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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49年
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成立,同日,中央人民政府财政部成立。
10月18日,中央人民政府任命薄一波为财政部部长。
12月,财政部在北京召开第一次全国粮食工作会议,提出了统一全国农业税法、税率的问题。
1950年
1月1日,财政部税务总局正式成立。
1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海关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暂行实施条例》制定。
1月27日,政务院审查通过《全国税政实施要则》《全国各级税务机关暂行组织规程》《工商业税暂行条例》和《货物税暂行条例》。
1月31日,政务院发布《关于统一全国税政的决定》等文件。
3月3日,政务院通过《关于统一国家财政经济工作的决定》。
4月2日,财政部发出《关于印花税、利息所得税、特种消费行为税、使用牌照税、屠宰税五种暂行条例(草案)的通知》。
6月6日,中国共产党第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一致同意毛泽东所作《为争取国家财政经济状况的基本好转而斗争》的书面报告。
9月5日,政务院公布《新解放区农业税暂行条例》。
11月15日,中财委召开全国财政会议。
12月1日,政务院颁布《屠宰税暂行条...
1949年
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成立,同日,中央人民政府财政部成立。
10月18日,中央人民政府任命薄一波为财政部部长。
12月,财政部在北京召开第一次全国粮食工作会议,提出了统一全国农业税法、税率的问题。
1950年
1月1日,财政部税务总局正式成立。
1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海关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暂行实施条例》制定。
1月27日,政务院审查通过《全国税政实施要则》《全国各级税务机关暂行组织规程》《工商业税暂行条例》和《货物税暂行条例》。
1月31日,政务院发布《关于统一全国税政的决定》等文件。
3月3日,政务院通过《关于统一国家财政经济工作的决定》。
4月2日,财政部发出《关于印花税、利息所得税、特种消费行为税、使用牌照税、屠宰税五种暂行条例(草案)的通知》。
6月6日,中国共产党第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一致同意毛泽东所作《为争取国家财政经济状况的基本好转而斗争》的书面报告。
9月5日,政务院公布《新解放区农业税暂行条例》。
11月15日,中财委召开全国财政会议。
12月1日,政务院颁布《屠宰税暂行条例》《利息所得税暂行条例》《印花税暂行条例》。
1951年
1月16日,政务院发布《特种消费行为税暂行条例》。
2月,中财委召开财政会议,讨论划分财政收支系统的问题。
3月23日,政务院第77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海关法》,自5月1日起施行。
5月4日,政务院第83次政务会议通过《关于划分中央与地方在财政经济工作上管理职权的决定》。批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暂行实施条例》。自5月16日起施行。
7月20日,政务院通过《预算决算暂行条例》。
8月8日,政务院公布《城市房地产税暂行条例》。
9月20日,政务院公布《车船使用牌照税暂行条例》。
1952年
5月21日,中财委召开全国财政会议,提出了“边打、边稳、边建”的财政收支方针。
9月,财政部粮食管理总局由财政部划出,成立粮食部。
10月13日,政务院决定由戎子和代理财政部部长。
12月31日,中财委发布《关于税制若干修正及实行日期的通告》和《商品流通税试行办法》。
1953年
9月18日,任命邓小平兼任财政部部长。
12月9日,中央人民政府通过《1954年国家经济建设公债条例》。
1954年
6月19日,任命李先念兼任财政部部长。
9月20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决定国民经济计划审查和批准国家的预算和决算的职权,国务院有执行国民经济计划和国家预算的职权。
1955年
11月1日,财政部发布《手工业合作组织交纳工商业税暂行办法》。
12月9日,财政部颁发《各级国家机关单位预算会计制度》和《地方财政机关总预算会计制度》。
1956年
5月,国务院召开全国体制会议,提出关于改进国家行政体制的决议草案。
12月17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农村工商税收的暂行规定》。
1957年
1月18日,中共中央在北京召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书记会议,陈云做了关于财政经济问题的发言,提出建设规模要和国力相适应以及力求做到财政收支、银行信贷和物资供需三大平衡。
2月,财政部召开全国税务局长会议,提出实施以简化税制、调整税利比例关系为目标的税制改革。
11月14日,第一届人大常委会第84次会议原则批准国务院《关于改进财政管理体制的规定》。
12月13日,财政部发出《关于1958年对地方财政划分收入的几项规定的通知》。
1958年
3月3日,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总行联合发出通知,决定将中央各工业部门所属企业的定额流动资金改为70%由财政拨款,30%由银行贷款。
4月11日,国务院发出《关于地方财政收支范围、收入项目和分成比例改为基本上固定五年不变的通知》,取消原定基本三年不变的规定。
6月3日,第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
6月5日,第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经济建设公债条例》。
6月9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改进税收管理体制的规定》。
6月13日,国务院发布《民族自治地方财政管理暂行办法》。
9月13日,国务院发布试行《工商统一税条例(草案)》,将货物税、商品流通税、营业税、印花税合并简化为工商统一税。
1959年
7月30日,中共中央作出关于当前财政金融工作方面的几项决定,其中强调要划清基本建设投资和流动资金的界限。
9月29日,国家计委、财政部颁发《关于1960年国营企业若干费用划分的规定》。
1960年
1月9日,财政部在北京召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长会议,确定1960年税收任务,提倡大搞群众运动,高速度积累资金。
8月5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大力紧缩社会集团购买力的指示,要求在以后5个月内要把公用经费中的商品性支出压缩20%左右,全国共压缩5亿元。
1961年
1月14日至18日,党的八届九中全会,宣布对国民经济实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
1月15日,中共中央批转财政部《关于改进财政体制、加强财政管理的报告》。
1月20日,中共中央颁发关于调整管理体制的若干暂行规定,强调集中统一,将1958年以来下放不适当的人权、财权、商权和工权一律收回。
6月23日,中共中央批准财政部《关于调整农业税负担的报告》,使农业税负全国平均不超过10%。
12月,财政部召开全国财政厅局长会议,提出财政银行工作必须贯彻“当年平衡,略有回笼”的方针,财政银行两家要共同把好口子。
1962年
2月21日,陈云做《目前财政经济的情况和克服困难的若干办法》的讲话,提出了克服困难的六条措施。
4月21日,国务院发出《关于严格控制财政管理的决定》(即财政六条)。
12月20日,国家计委、财政部发出《关于六十四个大中城市的房地产税划给市财政用于城市建设和维护费用的通知》。
1963年
4月29日,国务院颁发《关于调整工商所得税负担和改进征收办法的试行规定》,改变个体经济税负轻于集体经济的有关规定,以限制个体经济,支持集体经济。
10月18日,国务院批转国家经委、财政部《关于国营工业、交通企业设置总会计师的几项规定(草案)》。
12月14日,国务院批转财政部、民族事务委员会《关于改进民族自治地方财政管理的规定(草案)》。
1964年
3月28日,财政部颁发《中央国营企业财政驻厂员工作试行办法(草案)》。
5月25日,中共中央批准财政部《关于调整1964年国家预算大力增加收入,严格控制支出,保证实现收支平衡的报告》。
1965年
3月2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处理1961年以前农村四项欠款问题的通知。
3月3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成立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
1966年
7月17日,国家计委、财政部发出《1967年固定资产更新和技术改造资金的管理办法和分配计划(草案)》。
12月31日,财政部发出关于撤销财政驻厂员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取消对中央国营企业的驻厂员制度。
1967年
3月1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发出《关于保护国家财产,节约闹革命的通知》。
7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发布《关于对财政部实行军事管制的决定》。
1968年
2月1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中央文化革命小组联合发出《关于进一步实行节约闹革命,坚决节约开支的紧急通知》,规定了组织收入节约开支的十一项措施。
9月27日,财政部军管会发出《关于改革财政报表的通知》,决定取消、简化80%以上的财政报表。
1969年
5月23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在八省、市下放工商税收管理权限试点的通知》。
7月,国务院批准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于7月底合署办公。
1970年
4月13日,国务院批准《关于下放工商税收管理权的报告》。
12月30日,财政部发出《关于国营企业行业税扩大试点的函》。
1971年
3月1日,财政部发出《关于实行财政收支包干的通知》,决定从1971年起实行定收定支,收支包干,保证上缴或差额补贴结余留用,一年一定的财政管理体制。
11月,财政部发出《关于扩大工商税试点的通知》,这次工商税制改革主要目的是合并税种,简化税目和税率。
1972年
3月30日,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税条例(草案)》,扩大税制改革试点。
3月31日,财政部发出《关于改进财政收支包干办法的通知》。
9月6日,财政部决定在华北、东北、江苏省试行新的财政体制。
12月10日,中共中央批转国务院《关于粮食问题的报告》,传达了毛泽东关于“深挖洞、广积粮、不称霸”的指示,从1972年起国家预算专列一项“人防经费”,每年拨款4亿元。
1973年
11月16日,财政部发出《关于改进财政管理体制的意见》,决定从1974年起全国普遍实行收入按固定比例留成,超收另定分成比例,支出按指标包干办法。
1974年
9月13日,财政部向中共中央报告,提出增加收入,节约支出,平衡全国财政信贷收支的意见和措施。
1975年
1月17日,张劲夫任财政部部长。
8月,财政部制定《关于整顿财政金融的意见》(即“财政十条”)。
1976年
3月3日,实行“收支挂钩、总额分成、一年一变”的财政体制。
1977年
11月13日,国务院批转各地执行《关于税收管理体制的规定》,提出税收政策的改变,税法的颁布和实施,税种的开征和停征,税目的增减和税率的调整都属于中央管理权限,一律由国务院统一规定。
12月31日,国务院决定,中国人民银行总行作为国务院部委一级单位与财政部分设,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总行于1978年1月1日起分开办公。
1978年
2月17日,财政部发出《关于试行“增收分成、收支挂钩”财政体制的通知》。
9月12日,国务院发布《会计人员职权条例》。
12月18日至22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作出了把全党工作的着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的战略决策。
1979年
3月27日,中共中央决定,在国务院下设立财政经济委员会。陈云任主任,李先念任副主任,姚依林为秘书长。
4月5日至28日,中共中央召开工作会议,正式提出对国民经济实行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
7月13日,国务院发布《关于试行“收支挂钩、总额分成、比例包干、三年不变”财政管理办法的若干规定》。
8月17日,吴波任财政部部长、党组书记。
1980年
2月1日,实行“划分收支、分级包干”财政管理体制。
8月6日,王丙乾任财政部部长。
8月26日,调整农业税起征点。
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
11月12日,国家经委、财政部、中国人民建设银行联合发出通知,决定自1981年起,国家经委财政部安排的部分挖潜、革新、改造资金由国家拨款改为银行贷款。
11月18日,国务院批转国家计委等部门关于实行基本建设拨款改贷款的报告的通知。
1981年
1月16日,国务院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库券条例》。
1月26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平衡财政收支,严格财政管理的决定》。
3月10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国营工业企业试行以税代利的几项规定》。
7月11日,财政部发出《关于对工业公司试行增值税和改进工商业税办法的通知》。
9月5日,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关于改革工商税制的设想》,提出把现行工商税制分为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和盐税4种,开征资源税、利润调节税,对国营企业征收所得税,健全涉外税种等设想。
1982年
4月19日,财政部颁发增值税暂行办法。
8月6日,财政部发出《对银行征收工商税有关事项的通知》。
12月4日,国务院发出《关于改进“划分收支、分级包干”财政管理体制的通知》。
1983年
2月28日,财政部颁发《预算外资金管理试行办法》。
4月24日,国务院批转财政部《关于全国利改税工作会议报告》和《关于国营企业利改税试行办法》。
9月2日,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企业所得税法》。
10月6日,国务院批转财政部关于开展财务大检查的报告。
1984年
6月28日,国务院发布《国营企业奖金税暂行规定》。
9月18日,国务院发布产品税、增值税、盐税、营业税、资源税、所得税条例和国营企业调节税征税办法。
9月18日,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关于在国营企业推行利改税第二步改革的报告和国营企业第二步利改税试行办法。
11月15日,国务院发布《关于经济特区和沿海十四个港口城市减征、免征企业所得税和工商统一税的暂行规定》。
1985年
2月8日,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建设税暂行条例》。
2月28日,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
3月13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实行“划分税种、核定收支、分级包干”财政管理体制的通知》。
4月11日,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体企业所得税条例》。
6月28日,国务院发布《奖金税暂行规定》。
7月3日,国务院发布《国营企业工资调节税暂行规定》。
8月24日,国务院发布《集体企业奖金税暂行条例》。
1986年
1月7日,国务院发布《城乡个体工商业户所得税暂行条例》。
3月27日,财政部颁布《关于促进横向经济联合若干税收问题的暂行办法》。
4月21日,国务院发布《税收征收管理暂行条例》。
9月15日,国务院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使用税暂行条例》。
9月25日,财政部发布《个人收入调节税暂行条例》。
1987年
2月17日,财政部《关于征收奖金税、工资调节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3月18日,国务院成立关税税则委员会。
4月1日,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
6月10日,全国已有80%的乡建立乡级财政。
9月16日,国务院决定从10月初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再次开展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
10月29日,财政部、审计署关于发布《违反财政法规处罚的暂行规定施行细则》的通知。
1988年
1月13日,财政部决定对中央行政事业单位预算外资金开始实行财政专户储存。
3月7日,财政部发布《财政支农周转金占用费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5月31日,财政部下发《关于切实做好耕地占用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
11月15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成立。
12月5日,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实行个人收入调节税应税收入申报制度,并从12月5日起首先在北京市海淀区进行试点。
1989年
1月1日,财政部发布《开采海洋石油资源缴纳矿区使用费的规定》。
3月2日,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国债条例》。
4月24日,财政部发布《国家预算调节基金征集办法实施细则》。
12月31日,财政部发出《关于全民所有制公司财务管理的规定的通知》。
1990年
7月9日,全国财政会议强调坚持“双紧”方针。
9月12日,税务系统推进征管改革。
1991年
3月16日,国家调整私营企业税收政策。
4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通过。
5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通过。
9月7日,国务院通过《国家预算管理条例(草案)》。
11月1日,国务院批准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
1992年
3月13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从1992年4月1日起,全国取消进口调节税。
6月9日,财政部决定从1992年起,在浙江省、辽宁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天津市、武汉市、青岛市、大连市、沈阳市、重庆市等9省区市率先实行分税制财政体制。
9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颁布,1993年1月1日施行。
9月,刘仲藜任财政部部长。
1993年
4月12日,国务院发出《关于提高商品零售营业税税率的通知》。
8月4日,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9月7日,财政部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
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
12月13日,国务院发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上述条例均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
12月15日,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同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决定》。
1994年
1月14日,财政部首次发行全球债券,金额达10亿美元。
1月23日,国务院发出通知,自1994年1月1日起,取消集市交易税、牲畜交易税、烧油特别税、奖金税、工资调节税,同时将屠宰税和筵席税下放给地方管理。
1月28日,国务院令第142号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1月30日,国务院发出《关于对农业特产税收入征收农业税的规定》。
2月4日,财政部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3月22日,第八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8月24日,国务院发出《关于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税收返还改为与本地区增值税和消费税增长挂钩的通知》。
1995年
1月18日,财政部发出《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2月9日,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国有资产权益收缴管理办法》。
2月28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十二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决定》。
11月22日,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1996年
2月16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出《关于对部分农业生产资料免征增值税的通知》。
10月22日,财政部颁布《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于1997年1月1日起在全国施行。
11月18日,财政部颁发《预算外资金管理实施办法》。
11月22日,财政部颁发《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财务制度》,自1997年1月1日起施行。
1997年
3月14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出《关于调整金融保险业税收政策的通知》。
6月17日,财政部颁布《农业事业单位财务制度》。
6月25日,财政部颁布《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1998年
1月19日,财政部发布《行政单位财务规则》。
2月23日,财政部颁发《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若干规定》。
3月18日,项怀诚任财政部党组书记、部长。
7月4日,国务院批准了财政部三定方案,确定财政部为国务院主管财政收支、财税政策、国有资本金基础工作的宏观调控部门。
7月20日,国务院批准成立北京国家会计学院。
9月1日,根据1998年政府机构改革的要求,财政部与中国建设银行的关系由委托代理改为业务协作,体现了政企分开、企业不再行使政府职能的原则。
1999年
1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整顿财政周转金方案》。
1月13日,财政部颁布《保险公司财务制度》。
10月8日,财政部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
12月14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建设部发出《关于对城市居民出售个人住房应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问题通知》。
2000年
4月1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通知,决定在安徽全省和由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选择少数县(市)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
11月29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关于公有制单位职工首次购买住房免征契税的通知》。
2001年
2月17日,全国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会议在安徽省合肥市召开。
3月16日,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发出《关于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
11月16日,财政部决定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
2002年
1月1日,我国开始履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承诺的2002年关税减让义务和我国加入曼谷协定承诺的关税减让义务。
7月2日,财政部印发《农业税收征管经费管理办法》。
2003年
3月18日,金人庆任财政部部长。
6月3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就2003年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地区农业特产税有关问题发出通知。
7月11日,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出《关于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地区个人取得农业特产所得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2004年
3月23日,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关于进口货物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税收政策问题的规定》。
4月6日,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农业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颁布《关于2004年降低农业税税率和在部分粮食主产区进行免征农业税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
7月23日,财政部发出《关于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
9月7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有关契税问题的通知》和《关于企业再就业专项补贴收入征免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10月1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通知,决定自2004年10月1日起对农用三轮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2005年
1月24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关于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的通知》。
3月28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出《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4月29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出《关于调整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
5月25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出《关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实行先征后返等办法有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政策的通知》。
7月1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土资源部联合发出《关于加强土地税收管理的通知》。
11月28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关于增值税若干政策的通知》。
2006年
1月1日,根据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自2006年1月1日起废止。
2月20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信贷资产证券化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3月20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的通知》。
4月11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调整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自然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的通知》。
4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烟叶税暂行条例》公布。
4月30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集体土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
6月16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调整房地产营业税有关政策的通知》。
12月25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
2007年
1月1日,由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企业财务通则》和《金融企业财务规则》三部规范企业财务会计行为的规章正式执行。
2月3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3月26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外国银行分行改制为外商独资银行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
5月11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中部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暂行办法》。
5月29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的通知》。
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
8月30日,谢旭人任财政部部长。
2008年
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自2008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施行。
3月26日,财政部颁发《中央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5月29日,为确保抗震救灾资金的安全和使用效益,财政部发出《关于加强汶川地震救灾采购管理的紧急通知》。
6月23日,财政部发出《关于做好增收节支有关工作的通知》。
11月18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发出通知,决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统一取消和停止征收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12月19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出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
12月19日,决定从2009年1月1日起调整成品油消费税政策,提高成品油消费税单位税额,调整特殊用途成品油消费税政策。
2009年
2月3日,财政部、教育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
3月27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出《关于提高轻纺电子信息等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
11月13日,财政部、科技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出《关于做好“金太阳”示范工程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快实施“金太阳”示范工程。
12月2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出《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2010年
2月1日,财政部、科学技术部联合发布《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实施办法》。
5月31日,财政部、科学技术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发出《关于扩大公共服务领域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有关工作的通知》。
6月28日,财政部、教育部联合发出《关于对玉树地震重灾区学生实施特别资助政策的通知》。
7月24日,财政部、科学技术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出《关于科技重大专项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
9月1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加强财政监督基础工作和基层建设的若干意见》。
9月21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建立和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的意见》。
12月31日,财政部、农业部联合发出《关于做好建立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前期工作的通知》。
2011年
3月3日,财政部发布《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3月7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加强美术馆 公共图书馆 文化馆(站)免费开放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
3月28日,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启动实施新安江流域水环境补偿试点工作。
4月2日,财政部发布修订后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
4月6日,财政部、国家能源局、农业部联合发布《绿色能源示范县建设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4月25日,财政部发布《关于推动地方开展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工作的通知》。
5月27日,财政部发布《反避税专项经费管理暂行办法》。
6月21日,财政部发布《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
12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公布,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2012年
5月11日,财政部、国家海洋局联合发布《关于推进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区域示范的通知》,明确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等4个专项资金,重点推进海洋生物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支持山东、青岛、浙江、宁波、福建、厦门、广东、深圳等8省市开展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区域示范。
6月29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积极开展境外投资的实施意见》。
7月24日,财政部、教育部联合发布《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资金安排、拨付、使用和监管等事项。
9月5日,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公务卡制度改革的通知》。
9月7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关于调整铁路运输企业税收收入划分办法的通知》。
10月22日,财政部、国家能源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发布《关于支持煤炭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的通知》,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在“十二五”期间淘汰煤炭落后产能的经济欠发达地区给予奖励。
11月1日,经国务院批准,福建省、广东省及厦门市、深圳市从11月1日起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试点。
2013年
2月3日,国务院批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
3月13日,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证监会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国债预发行试点的通知》。
3月16日,楼继伟任财政部部长。
4月21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预算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的通知》。
5月7日,财政部向社会公开2013年全国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情况,并首次公布了养老保险基金、医疗保险基金等具体险种的收入预算。
6月19日,财政部印发《西部地区基层政权建设资金管理办法》。
7月8日,财政部印发《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
11月12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科学的财税体制是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保障。必须完善立法、明确事权、改革税制、稳定税负、透明预算、提高效率,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要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完善税收制度,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
11月12日,财政部、环境保护部联合印发《江河湖泊生态环境保护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了专项资金使用范围、分配方式、绩效评价等事项。
11月28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动漫产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
2014年
1月1日,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开始执行。
2月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要发挥价格、税收、补贴等激励和导向作用。中央财政设立专项资金,2014年安排100亿元,对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实行“以奖代补”。
5月19日,财政部宣布,经国务院批准,2014年上海、浙江、广东、深圳、江苏、山东、北京、江西、宁夏、青岛等省市自治区试点地方政府债券自发自还,同时印发《2014年地方政府债券自发自还试点办法》。
6月18日,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决定简并和统一增值税征收率,将6%和4%的增值税征收率统一调整为3%。该政策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
7月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自2014年9月1日至2017年底,对获得许可在中国境内销售(包括进口)的纯电动以及符合条件的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燃料电池三类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7月11日,财政部在门户网站公开了2013年全国财政预算,包括三部分内容:公共财政决算及关于中央公共财政收支情况的说明;政府性基金决算及关于中央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的说明;国有资本经营决算及相关说明。除涉密信息外,中央财政决算全部公开到功能支出分类最底层的“项”级科目。
7月22日,财政部印发《国家艺术基金财务管理办法》。
7月30日,教育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三部门联合印发通知,对各地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提出20项底线要求,提出要用3至5年时间,消除D级危房,确保学生1人1桌1椅(凳)。
11月29日,财政部印发《关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对项目识别、准备、采购、执行、移交各环节等操作流程进行了规范。
2015年
1月1日,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
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施行。
9月29日,财政部印发《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对绩效目标的设定、审核、调整和应用等作出规定。
10月10日,财政部印发修订后的《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11月12日,财政部印发《政府投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规范政府投资基金的设立、运作和风险控制、预算管理等内容。
2016年
2月17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等联合印发《关于促进绿色消费的指导意见》,要求加快推动消费向绿色转型。
3月23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决定自2016年5月1日起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
5月12日,财政部、国家海洋局联合印发通知,明确中央财政对沿海城市开展蓝色海湾整治给予奖补支持。
8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等联合印发指导意见,推动构建绿色金融体系。
9月28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联合印发《职业年金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规范职业年金基金管理。
11月7日,肖捷任财政部部长。
2017年
3月1日,国务院公布《“十三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明确主要目标是:到2020年,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体制机制更加健全,在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等方面持续取得新进展,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总体实现。
3月23日,财政部印发《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分配管理暂行办法》。
4月26日,财政部等六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
4月28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明确自2017年7月1日起,将增值税税率由四档减至17%、11%和6%三档,取消13%税率。
6月6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明确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将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30万元提高至50万元,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50万元(含5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6月12日,财政部印发《开展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实施方案》,明确2017年选择山东、安徽、湖南、广东、云南、陕西6个省份,每个省份选择2个县(市、区),每个县选择一定数量乡村开展试点,中央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6月27日,财政部等三部门发布《关于规范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资产证券化有关事宜的通知》。
9月24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
10月3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国务院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和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决定 (草案)》,标志着实施60多年的营业税正式退出历史舞台。
11月10日,财政部办公厅印发《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管理的通知》,要求各级财政部门及时纠正PPP泛化滥用现象,着力推动PPP回归公共服务创新供给机制的本源,促进实现公共服务提质增效目标。
11月18日,国务院印发《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明确将中央和地方国有及国有控股大中型企业、金融机构纳入划转范围,公益类企业、文化企业、政策性和开发性金融机构以及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11月28日,财政部等三部门发布《扩大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明确自2017年12月1日起在北京、天津、山西、内蒙古、山东、河南、四川、陕西、宁夏等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扩大水资源税改革试点。
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烟叶税法》,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
12月27日,国务院印发《关于环境保护税收入归属问题的通知》,明确环境保护税全部作为地方收入。
12月30日,国务院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自2018年1月1日起与环境保护税法同步施行。
2018年
2月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要求确保财政投入持续增长,建立健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财政投入保障制度,公共财政更大力度向“三农”倾斜,确保财政投入与乡村振兴目标任务相适应。
3月19日,刘昆任财政部部长。
3月21日,中共中央印发《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
3月2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2018年5月1日起,实施深化增值税改革措施。一是将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税率从17%降至16%,将交通运输、建筑、基础电信服务等行业及农产品等货物的增值税税率从11%降至10%;二是原增值税政策规定的工业和商业企业小规模纳税人年销售额标准由50万元和80万元上调至统一的500万元;三是退还部分企业的留抵税额。
5月11日,财政部印发《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支出进度考核办法》。
5月22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公告,经国务院批准,自2018年7月1日起,将税率分别为25%、20%的汽车整车关税降至15%,降税幅度分别为40%、25%;将税率分别为8%、10%、15%、20%、25%的汽车零部件关税降至6%,平均降税幅度46%。
5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等三部门《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
6月15日,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以及计划单列市国税局、地税局合并且统一挂牌,标志着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迈出阶段性关键一步。
7月18日,财政部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7月1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医疗卫生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明确从公共卫生、医疗保障、计划生育、能力建设四个方面划分医疗卫生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方案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
7月30日,财政部印发《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第三方绩效评价工作的指导意见》。
8月1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正式公布,《意见》要求强化财政投入保障,坚持增加政府扶贫投入与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并重,健全与脱贫攻坚任务相适应的投入保障机制,支持贫困地区围绕现行脱贫目标,尽快补齐脱贫攻坚短板。
8月28日,财政部等三部门印发《关于开展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
8月3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新个税法将工资及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四项劳动性所得纳入综合征税范围,实现从分类税制向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税制的重大转变。
9月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落实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的配套措施,指出要在确保10月1日起如期将个税基本减除费用标准由3500元提高到5000元并适用新税率表的同时,明确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普通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支出6项专项附加扣除的具体范围和标准,确保减轻群众税收负担,增加居民实际收入,增强消费能力。
9月27日,财政部印发《财政部贯彻落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
10月10日,财政部等十三部门联合印发《促进乡村旅游发展提质升级行动方案(2018年—2020年)》。
11月1日,财政部、教育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投入管理深入推进“三区三州”教育脱贫攻坚的指导意见》。
11月6日,财政部印发《关于全面推开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的通知》。
11月8日,财政部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要求充分认识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重要意义,结合实际制定贯彻落实方案,到2020年底中央部门和省级层面要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到2022年底市县层面要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11月8日,财政部印发《关于贯彻落实支持脱贫攻坚税收政策的通知》。
12月13日,国务院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12月18日,国务院公布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12月19日至21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指出,宏观政策要强化逆周期调节,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适时预调微调,稳定总需求;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实施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较大幅度增加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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