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推动浙江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许世建
《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指出,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正确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优化类型定位,切实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高质量发展最终要靠高质量的人才,无论从现实状况还是从发展趋势看,尤其是在新发展阶段推动共同富裕,推动供应链产业链优化升级、增强供应链黏性、稳定产业链布局,无不显示出对技术技能人才的强烈渴求。市场主体作为生产活动的基本单位,是高质量发展的微观基础,参与职业教育办学的行为和成果具有市场性,必然要求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并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浙江应积极完善职业教育发展相关政策保障,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健全财政支持民营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办学政策体系,推动浙江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对接产业民生需求,财政支持稳步扩面
一是聚焦重点行业领域。在现有浙江职业教育政策的基础上,针对重点行业领域实施专项计划,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汽车及零部件、绿色化工、现代纺织和服装等重点行业与职业院校合作开展相关培训。聚焦生物医药、集成电路等浙江省十大标志性产业链,鼓励与家政、托幼、养老、医护、电商、快递等与民生密切相关的领域合作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二是主体由学校拓展至企业。在现有政策框架内尽可能多地筹集职业教育发展专项资金,严格资金分配和使用管理,在支持职业院校提升教学质量、改善办学水平,支付对职业院校评估、专项资金预算评审等相关费用基础上,财政部门、教育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健全工作机制,加大财政支持市场主体参与职业教育办学的力度,并向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急需紧缺专业倾斜、向中小企业倾斜、向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更高质量、更有效率”的市场主体倾斜。
三是重心下移、精准服务。探索将市场主体对外开展的公共培训纳入以工代训补贴范围,对企业按规定开展的项目制培训,积极落实职业培训补贴资金,适当拓宽资金使用范围,对紧缺型专业和特殊工种开展的项目制培训可适当提高补贴标准。创新各级各类职业技能培训资金的使用方式,鼓励不同市场主体主动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
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做好教育公共服务工作
一是积极争取纳入目录。市场主体参与职业教育办学具有显著的正外部性,属于公共服务和政府履职所需,因此要积极争取将其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二是突出重点完善机制。完善培训机构准入机制和奖惩激励机制,注重事前评估与过程监督,对先进制造业、5G、人工智能、现代服务业、生活服务业等重点行业,以及面向弱势困难群体、重点人群的职业技能培训,培育和扶持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市场主体。
三是大胆尝试培育模式。积极发展BOT(建设—经营—转让)、BT(建设—移交)等职业教育项目融资模式,允许市场主体以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办学并享有相应权利,探索公办和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院校相互委托管理和购买服务机制。
拓宽税收优惠政策范围,提振市场主体信心
一是丰富税收优惠政策方式。职业教育发展较好的一些国家,以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激发市场主体参与职业教育办学为主,主要采取税前扣除。浙江属于技术密集型与资本密集型地区,因此市场主体对该项税收优惠政策适应性并不强,仅针对学生实习报酬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税收优惠政策,对鼓励市场主体长期参与的作用也较为有限。建议在现有政策基础上,将市场主体投入职业教育办学的建设费和事业费全额列入企业成本,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将市场主体对内开展的职工培训支出和对外开展的公共培训支出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列支。
二是拓宽税收优惠政策领域。市场主体参与职业教育办学政策优惠对象主要集中在职工教育培训和成本扣除,受益面相对较窄,缺乏有力的激励措施。建议增加增值税等流转税税种,尤其是购买职业教育办学所需的设备、耗材和仪器的增值税税收优惠;完善职业教育办学所需的固定资产的加速折旧、亏损结转、投资抵免、费用扣除等优惠政策;对缴纳的教育费附加按照联合培养在校生规模以不同比例返还给参与职业教育办学的市场主体;对承担公共实训基地建设的市场主体,完善所需建设用地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等;探索以工代训的职业技能培训补贴递延纳税。
加强统筹协调,健全激励约束机制
一是针对各类办学主体健全激励机制。引导金融机构依法依规加强对参与职业教育办学的各类市场主体提供信贷、信保、担保等融资支持;在有效防控债务风险的前提下,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积极探索职业院校实习生参加工伤保险办法,实现学生实习实训保险全覆盖;通过直供直销、降低价格、减免滞纳金等措施,降低企业用水用电用气成本;制定具体实施办法,落实落地职业院校通过校企合作、技术服务、社会培训、自办企业等所得收入,按一定比例作为绩效工资来源。
二是加强监管部门协同推进联合监督。加强信息化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库,建立信息平台,为全面了解市场主体参与职业教育办学、科学制定激励政策提供依据和管理平台;将市场主体参与职业教育办学行为信用记录纳入评估、执法等监管体系,不断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联合相关部门,针对突出问题、关键时段、重点领域,结合教育督导、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劳动保障监察等,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开展专项排查、重点抽查。
【本文系浙江省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浙江民营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办学财政激励研究——基于人力资本错配视角”(编号:20NDJC340YBM)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责任编辑 陈璐萌
财政动态
江西瑞金:推进红色名村建设助力乡村振兴
近年来,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把红色资源利用好、把红色传统发扬好、把红色基因传承好”的重要指示精神,江西省瑞金市财政局进一步强化资金统筹,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全面推进红色名村建设,助力乡村振兴。
一是保护红色资源。成立红色资源保护发展中心,投入5400万元挖掘保护利用革命旧居旧址和珍贵文物,建成红色名村51个,其中全国红色美丽村庄试点村10个,省级红色名村4个,赣州市级红色名村11个。
二是讲好红色故事。投入11亿元打造以瑞金干部学院为龙头的红培示范基地,招聘专职党建宣传员376人,组建红色文化宣讲队239支,开发《十七棵松》《八子参军》等精品课程,推动红色教育常态化、特色化。
三是发展红色产业。采取“红色+乡村旅游”“红色+集体经济”等模式,在红色名村率先开展普惠金融试点改革,成功打造一批农产品电商品牌。2021年,瑞金市红色名村村均经营性收入超过38万元。
(江西省瑞金市财政局 宋小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