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分类施策线上赋能全面推进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
河南省财政厅
2020年以来,河南省财政厅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运用互联网、移动智能等信息技术手段,实现票据管理和社会化应用全过程无纸化电子控制,着力构建新型高效的财政电子票据管理体系,积极探索“互联网+监管服务”新模式,全面推进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为推进行政事业单位收费管理网络化奠定坚实基础。截至 2022年 3月,全省 34434家用票单位已全部上线运行,共开出电子票据 2.1亿张,开票金额 1.14万亿元。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工作进展
(一)分步实施,加速电子票据改革向纵深推进。按照分类施策、先易后难、先试点再推广的理念,省本级先行一步,率先在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涉及面最广的医疗、教育等民生领域成功打响改革“头炮”,改革范围逐步扩大到社会团体、慈善组织等所有用票单位;票据种类覆盖非税收入、医疗、捐赠等全部票种,省本级 1632家用票单位全部上线运行, 2021年开出电子票据 3509万张,开票金额 1179.25亿元。在省本级取得显著成效的基础上,稳步将电子票据管理改革范围覆盖至省、市、县、乡四级用票单位,推动所有市...
分类施策线上赋能全面推进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
河南省财政厅
2020年以来,河南省财政厅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运用互联网、移动智能等信息技术手段,实现票据管理和社会化应用全过程无纸化电子控制,着力构建新型高效的财政电子票据管理体系,积极探索“互联网+监管服务”新模式,全面推进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为推进行政事业单位收费管理网络化奠定坚实基础。截至 2022年 3月,全省 34434家用票单位已全部上线运行,共开出电子票据 2.1亿张,开票金额 1.14万亿元。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工作进展
(一)分步实施,加速电子票据改革向纵深推进。按照分类施策、先易后难、先试点再推广的理念,省本级先行一步,率先在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涉及面最广的医疗、教育等民生领域成功打响改革“头炮”,改革范围逐步扩大到社会团体、慈善组织等所有用票单位;票据种类覆盖非税收入、医疗、捐赠等全部票种,省本级 1632家用票单位全部上线运行, 2021年开出电子票据 3509万张,开票金额 1179.25亿元。在省本级取得显著成效的基础上,稳步将电子票据管理改革范围覆盖至省、市、县、乡四级用票单位,推动所有市县(区)全部完成改革任务。 2021年,全省开出电子票据 1.37亿张,开票金额 8819.02亿元,节约印制经费 3300余万元,降低了社会管理和行政成本,提升了服务质量与工作效率。
(二)功能提档,实现财政票据管理工作提质增效。采用全省一体化、数据大集中、市县分级使用管理的新模式,从电子票据的赋码发放、签名生成、开具核销、流转查验等环节,全面梳理电子票据管理流程、统一编码规范、数据标准、签名规则,建立全新的省、市、县三级电子票据智能化管理体系。坚持一体化布局,与非税收入征缴业务功能充分融合进行流程重构,建立缴款识别码和电子票据号码同步机制,对接财政非税收入征缴银行扫码付、支付宝、银联等缴款渠道,全口径上线电子票据开具获取功能,充分发挥了财政票据“以票控收”的作用,进一步提升了财政票据的监管效能。
(三)线上赋能,助力筑牢防疫抗洪防线。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河南财政不断加大电子票据管理改革推广力度,减少或暂停办理现场业务,积极推行线上受理流程,充分发挥财政电子票据“非接触、零聚集、高效率”优势,有效降低人群聚集和交叉感染风险,助力切断疫情传播渠道。为应对 2021年郑州特大暴雨灾害,紧急启动离线开票模式,指导帮助用票单位在无法连接财政票据管理系统的情况下,正常开具电子票据。针对激增的救灾捐赠业务,畅通互联网电子票据开票渠道,满足社会力量参与防汛救灾捐赠业务的票据需求。仅 2021年 7月 20—26日,全省开具财政票据达 176万份,金额 92.9亿元,其中,捐赠票据 3787份,金额 28.7亿元,充分发挥了财政电子票据在防汛救灾中的独特作用。(四)服务扩围,促进财政营商环境优化升级。在不断完善电子票据核心业务管理流程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增加延伸增值服务模块,横向对接河南省政务服务网,实现省内网上缴费、查询、打印、下载、查验电子票据“一条龙”自助服务。纵向对接全国财政电子票据查验平台,实现全省电子票据跨省一站式查询、真伪查验,以及电子票据应用生态互联互通,不断拓宽电子票据获取渠道,促使“缴款人少跑腿、信息多跑路”成为常态,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水平,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全面推进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的建议
(一)注重高位推动,稳步推进财政电子票据改革。建议中央各部委发挥主管部门引导作用,将财政电子票据改革纳入部门数字健康、数字教育、数字交通、数字文化等数字政府一体化建设体系,共同布局推进实施,扩大电子票据改革优势,促进便民服务体系更加高效、便捷。
(二)顶层联动推进,畅通电子票据应用途径。目前国家档案局联合国家税务总局和财政部开展了增值税电子发票电子入账试点,建议将财政票据同步纳入该项工作,推动财政电子票据档案管理;积极联合国家医保局加强地方医保部门推动医疗报销业务电子票据应用,完善以电子票据为依据的业务管理制度,进一步丰富电子票据应用途径,提升社会需求便捷度,提高群众使用电子票据的积极性。
(三)规范电子票据制度建设,强健跨省服务支撑。《财政票据管理办法》明确了电子票据的法律地位,为更好落实并有利于财政电子票据的推广运用,确保财政电子票据规范管理,亟需研究制定实施层面的管理制度。建议尽快出台财政电子票据管理办法,明确电子票据的管理流程、保存期限、各部门职责分工及监督检查与法律责任;建立全国电子票据基本目录审核制度,审核电子票据要素内容的完整度、票据代码的一致性,印发全国电子票据基本目录;建立健全电子票据信息共享管理制度,明确信息共享范围,信息共享各参与方的权责;统一电子票据技术标准规范,夯实信息共享基础。
责任编辑刘永恒
“全面深化财政电子票据改革培训班”在宁夏举办
本刊记者 I张小莉梁冬妮
7月 19日至 21日,财政部综合司(票据中心)与干部教育中心在宁夏举办“全面深化财政电子票据改革培训班”。
综合司(票据中心)二级巡视员吴东胜分析了财政电子票据改革总体形势,并提出下一步工作任务要求。他指出,修改后的《财政票据管理办法》为财政电子票据改革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财政电子票据在全国大规模使用,在公共服务领域广泛运用,基本实现全国联网。在医保报销和商保报销方面取得新进展,跨省报销应用也有了新探索,社会公众对财政电子票据的认可度有了显著提升。要进一步提高深化财政电子票据改革的认识,遵循深化财政电子票据改革的六个坚持: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改革引领,坚持数据赋能,坚持整体协同,坚持安全可控。下一步全面深化财政电子票据改革工作任务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全面加快财政电子票据改革,全面实现全国财政电子票据联网对接,加快基层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进度,由省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向市县及以下推进,不断强化系统安全和数据管理,继续研究开展财政电子票据跨省报销工作,加强新形势下财政电子票据监管,研究推动财政电子票据数据应用。
浙江、山东、河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贵州、陕西、宁夏等 10个省、自治区财政厅进行了现场交流发言,介绍了财政电子票据改革的措施和做法,为全国各地提供了可资借鉴的经验。公安部有关专家就网络安全问题开展了讲座。财政部信息网络中心有关专家从应用安全防护体系、系统安全问题、加强安全管理建议等方面内容进行了专题讲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