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严谨坚守创新奉献努力开创财政行政政法工作新局面

汤伟摄
近年来,浙江财政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当家的思维担当管家的责任,主动将财政工作放到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大局中去谋划,做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推进到哪里,财政服务保障就跟进到哪里”。浙江省财政厅连续十八年在浙江省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中名列 “优秀”,连续十七年被浙江省委、省政府评为“平安浙江”建设先进集体。坚持上接天线、下接地气,不断完善公务支出制度体系
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要求,扎实推进公务支出管理制度建设,强化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因公临时出国经费、因公短期出国培训经费管理,在严格执行中央规定的同时,结合浙江地方实际,进行了多方面的完善与创新。(一)创新差旅费管理方式。一是实行全省统一的差旅费管理政策,规范各职级人员的公务出差行为,对各职级人员特别是市县领导出差的交通、住宿、伙食等标准作出明确规定。二是注重公务出行安全保障,统一由单位购买公共交通意外保险,保费每人每年 30元,不再按次单独购买交通意外保险。三是进一步规范公务出行伙食费缴纳相关办法。四是明确挂职锻炼人员伙食补助及往返交通报销标准。 2021年,又重新修订完善差旅费报销政策,在部分省级行政、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开展差旅费包干报销改革试点,为全国差旅费报销制度改革探路。
(二)完善会议费和培训费管理。按照党政机关过紧日子的要求,经过情况摸底及分析测算,会议费、培训费开支标准仍按 2014年的综合定额标准执行,至今未提高标准。并对住宿、伙食实行分项总额限高及单餐双控。同时,加强会议经费总额控制,明确 2018— 2022年省级各部门以及各市、县(市、区)每年会议经费总额原则上不得超过 2017年会议费决算数。对承接国际会议、全国会议也作了进一步规范,明确了应遵循的原则、审批程序、办会规模、经费管理等事项,要求相关单位严格控制会议数量、规格、规模,明确责任,提升绩效。
(三)因地制宜出台其他相关制度标准。一是出台省级机关干部教育培训经费开支管理规定,年度经费按单位机关干部全年工资总额的 2%以内限额控制。二是细化省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按单位机关干部全年工资总额的 0.5%控制,明确支出项目范围和开支标准。三是规范机关工作人员夜餐费开支管理,规定夜餐费适用范围、适用条件、开支标准及报销管理。坚持首位战略、首位保障,着力构建高层次人才政策体系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人才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在“八八战略”的指引下,坚持首位战略首位保障,集中财力、集聚资源、集成政策,支持打造人才生态最优省。一是推进实施“鲲鹏行动”计划、省引才计划、万人计划、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计划等重大人才工程,助力打造覆盖引进和培养、塔尖和塔基、个人和团队、创业和创新的高素质人才引进培育体系,“高精尖缺”人才加速集聚。二是以集中财力办大事财政政策体系为抓手,通过完善引才、育才、用才全方位支持机制,着力构建定位清晰、梯次分明、相互衔接的人才经费支持体系。三是完善人才投入机制,突出绩效导向,将奖励措施与人才产出、贡献挂钩,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对高层次人才的激励作用。
“十三五”时期,浙江省人才队伍量质齐升,人才效能充分发挥。截至 2020年底,浙江省累计入选国家级人才工程 2160人次,比 2015年增长151.7%;人才平台加速发展,之江实验室、西湖大学等重大平台影响力、吸附力持续上升,高新技术企业数从 2015年的 7905家增长到 2020年的 22232家;每万人发明专利授权量从 2015年的 12.9件增长到 2020年的 32件,人才创新创业活力明显增强。坚持绩效引领、协同创新,深入实施“财政支持政法工作现代化三年行动计划”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升政法工作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指示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要求,主动谋划、靠前服务,推出了“财政支持政法工作现代化三年行动计划”,将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从财力补助为主转向政策引导、资金配套,支持全省政法系统重点项目实施和重大改革创新。一是设立“政法工作现代化创新引导”项目,面向全省政法系统,奖励和引导各地机制、管理和政策创新,三年重点支持 100个左右可推广、可复制的项目,全面推动省域治理现代化在政法领域的创新和实践。二是实施“公检法司工作现代化创建(分条线)”项目,在现有转移支付中切块安排资金,用于引导和推动全省政法条线年度重点工作、整体绩效考核、重大改革试点等。截至目前,公安(含交警)、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政法委等实施了政法创新引导、条线创建项目 233个,累计下达资金 3.43亿元。通过对存量资金的结构调整和分配方式转变,财政实现了集中财力办大事,省级部门重点工作有了抓手,市县努力有了方向,此项改革得到了省级政法部门积极响应和全省市县广泛认可,也得到了省领导的批示肯定。
与此同时,一直将绩效管理的理念贯穿于预算管理全过程,并根据形势需求和工作重点变化灵活调整。从 2010年起,每年组织全省财政、政法部门开展政法经费保障绩效考核,建立了完整的考核体系,并将考核结果直接应用到下一年度政法奖励性资金分配。 2021年起实施全面零基预算,完全打破基数预算的盘子固化和利益既得问题,统筹财力的同时也提高了资金使用绩效。坚持精准施策、精心服务,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一是明确疫情防控一线人员保障政策。联合省委组织部、省人力社保厅出台进一步激励关爱基层党员干部和医务工作者在疫情防控一线担当作为的“暖心八条”。二是及时落实疫情防控经费,支持疫情防控设备、防控物资采购,以及开展疫情防控和维护社会稳定相关支出。三是加大防疫物资生产供给,支持省属监狱企业开展口罩生产。四是关心关爱防疫一线民警、狱警。对参与新冠肺炎疫情救助工作、直接接触确诊和疑似病例的民警职工,给予临时性工作补助,并按实际执勤天数发放值勤岗位津贴和加班补贴。五是积极参与境外输入疫情防控工作,全力配合侨务工作组,建立物资援侨、关爱帮扶侨胞工作机制。六是加强新冠肺炎疫苗等生物制品批签发能力提升,支持检验检测业务用房及疫苗检测能力建设项目。坚持凝聚合力、提升能力,着力打造变革型财政组织“六大工程”
按照“加快建设变革型财政组织,提高财政干部塑造变革能力”的新要求,着力实施“六大工程”。一是实施政治能力提升工程。完善常态化学习机制,努力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并全链条、全要素、全方位地体现到工作理念、思路、举措、政策之中。二是实施整体智治融合工程。从全省层面抓统筹抓协调,做好改革、制度、政策等顶层设计,纵向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