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将财会监督与审计监督、统计监督一并作为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列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体系。这赋予了财会监督新的政治定位和更深刻的内涵,财会监督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应把握机遇,顺应新时代新形势监督工作的新要求, 突出政治属性,彰显社会属性,发挥专业属性,提升财会监督在国家监督体系中的效能。
突出政治属性
从国家治理体系的视角看,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是国家权力运用实施体系的物质核心和经 济基础,是国家权力监督体系的核心领域。财政部门作为具体的职能部门首先是政治部门,应提高政治站位, 加强政治统领,担当财会监督的新使命,在财会监督中发挥牵头和主导作用。监管局应站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深刻理解领会财会监督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定位和职能作用,牢固树立“财”自觉服从和服务于“政”的理念, 结合监管局职能定位,从从严治党、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的高度出发,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发挥贴近基层、就地就近优势,在推动党中央政令畅通、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方面发挥重要保障作用,在严肃财经纪律、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防范廉政风险方面发挥预警纠偏作用。
彰显社会属性
广义上,财会监督可以理解为依据预算法、会计法等法律法规对财政、财务、会计行为开展的各种监管活动的统称。从监督内容上来看,财会监督涵盖了财政在资源配置、收入分配、预算管理、经济发展等各方面财税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 ;各类主体财务制度依法依规的执行情况 ;会计信息质量的真实全面、会计行为的规范以及注册会计师和注册评估师的执业质量情况等。从监督对象来看,其呈现社会化、多元化特点。包括政府机关、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自然人等,均可作为监督对象主体, 并涵盖其所有经营活动的财税法规及财经纪律的执行情况。从监督的方式来看,财政部门或法律法规授权行使财会监督职责的部门可通过审核、核查、检查、监控、督导、调研、评价等方式开展财会监督,广泛贯穿于经济社会的各个部门领域。
因财会监督所涵盖的财政、财务、会计的范畴,涉及领域既广阔又细微、既宏观又具体,大到对国家重大决策 贯彻落实,小到社会公众利益分配维 护及民生福祉保障,财会监督通过监 督、管理、服务等方式彰显了其经济社会最基础、最广泛的社会属性。因 此,各地监管局作为财政职能向地方 延伸的财会监管部门应充分认清财会 监督的社会属性,了解对象范围间的关联度、涉及面和影响力,牢牢抓住 “财”即资金这条血脉主线,运用法律赋予的行政权力,依据法定程序,通 过多种方式参与并渗透到经济社会的 各个领域、方方面面,充分发挥财会 监督在市场经济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凸显专业属性
财会监督是确保党中央关于财经工作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和有效实现财政管理目标的重要手段, 财会监督以及财会监督的技术方法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专业作用。财会监督中的财政、财务、会计是经济制度安排中重要的专业门类,且有明确的法律规章作依据保障。一是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财会监督的内容有相应

的法律法规作为约束,如会计监督对应会计法为基本准则,预算监督以预算法为基本准则,财务监督对应不同的准则、制度等。二是专业技术操作规范。财会监督的方式对应有不同的专业技术规范,如绩效评价、专项检查、处理处罚等对应不同的规则办法作为技术规范支撑。三是具有高素质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财政部门作为财会监督的主管部门,由高素质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组成会计监督执法主体,对各单位会计信息质量、资金使用绩效、资产经营状况以及会计人员和会计活动等各方面情况开展财会监督,同时新时期对财会监督内容专业化规范化的要求,更需要建立有担当、懂技术、熟业务的“铁军”和“尖兵”。四是需要高质量的会计信息。高质量的会计信息要求会计信息依法依规核算、专业正确反映、全面真实记录,为保障市场经济健康运行,维护社会诚信提供专业、有用的信息支撑。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国家制度和制度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财会工作水平体现了国家经济领域的治理水平,财会监督从专业属性的角度来讲,其根本目的是保障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在宏观上为国家经济管理及重大社会政策的科学决策提供信息支撑,在中观上为外部评价其盈利能力或管理绩效、引导资源合理配置等提供研判依据,在微观上为管理层实现精细化管理、提升经济效益提供决策基础。作为具有财会监督职责的监管局,在新形势下履行财会监督职责必须要遵循依法监督理念, 严守职业道德操守,提升专业胜任能力,保障和维护高质量会计信息,推动提升财会监督效能。
顺应时代属性
市场经济越发展,会计工作越重要 ;财政改革越深入,财会监督越有为。在加快完善现代财政制度的进程中,财会监督应顺势应时、担当作为, 更好地服务财政改革发展。一是转变观念,提升认识。随着财会监督列入国家监督体系的序列而获得了新的政治定位和历史使命,财会监督将承载起新的职责担当。应转变观念,顺势而为,要站在从严治党、正风肃纪的高度来重新认知、笃行履职,一以贯之到各项财会监督管理工作中。二是充分利用信息化监管手段提高财会监督的前瞻性。传统的财会监督方式方法和监督手段已无法适应当前大数据、信息化的要求,因此要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财会监督大数据运用水平。一方面加强财政内部预算、执行、监督各部门信息平台贯通建设,结合财政预算一体化建设,运用流程嵌入、数据预警、动态监控等方式,提高财会监督的前瞻性。另一方面加强财政与外部力量的信息平台贯通,从信息提供、监督、共享等方面推进财会监督信息化建设。三是加强协同配合,改变单兵行动为集团作战。目前, 财政、审计、税务等各类执法主体在专业监督职能发挥上各有侧重,但都离不开财务会计信息的支撑。财政部门、各地监管局应在财会监督中发挥牵头和主导作用,促进增强各监督力量有机贯通和高效协同,建立重大问题移送和通报机制等,形成监管合力, 建立完善财会监督全面、立体、综合的监管新格局。
(作者单位 :财政部新疆监管局)
责任编辑 刘永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