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施策 推动由“黑”向“绿”的美丽嬗变
河北省唐山市财政局
河北省唐山市因煤而建、因钢而兴,是资源型重化工业城市。近年来,唐山市坚定不移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将绿色发展摆在突出位置,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力建设天蓝地绿水秀的美丽唐山,实现由“黑”到“绿”的美丽嬗变。唐山财政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在增投入、转方式、建机制方面狠下功夫,全力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助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提升。
以污染防治攻坚战为“发力点”,持续强化资金保障
坚持将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作为财政投入重点保障和优先支持领域,努力克服财政收支矛盾,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全力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支持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为重点,靶向发力、精准投入,确保资金用在“刀刃”上。2016年以来,在支持蓝天保卫战方面,累计投入资金96.98亿元,用于支持开展工业污染深度治理、柴油货车污染防治、扬尘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应对重污染天气以及支持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工程建设等重点任务,大大减少了大气污染物排放,有效改善了环境空气质量。在支持碧水保卫战方面,累计投入资金17.92亿元,着力支持河流湖库流域综合治理、水源地保护、城镇污水治理、地下水污染防治等专项行动。在支持净土保卫战方面,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累计投入资金1亿元,用于农用地风险管控、重点工业企业土壤环境调查评估等,提高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有效防范土壤污染风险。此外,大力推进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统筹资金1.36亿元,用于重点区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支持建成了一批垃圾、污水处理等环保设施,有效解决了垃圾随意倾倒、污水直排河道等农村突出环境问题。支持做好节能降碳工作,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成功争取省级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试点城市,在获得4339万元省级奖补资金的同时,市财政安排8560万元,对符合奖补条件的新能源出租车给予绿色减排补贴;助力工业技改,投入资金3451万元,对29个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进行奖补,撬动企业设备更新投入7.5亿元。
以试点建设为“切入点”,积极构建京津冀生态环境支撑区
抢抓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机遇,以推动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为主题,积极推进各项试点工作,着力构建生态安全屏障,高标准打造京津冀生态环境支撑区。一是推进清洁取暖试点。2017年8月,唐山市成为国家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第一批试点城市,市县两级财政紧密配合,及时筹措落实资金53.72亿元,全力保障资金需求,全市圆满完成气代煤、电代煤改造154万户、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面积813万平方米的工作任务。二是推进引滦入津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试点。2016年起,与生态环境部门紧密配合,贯彻落实引滦入津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机制,组织迁西县、遵化市筛选谋划项目,分配下达引滦入津上下游横向补偿中央、省级和天津市资金9.39亿元,地方筹措资金2.19亿元。资金重点用于潘大水库网箱养殖取缔、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和农村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引滦入津所涉及的黎河桥和沙河桥考核断面的水质年均值均稳定达到Ⅱ类水质标准,有力保障了天津地区用水需求及水质安全。三是推进入海排污口排查试点。2018年12月,唐山市被生态环境部列为渤海地区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试点城市,市财政局与生态环境部门共同完善项目实施方案,根据整治任务量科学测算资金需求,争取中央海岛海域资金1000万元,充分保障入海排污口监测、溯源及整治方案制定等工作需求。
来源:视觉中国
以共担共享为“结合点”,凝聚共同防治强大合力
突出整体思维、系统思维,注重加强区域间协调联动、财政系统上下联动、部门间协调联动以及资金保障联动,引导社会共同参与,形成责任共担、利益共享的共同治理格局。一是推动生态环境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制定了生态环境领域市与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进一步明晰了生态环境领域市、区政府投入的边界,同时明确以全市性或跨区域的生态环境领域事务作为重点,适度加强市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调动各区保障本行政区域内生态环境领域公共服务的积极性。二是落实环保税收优惠政策。强化与税务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全面梳理国家和省、市惠企政策,编制政策清单,全方位进行宣传解读。2021年度,全市共有559户企业享受环境保护税优惠,减免金额8074万元,促进高污染、高耗能企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三是建立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不断拓宽资金渠道,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生态环境治理,积极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应用。创新采取“市带县”PPP模式推进“全域治水 清水润城”工程,以2.36亿元政府投入撬动118.08亿元的建设资金,为工程实施提供有力资金保障。目前,年新增引水量4.79亿立方米,每年压减地下水开采量2.22亿立方米,形成直接经济效益8.45亿元。
以制度建设为“突破点”,构建污染防治长效机制
不断加强制度建设,构建财政政策支撑体系,为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一是完善全流程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资金绩效事前评估机制,将绩效目标设置作为市级财政生态环保资金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预算执行过程中,开展生态环保资金事中绩效监控,组织部门进行绩效自评,对污染防治预算资金进行重点绩效评价。以绩效评价结果为导向,在安排污染防治资金时对支出进度慢、绩效评价结果不佳的项目相应扣减资金。二是建立健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会同市生态环境局等八部门,研究制定《唐山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管理办法》,对赔偿权利人定义、资金执收缴库方式、收入列支科目等进一步细化明确,着力推进制度执行,破解“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的困局。三是深入落实政府绿色采购制度。通过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和专项检查,强化监管力度,对未执行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政策的,坚决予以纠正,推动绿色采购政策落实到位。近年来,全市绿色采购占同类产品采购总金额的比例均高于80%,有力促进了环境保护目标的实现。
近几年,唐山市环境质量得到显著提升,2021年全市PM2.5平均浓度4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4%,超额完成省达目标;优良天数256天,同比增加19天,创有监测记录以来最好水平。同时,11个国家考核河流断面全部达标,纳入国家考核的近岸海域海水水质监测站位水质优良率100%。生态环境保护成果累累,天蓝水清林绿的生态格局日渐形成。
责任编辑 刘慧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