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交通工程建设资金筹措的“南通实践”
江苏省南通市财政局|曹金海 施桂林 周斌 秦川
近年来,随着“一带一路”、长三角一体化等国家战略推进实施,江苏省南通市交通发展迎来空前机遇。“十三五”期间,全市交通基础设施投资超过748亿元,交通枢纽能级实现跨越式发展。“十四五”时期,南通迈入建设新机场和江苏集装箱新出海口“双枢纽”新阶段,对地方财政保障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为破解筹资难题,南通市财政局发扬“四敢”精神,谋划保障思路、健全体制机制、创新合作模式,在重点交通工程建设资金筹集领域进行了积极探索实践。
超前谋划,开拓前期经费保障新思路
交通项目虽然投资规模大,但审批也有“窗口期”,不提前储备,极易错失先机。南通市财政局牵头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订《南通市交通重点工程前期工作专项周转费用管理暂行办法》,设立交通重点工程前期工作专项周转经费。通过强化项目前期论证,把好入库关等措施,为交通项目进规划、列计划、早落地提供支撑保障,形成“开工一批、储备一批、研究一批”的良性循环格局。在制度设计上,对进入实施阶段的项目,前期工作费用计入项目建设成本,从项目预算中收回;对未能进入实施阶段的项目,前期研究费用按审计结果报批后作为专项支出。专项周转经费设立以来,累计入库项目54个,已有3个项目进入实施阶段,为南通新机场选址和绕城高速等一批重大项目的获批赢得了机遇。
系统思维,健全项目资金保障新体制
为适应交通发展新格局,凝聚各级建设发展合力,南通财政建立完善了一系列交通项目建设保障体制,为重大交通项目落地提供政策保障。一是明确交通运输领域市与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以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市与区财政关系为导向,结合南通交通运输工作特点,出台《南通市交通运输领域市与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从公路、港航水路、铁路、民航、邮政和综合交通等六个方面划分市与区财政事权,并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相匹配的原则,由市、区承担相应支出责任。二是计提通州湾开发基金。出台《通州湾开发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从2019年1月1日起,市区新出让经营性用地取得的土地出让金按一定比例提取专项资金,支持通州湾新出海口建设。三是构建铁路、高速公路(过江通道)项目资本金筹措办法。充分考虑高速公路项目与过江通道、铁路项目的协调衔接,并深入分析以往过江通道与高速公路项目资本金分开筹措利弊,出台《南通市铁路项目资本金筹措及地方专线铁路营运补亏实施意见》和《南通市高速公路项目资本金筹措办法》,构建了铁路、高速公路及过江通道项目资本金筹措与地方宏观经济指标相挂钩的协调推进机制,南通市承担资本金,市、县(市)按6:4分摊,市本级及各区(管委会)实行定额比例法,合计出资60%,其他县(市)合计出资40%,各县(市)具体出资比例根据其2019年底常住人口和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各占1/2权重计算。
勇于创新,探索项目投融资新机制
绕城高速是南通市第一条以市为主建设的高速公路项目,总投资149.24亿元,其中资本金44.88亿元,市级资本金承担比例高达70%。在筹资规模巨大、地方财力有限且全省无先例可循的情况下,南通市通过创新思路,科学设计、积极实践,首创了“施工总承包+股权投资”的社会资本招引新模式。将工程施工与股权投资相结合,降低央企出资比例,由本土企业挑重担,构建投融资、建设、运营管理一揽子方案,即“施工总承包+股权投资”。由市交投集团与省交通控股组建合资公司,通过公开招标确定施工中标人(竞标人以承诺最低股权投资额为条件),再通过股权转让将市交投集团部分股权转让给中标人,实现引入社会资本目标。最终中国建筑成为中标人,不仅把施工企业的利润留在南通,还极大减轻了地方政府资本金筹措压力。“施工总承包+股权投资”模式在全市乃至全省得到充分认可,江苏省交通厅也将该模式推广应用到张靖皋长江大桥项目建设上。
责任编辑 李艳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