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深化绿色采购改革 向“新”而行向“绿”转变
山东省财政厅
绿色低碳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要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近年来,为答好积极稳妥推进“双碳”这一时代命题,山东各级财政部门积极推进绿色政府采购改革,提升采购政策“含绿量”,努力在推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中走在前、干在先。
优化“绿色布局”,丰富绿色采购应用场景
抓住推动绿色转型的关键环节,强化政策落实,丰富应用场景,搭建起政府绿色采购的“立体格局”。一是落实节能环保产品采购政策。指导采购人严格执行节能环保采购政策,采购人在采购文件明确采购的产品是否属于节能、环保清单范围,对获得国家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2023年以来,全省政府采购节能、节水及环保等绿色产品总额达42.07亿元,占同类产品采购额的76.2%。二是执行绿色采购需求标准。严格落实商品包装、快递包装、绿色数据中心、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指导采购人规范开展需求管理,在采购文件和采购合同中载明具体要求。在采购需求管理和采购需求审查中,重点关注大型活动举办、设备购置、建筑材料、公务用车、数据中心等项目,是否落实绿色采购政策。三是加大新能源汽车采购力度。紧紧围绕公务用车规范管理、高效保障、厉行节约这一核心任务,大力推广应用新能源公务用车,除特殊工作要求外,新增公务用车全部采购新能源汽车,或优先采购提供新能源汽车的租赁服务。四是推进能源资源绿色低碳利用。发挥能源费用托管服务模式在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中的作用,会同省机关事务局制定《山东省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办法》,2023年以来,指导高校、医院、集中办公机构等采购合同能源管理服务7.77亿元。
突出“绿色重点”,创新绿色建材齐鲁样板
作为全国绿色建材试点城市最多省份,用好改革“关键一招”,不断探索路径、创新方法,着力打造绿色建材齐鲁样板。一是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做好“引领”文章。制定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推进方案,明确试点项目使用《需求标准》中的建材产品的,绿色建材使用率达到100%;对使用未纳入《需求标准》的,鼓励采购获得绿色建材认证或获得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的绿色建材,确保项目整体使用绿色建材比例不低于40%。二是推进全省绿色建材采购平台建设,做好“服务”文章。联合省住建厅推进平台合同签订、企业入驻等环节工作,推动试点项目全流程在线运行,实现试点项目从设计立项、政府采购到施工、验收、支付等全过程线上、全链条贯通、全过程可溯。三是开展绿色建材批量集中采购,做好“减负”文章。组织各试点市,在平台取得采信的绿色产品中,选取用量较多、适用性普遍、技术规格统一、便于归集的绿色建材品目,开展批量集中采购,通过以量换价,拉近绿色建材和普通建材的价格。试点开展以来,全省试点城市已推开试点项目181个,投资规模1925.65亿元,建筑面积799.92万平方米,采购绿色建材78.56亿元。

山东省财政厅供图
打造“绿色净土”,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秉承“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竞争力、创新力”的理念,聚焦市场主体关切,全面提升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水平。一是做强“惠企贷”融资业务。强化财金联动、科技金融联动,加大科技型企业、中小企业等专属信贷产品开发力度,推动财政政策和金融工具深度融合。2023年以来,全省政府采购授予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151亿元,占合同总额的84.86%,发放政府采购合同融资贷款161.99亿元,切实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二是构建政府采购信用管理体系。指导地市制定政府采购信用管理办法及评价指标体系,对参与采购的各方主体实施全流程信用评价。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守信市场主体可免交投标保证金,减免履约保证金、免予监督检查;对虚假承诺等失信市场主体进行信用记录,依法处理处罚。三是加快推进数字采购“一网通办”。加快流程再造,推进采购各环节“一件事”全流程网办,实现营业执照“一照通办”,评审专家“一脸辨识”,电子签章“一签直联”,电子档案“一键归档”。2023年以来,超90%的采购标包使用电子交易系统开展采购组织活动,为供应商节约报名费、工本费、交通费、住宿费、专家评审费超1亿元。
筑牢“绿色支撑”,建强财政监管服务体系
发挥“制度创新+数智赋能”优势,着力打造“依法采购、阳光采购、数智采购”品牌,持续完善监管机制,为绿色采购提供强力支撑。一是压实主体责任。坚持“谁采购、谁负责”,将政策功能执行要求内嵌于政府采购活动全流程,加大政府采购项目需求管理,规范组织采购活动,严格落实履约验收,确保绿色采购相关政策功能完整、准确、全面落实。二是强化数字支撑。建立大数据分析模型,完善重要采购节点跟踪模式,多维度反映政策功能落实情况以及企业、产业发展变化趋势,为财政支持全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提供决策参考。如,威海市研发“政府采购内控管理智慧化平台”,通过将政府采购活动所涉及的部门流程全部内嵌平台,实现了从“正向”审批备案到“逆向”追溯追责的全贯通。三是健全激励约束。将政府绿色采购等政策功能落实情况纳入财会监督、部门预算管理绩效考核、营商环境“揭榜挂帅”等事项,加大对政策执行的监管力度。定期举办绿色产业供需对接会,做好社会宣传推广,营造有利于绿色采购的良好氛围。
责任编辑 李艳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