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四川:凝心聚力开拓创新全面推进新时代行政政法工作
四川省财政厅
近年来,四川省财政行政政法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主动谋划、攻坚克难,既全力干好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老本行”,又积极探索发挥职能作用的“新抓手”,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为贯彻落实中央、四川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和部门有效履职提供了有力的财政保障。讲政治、勇担当,以制度建设助推重大决策部署落实
(一)建立健全厉行节约制度体系。党的十八大以来,进一步增强政治担当,把加强厉行节约制度建设放到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大局中研究谋划。牵头制定了差旅、会议、培训、国内公务接待以及因公临时出国(境)经费管理办法等,持续健全厉行节约制度体系。同时,根据制度执行中各级各部门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及时“打补丁”、作解释,研究制定政策解答或补充规定,尽量让制度可操作、人性化。比如,先后研究制定了厉行节约制度办法问题解答、省管异地交流干部和挂职干部交通保障办法等。
(二)强化脱贫攻坚政策支持和资金保障。积极研究支持脱贫攻坚...
四川:凝心聚力开拓创新全面推进新时代行政政法工作
四川省财政厅
近年来,四川省财政行政政法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主动谋划、攻坚克难,既全力干好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老本行”,又积极探索发挥职能作用的“新抓手”,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为贯彻落实中央、四川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和部门有效履职提供了有力的财政保障。讲政治、勇担当,以制度建设助推重大决策部署落实
(一)建立健全厉行节约制度体系。党的十八大以来,进一步增强政治担当,把加强厉行节约制度建设放到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大局中研究谋划。牵头制定了差旅、会议、培训、国内公务接待以及因公临时出国(境)经费管理办法等,持续健全厉行节约制度体系。同时,根据制度执行中各级各部门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及时“打补丁”、作解释,研究制定政策解答或补充规定,尽量让制度可操作、人性化。比如,先后研究制定了厉行节约制度办法问题解答、省管异地交流干部和挂职干部交通保障办法等。
(二)强化脱贫攻坚政策支持和资金保障。积极研究支持脱贫攻坚的政策制度,制定《关于切实做好凉山州脱贫攻坚综合帮扶工作队财政经费保障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将汶川、普格等 6个深度贫困县贫困村驻村工作队工作经费纳入省级财政补助范围的通知》,有效解决了帮扶工作队工作经费及个人待遇问题。同时,出台《脱贫攻坚一线干部风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对脱贫攻坚工作期间发生意外伤害或罹患特定地方性疾病的一线干部开展救助,消除干部的后顾之忧。支持凉山州 11个深度贫困县开展“树新风助脱贫”巾帼行动计划。 2019—2020年,四川省财政共安排专项资金 1.28亿元,通过激励奖补等方式,引导凉山州 11个深度贫困县 58万家庭、 60余万名妇女参与巾帼行动, 95%的家庭参与创建活动。两年来,贫困家庭面貌发生了显著变化,为凉山州实现脱贫攻坚目标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三)深入推动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十三五”期间,会同四川省委组织部制定了《四川省“天府英才”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支持重点人才工程项目实施,省级财政累计安排“天府英才”工程资金 12.17亿元,截至目前,已支持引进 1739名高端人才和 128个创新创业团队,为全省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了人才支撑。同时,统筹安排深度贫困县人才振兴工程( 2018—2020年)资金 12.18亿元,支持在深度贫困县实施包括定向培养、在职培训、人才招引、人才援助、人才稳定在内的五大工程及 24项重点人才工程,为深度贫困县定向培养 1.05万人、重点培训 17.59万人、招录招聘 4.9万人,有力地支持了四川省脱贫攻坚深入实施,相关做法得到中组部肯定。此外,五年共计安排绵阳科技城人才发展资金 2.5亿元,支持绵阳科技城科技型企业扶持、科技创新平台和团队资助、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育等。
强管理、重效益,以绩效理念深化部门预算管理
(一)强化专项资金管理。定期开展专项资金评估,对设立依据不足、执行到期、绩效目标已经实现或绩效不高的项目实行退出;对用途趋同、资金投入接近、规模较小的项目进行归并,防止“小散乱”,确保每一个专项资金都有管理办法,并动态修订完善。 2016年以来,已清理取消或归并整合专项资金 14个,减少了约40%,资金统筹能力和使用绩效明显提升。进一步优化完善转移支付资金分配办法,能使用因素法分配的都采用因素测

算分配,由市县统筹安排使用,赋予基层更大的自主权。同时,对部分专项资金年初按一定比例预留应急资金,用于保障突发事件或自然灾害救灾的需要。
(二)推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强化绩效目标编制,对于 100万元以上项目要求部门必须设置绩效目标,审定的绩效目标须贯穿预算编制、执行监控、绩效评价全过程。建立预算绩效挂钩机制,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和绩效结果应用,在编制 2020年、 2021年部门预算时,参考绩效评价结果、部门预算执行进度等因素,收回了部门部分项目资金,对部门进一步强化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起到了激励约束作用。
(三)落实存量资金动态清缴机制。为盘活存量资金、提高使用绩效, 2021年省财政建立了财政存量资金动态清缴机制,要求部门每月清理闲置沉淀资金、低效无效预算资金、预算结余资金,对确实无法实现的支出,由财政厅追减预算。目前,对行政政法口相关部门预计当年无法实现支出的项目,按规定全部收回,对进一步强化部门绩效管理理念和改变过去“盲目要钱”的做法产生了深远影响。
转作风、求实效,以调查研究提升支出管理水平
(一)率先实施税务经费保障体制改革。 2017年,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印发《关于调整省以下地税系统经费保障体制的通知》,将省以下地税系统经费保障体制由省与市县共同负担调整为主要由省级负担。改革后,明确了省市县各级财政保障职责,实现了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彻底理顺地税系统经费保障机制的目标任务,为依法征税打下了坚实基础。 2018年,制定下发《四川税务部门经费保障实施办法》,成为全国第一家制定税务部门经费保障办法的省份,得到了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的充分肯定。
(二)探索建立普查调查经费保障机制。针对长期以来统计普查经费保障职责不清晰等问题,会同统计部门在调研和大量数据测算分析的基础上,借助数量经济学和信息化技术,建立了“统计部门周期性普查和大型调查经费保障机制”,将统计普查项目经费与财政收支分类经济科目有机结合,提出并建立了项目支出定额标准体系,得到了国务院普查办认可,并在全国范围内推广。
(三)以奖代补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面对调研反映的四川省基层司法所建设发展不平衡、底子薄欠账多、规范化程度较低等问题,在全国率先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推进全省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在经费保障上“统零为整、突出重点”,在资金筹集上“盘活存量、不安增量”,在资金安排上“事后激励、提升绩效”。责任编辑廖朝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