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加强中央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管理
重庆市财政局
近年来,重庆财政聚焦中央食品药品补助资金分配、使用等关键环节,突出保障重点,规范管理方式,强化制度建设,不折不扣将食品药品监管任务落实到位,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突出重点 优化资金分配
围绕如何将中央食品药品补助资金分配好,在分配方式、分配效率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推动了重庆中央食品药品补助资金科学合理分配、及时高效下达。
(一)持续推动分配方式更趋科学合理。根据中央《食品药品监督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要求,按照因素法进行分配。将中央明确的抽检任务量作为重点分配因素,将食品药品监管领域其他重点业务作为重要分配因素,有效促进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能力提升,监管链条完善,执法力度加强,资金使用更加突出重点、科学合理。
(二)持续推动分配效率更趋高效。建立市级财政部门与市场监管部门会商制度,编制年初预算时提前谋划,制定补助资金初步分配方案。坚持将资金向财力和监管能力薄弱的区县倾斜,加大对区县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支持力度。按照轻重缓急排序,及时下达补助资金,优先保障重点工作和紧迫任务,推动资金早分配、早下达、早使用、早见效。
规范管理 完善制度标准
围绕如何将中央食品药品补助资金管理好,在制度建设、支出标准、绩效管理方面下了一番力气,初步构建了比较规范的补助资金管理体系。
(一)健全制度规章。根据中央《食品药品监督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结合重庆实际,会同相关市级部门制定《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管中央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为重庆分配使用好补助资金提供制度依据。
(二)完善支出标准。坚持会同相关市级部门研究全市食品药品领域抽检经费支出标准,计划2023年出台;积极探索市场监管领域办案经费支出标准建设,计划2024年出台,持续提升补助资金预算安排科学性。
(三)逗硬“零结转”机制。对中央食品药品补助资金原则上要求市级预算单位和区县在当年全部实现支出,对当年未支出的补助资金,按照财政部结转资金管理有关规定执行;连续两年未用完的补助资金,由财政部门按程序统一收回后统筹使用。
(四)强化绩效管理。指导市场监管部门科学合理设置绩效目标。坚持定期不定期绩效过程监督。强化绩效挂钩机制,把主管部门是否按时将补助资金下达单位纳入市级部门综合评价考核,考核结果与部门预算挂钩;推进补助资金绩效评价结果与项目调整、改进管理等挂钩,对资金绩效较差的,指导部门及时调整补助资金支出结构。
强化保障 提升资金效益
围绕如何将中央食品药品补助资金使用好,在保障重点战略落地、提升日常监管能力等方面狠抓落实,有效保障了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高效使用。
(一)保障国家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落实国家支持民营企业发展部署,支持区县结合实际创建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140余万亩;支持主管部门加强对生物医药创新研发、生产等重点环节的专业技术指导,破解企业急难愁盼问题,推动12个生物医药领域项目签约落地。落实国家疫苗批签发能力建设要求,支持重庆疫苗批签发等疫苗监管能力建设,初步构建重庆疫苗品种批签发技术能力。落实国家加强食品药品监管执法要求,支持推进食品安全监管领域专项行动和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专项治理工作,共查办食品安全违法案件10048件,移送公安机关并立案250件;查处“两品一械”一般程序案件3113件,其中移送公安机关155件。
(二)支持安全抽检扩面升级。食品抽检方面,实现监管环节、地产在产食品生产企业、重点农批市场、学校食堂原料供应商、特殊食品生产企业及品种等全覆盖;增加网络销售食品、进口食品抽检量;组织开展对直播带货、自动售卖等新业态抽检。药品抽检方面,实现对全市“两品一械”生产、流通环节抽检工作全覆盖;实施对高风险品种的高频度监管。市食药检院被国家药监局评为2022年度“检验管理工作表现突出单位”和“质量分析工作表现突出单位”。
(三)支持完善监管机制。食品监管方面,保障好食品安全标准、抽检工作规程、检管衔接机制等食品监管领域制度建设。推动起草食品安全地方标准2项,出台相关制度5项;在全国率先出台网络食品抽检工作规程,建成川渝食品检测联盟;探索24小时限时报送、多批次不合格预警等检管衔接机制。2021年,在省级抽检问题发现率列全国第三。2022年,三类信息公告率分列全国第一、第四、第二。药品监管方面,先后制定市、区县联动协作机制、检查力量统筹调派使用、川渝跨省监管、处罚程序规定、行刑衔接机制、执法监督等近30项制度,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监管机制逐步健全。市民对药品安全监管满意度稳步提升,从2019年的86%提高到2022年的91%。
(四)支持提升监管能力。食品监管方面,保障好食品安全监管业务信息系统建设,实现食品生产、食品经营、餐饮和特殊食品安全监管一体化管理,监管对象精准推送、监管过程规范高效、监管结果运用靶向施策,初步形成较为全面的食品安全监管和风险分析能力。药品监管方面,支持实验室建设和设备配备,药品监管技术支撑能力持续提升;保障好监管人员业务技能培训工作,监管队伍业务能力明显提升。
责任编辑 雷艳
财政动态
陕西延安:全面落实财会监督工作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更好发挥财会监督职能作用,延安市财政局积极开展了多项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推动财会监督提质增效,开创财会监督工作崭新局面。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打造财会监督“新阵地”。市财政局于第一时间成立市级财会监督工作专班,专班由市局主要领导牵头,局各科室、局属各单位为成员部门(单位)。各县(市、区)财政局也迅速成立相应专职机构,在当地党委和政府领导下,结合本地区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方案,加强市县联动,强化统筹协调,推动有关任务落实落地落细。
二是全面部署工作,形成财会监督“新局面”。组织召开全市财会监督工作会议,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意见》与中央和省财会监督工作会议精神,部署全市今后一个时期财会监督工作任务。要求市级各部门根据《意见》要求,确定专人负责工作联络,切实加强对所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硬化财经法纪刚性约束。市县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系统思维、底线思维,以专项监督检查、日常监管、内部监督检查为抓手,坚决落实党中央关于落实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决策部署,充分履职尽责,开展穿透式监管,持续推进本行业本领域本系统财会风险防范,助力延安经济健康发展。各中介机构要严格依法履行好审计鉴证、资产评估、税务服务、会计服务等职责,确保独立、客观、公正、规范执业。
三是落实宣传责任,宣传财会监督“新要求”。市财政局于3月7日根据《意见》中的“三大重点财会监督领域”制作彩页图解在党政机关办公区域进行宣传。借助延安日报、学习强国等媒体平台对全市财会监督工作会议进行专题报道,并从全面加强财会监督职能作用、健全完善财会监督工作机制、积极构建财会监督体系、依法依规履行财会监督职责等多个角度,展现全市财政系统学习宣传贯彻《意见》精神情况,推动《意见》要义深入人心。
四是开展专题培训,打造财会监督“新队伍”。市财政局举办了2期会计主管素质提升培训班,对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及财政系统干部进行专题培训,全方位提升财会人员的政治素养和专业能力,全面加强了财会监督队伍建设。
五是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财会监督“新方向”。印发《延安市财政局贯彻落实财会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聚焦贯彻落实减税降费、党政机关过紧日子、加强基层“三保”、国库管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防范债务风险、中介行业突出问题,以及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财务管理等八大领域,持续加大监督力度,严肃财经纪律,维护财经秩序,推动财会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
(陕西省延安市财政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