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26 作者:黑龙江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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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当好国家粮食安全“压舱石”
黑龙江省财政厅
党的十八大以来,黑龙江省财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完善财政支农政策体系,不断提升财政支农工作效能,为黑龙江坚决当好国家粮食安全“压舱石”,当好国家农产品供给主力军和国家粮食统筹调剂供应地,提供了坚实的财力保障。黑龙江省粮食总产量连续9年超过1200亿斤;2021年粮食总产量达到1573.5亿斤,占全国的11.5%,连续12年位居全国第一。
十年来,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不断健全农业投入保障机制。
一是向财政资金要增量。据不完全统计,十年来,省级财政累计投入涉农资金超过1万亿元、年均增长6.93%,累计投入政府债券和抗疫特别国债资金392.8亿元,对支持补齐农业基础设施短板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是向统筹整合要增量。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聚焦省委省政府确定的保障国家粮食安全、黑土地保护、种业创新发展等基础性、战略性领域,以相关规划为引领,在“大专项+任务清单”框架内,强化涉农资金集中统筹使用,实现相关资金跨部门、跨类别整合。据不完全统计,2021年全省整合相关涉...
黑龙江:当好国家粮食安全“压舱石”
黑龙江省财政厅
党的十八大以来,黑龙江省财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完善财政支农政策体系,不断提升财政支农工作效能,为黑龙江坚决当好国家粮食安全“压舱石”,当好国家农产品供给主力军和国家粮食统筹调剂供应地,提供了坚实的财力保障。黑龙江省粮食总产量连续9年超过1200亿斤;2021年粮食总产量达到1573.5亿斤,占全国的11.5%,连续12年位居全国第一。
十年来,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不断健全农业投入保障机制。
一是向财政资金要增量。据不完全统计,十年来,省级财政累计投入涉农资金超过1万亿元、年均增长6.93%,累计投入政府债券和抗疫特别国债资金392.8亿元,对支持补齐农业基础设施短板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是向统筹整合要增量。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聚焦省委省政府确定的保障国家粮食安全、黑土地保护、种业创新发展等基础性、战略性领域,以相关规划为引领,在“大专项+任务清单”框架内,强化涉农资金集中统筹使用,实现相关资金跨部门、跨类别整合。据不完全统计,2021年全省整合相关涉农资金总规模达125亿元以上。
三是向社会资本要增量。加速完善省农业信贷担保体系,省农担公司注册资本金规模达62.3亿元,是国家农业信贷担保联盟有限责任公司地方第一大股东。截至2022年6月底,已与省内13家银行签订业务合作协议,担保业务覆盖全省,累计为29.7万户农业经营主体提供贷款担保710.4亿元,占全国33家省级农担公司总规模的近1/10。目前,在保项目13.7万个、在保余额286.6亿元,同比增长21%,其中,支持粮食生产237.3亿元,占全国农担体系同类业务总规模的39%。在保余额、累计担保等两项指标位居全国农担体系第二位,有力缓解了农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十年来,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推动提高农业基础生产能力,促进黑龙江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
一是加力支持黑土地保护利用。坚持工程、农艺、生物等措施多管齐下,支持开展农田水利建设,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9141.05万亩,落实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7503.1万亩,完成保护性耕作6466万亩,实施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试点任务1890万亩。目前,全省耕地质量平均等级3.46等,高出东北黑土区0.13个等级,土壤有机质平均含量达36.2克/千克,秸秆翻埋和深松整地地块耕层厚度平均达到30厘米以上。
二是加力支持农业生产机械化。加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力度,对补贴品目内的机具实行普惠制补贴,并将粮食生产所需机具全部列入补贴范围。近十年来,累计投入补贴资金185.4亿元,用于推行全程机械化耕作。目前,全省农业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稳定在98%以上,100马力以上拖拉机达到8.7万台,各类农机具达到288.1万台(套)。
三是加力支持科技兴农。“十三五”期间,累计投入农业科技创新资金29.3亿元,支持加快农业生产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应用,推动提升农业科技水平,促进现代农业发展。截至2021年底,全省建成现代农业产业协同创新体系26个,打造千公里高标准科技示范带,创建国家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基地4个,在不同积温区建设农业科技示范基地138个,测土配方施肥面积达到2.26亿亩,农业先进栽培技术模式推广面积达到2.01亿亩,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9%。
十年来,大力推动构建完善农业支持保护政策体系,确保各项惠农政策措施落地见效。
一是落实产粮大县奖励政策。十年来,中央财政累计拨付黑龙江省产粮大县奖励资金629.8亿元,对73个常规产粮大县、43个超级产粮大县、57个产油大县和11个制种大县给予奖励,有效缓解了全省产粮大县财政困难,有力调动了地方政府重农抓粮的积极性。
二是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自2016年起,将直接发放给农民的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和良种补贴三项补贴合并,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并通过惠农补贴“一卡通”等方式,直接将补贴资金发放到农户手中,累计下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857.23亿元,极大地调动了种粮户的积极性,为农民保护耕地和种粮增收创造了有利条件。
三是落实粮食生产者补贴政策。在国家粮食生产者补贴政策框架内,创新补贴机制,依据粮食市场价格和品种比较收益,实行玉米、大豆和稻谷差异化补贴标准,累计拨付玉米、大豆和稻谷生产者补贴1770.24亿元,推动调整优化农业生产结构,有效调动农民务农种粮积极性,切实保障农民种植收益。如今年2月,及早发出“2022年继续实施玉米、大豆差异化补贴政策,原则上大豆生产者补贴每亩高于玉米生产者补贴200元左右”的政策信号,推动全省扩种大豆。
四是落实实际种粮农民补贴政策。为缓解农资价格上涨对实际种粮者增支影响,稳定种粮农民收入,2021年、2022年中央财政共计下达黑龙江省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69.82亿元。省级财政本着“把握农时、不误农事、保产增收”的原则,创新采取“先预拨、后清算”方式,将补贴资金及时下拨各市县。同时,督促基层做好补贴资金发放工作,弥补农资成本上涨带来的种粮收益下降,有力保障了实际种粮者的合理收益。
十年来,突出完善粮食生产风险防控、监测预警、应急处置机制,强化农业抗灾守丰收保障。
一是推动健全防灾减灾体系。近十年来,累计拨付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15.1亿元,其中,农业生产救灾资金9.8亿元,主要用于抗击旱、涝、风、雹等自然灾害和灾后恢复,以及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农田统一灭鼠等工作;水利救灾资金5.3亿元,用于全省水毁工程修复和特大抗旱防汛等方面,持续推动提升全省农业抗灾能力。
二是推动农业保障扩面提标。充分发挥农业保险分散农业生产经营风险作用,近十年来,全省各级财政累计投入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131.07亿元,共为1130.98万户投保农户提供2067.84亿元的风险保障,全省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面积(头数)连年增长。2021年,黑龙江省种植业承保面积创历史新高,达到1.13亿亩,较2012年增加了6574.31万亩,增长138.9%;养殖业投保头数297.43万头,较2012年增加了244.46万头,增长461.5%;各级财政投入25.9亿元,提供农业风险保障458.69亿元,分别较2012年提高了323.9%、492.39%。此外,结合省情,创新增加黑木耳、汉麻、奶山羊3个地方优势特色以奖代补的保险品种。目前,全省农业保险呈现快速发展趋势,基本形成种植、养殖、林业同步承保,种植业以直接物化成本保险为主,完全成本保险、收入保险并存;大宗农产品以保险为主、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辅助,形成政策性农险为主、商业性农险补充的多层次农业保险体系,农户有收益、产业有保障、资金有效率、运行较规范的可持续发展格局。
三是推动提升粮食储备能力。近十年来,省级财政累计拨付补贴资金12.82亿元,用于省级储备粮保管费用、利息补贴及粮库智能化改造等事项,有力维护了地方粮食流通秩序、稳定粮食市场。2022年,安排粮食仓储智能化升级改造资金6000万元、粮食绿色仓储提升工程资金5.83亿元,推动粮食储备工程向绿色智能化方向迈进。
责任编辑 张小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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