筑防线。为确保进厂物资的质量,防止不合格原材料进入生产领域,公司加强了对过磅、取样、化验等各个环节的监督,把住进厂物资的质量检验关。对取样人员坚持实行一人操作,一人监督制度,以防止换样、掺假现象发生;对取样点实行临时派工制,即货物到厂时,临时指定取样人员,使供方事先无法知道派谁去取样,避免了里应外合弄虚作假的事件发生;对送检样品采用密码制,不向化验人员提供供货单位、车皮号码等情况,密码由一人编写、掌握,其他人无权过问;对化验结果实行复检制,如有异议可申请重即化验或送第三者仲裁;对货款结算实行“三审”制,即设立审查员,分别对原材料的数量、质量、价格进行审查,出具货款三审结算通知单。为加强对三审员的监督,另设2名专职复核员,对三审结算通知单进行复核,堵塞漏洞。
由于制定了一整套完整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每年都挽回因弄虚作假、里应外合等作弊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1500多万元。
(湖南华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