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山东滨州: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管护+地力提升”综合保险改革试点
山东省滨州市财政局|赵晓璐
今年以来,为缓解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资金投入压力,持续提升耕地地力指数,山东省滨州市积极推动“建设管护+地力提升”综合保险改革试点,通过实施正向激励赔付,以财政资金小投入引导保险机构提供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和地力提升综合保险保障方案,实现1元财政资金撬动8元管护投入的良好效益。目前,全市已建成高标准农田518万亩,亩均粮食产能增加15%以上。2024年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管护+地力提升”综合保险改革试点7000亩,投入保费140万元,节约管护资金560万元。
强化顶层设计,明确各方责任落实
采取“政府主导+部门协作+保险机构实施+农户参与”模式。县(市、区)财政、农业部门与保险机构签订《高标准农田“建设管护+地力提升”综合保险合作协议书》,由保险机构提供投保高标准农田的建设管护费用补偿、耕地地力提升等保险服务。其中,新建高标准农田在建设过程中因不可抗力损毁后,对重新建设所需的材料费用给予补偿;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设施,因工程质量缺陷、自然灾害、意外事故造成损毁,对维修更换所需的材料费用及管护费用给予补偿...
山东滨州: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管护+地力提升”综合保险改革试点
山东省滨州市财政局|赵晓璐
今年以来,为缓解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资金投入压力,持续提升耕地地力指数,山东省滨州市积极推动“建设管护+地力提升”综合保险改革试点,通过实施正向激励赔付,以财政资金小投入引导保险机构提供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和地力提升综合保险保障方案,实现1元财政资金撬动8元管护投入的良好效益。目前,全市已建成高标准农田518万亩,亩均粮食产能增加15%以上。2024年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管护+地力提升”综合保险改革试点7000亩,投入保费140万元,节约管护资金560万元。
强化顶层设计,明确各方责任落实
采取“政府主导+部门协作+保险机构实施+农户参与”模式。县(市、区)财政、农业部门与保险机构签订《高标准农田“建设管护+地力提升”综合保险合作协议书》,由保险机构提供投保高标准农田的建设管护费用补偿、耕地地力提升等保险服务。其中,新建高标准农田在建设过程中因不可抗力损毁后,对重新建设所需的材料费用给予补偿;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设施,因工程质量缺陷、自然灾害、意外事故造成损毁,对维修更换所需的材料费用及管护费用给予补偿;同时,保险机构以农田的有机质含量和PH酸碱值作为量化指标,通过科技手段进行提升和平衡,促进作物生长。2024年4月,由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主导,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滨州市分公司承办,在全市7个县(市、区)分别选取1000亩成方连片地块,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管护+地力提升”综合保险试点。试点中,聘请第三方对试点地块地力指数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由县区根据指标情况确定相应提升标准,并签订保险协议,由保险机构通过施用有机肥、生物菌肥、绿肥等措施,提高耕地有机质含量和平衡PH酸碱值,创造更加适宜作物生长的地力环境。同时,因工程质量缺陷、自然灾害、意外事故造成的农田设施损毁,对补偿维修更换所需的材料费用及管护费用进行赔付。试点中,无棣县、沾化区等北部县区土地盐碱化程度高问题得到明显改善,农作物品质和产量显著提升,有效扩大了种植业结构调整空间。
强化经费保障,提升财政资金效益
将高标准农田“建设管护+地力提升”综合保险费纳入高标准农田新建和改造提升项目,在建设资金中列支保险费。试点中,新建高标准农田保险费每亩200元,保障金额每亩1800元,其中,高标准农田质量缺陷(包含管护费用)每亩最高保障金额800元,耕地地力指数保障金额每亩1000元(有机质含量每亩保障金额为600元,PH值每亩保障金额为400元)。当年保险费在扣除一定比例的成本费用及赔款后,如有结余,结余金额调整为下一年保险费;如出现亏损,由保险公司承担。
强化过程监管,确保保险作用发挥
一方面,建立问效反馈机制,针对保险机构服务能力和水平,深入农户农田进行广泛调研座谈,并根据反馈意见修订完善保险合作协议,对保险赔付效率、管护水平、地力提升情况等保险服务水平在保费中予以体现。另一方面,对保险实施过程中的关键环节进行跟踪监督,定期抽检地力指标,发现问题及时反馈保险机构进行整改,确保高标准农田实现高产出。
责任编辑 李艳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