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1-28 作者:古观招 (作者单位:江西省全南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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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2年,国家正式出台了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赣南苏区振兴发展从此上升为国家战略。地处赣南苏区的全南苏区在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关怀支持下,围绕实现苏区振兴发展目标,凝心聚力谋发展,脱贫攻坚迈出坚实步伐,财政实力显著增强,“造血”功能不断完善,振兴发展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取得的成效
(一)综合实力明显增强。2018年,全南县人均国民生产总值、财政总收入分别是全国平均水平的64.1%、40.6%。比“十一五”末分别提高了12.2、9.9个百分点。GDP从2012年的39.91亿元增加到77.08亿元,年均增长11.59%;人均可支配收入从9240元增加到26678元,年均增长19.33%。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从3亿元增加到6.55亿元,增长了2.18倍,年均增长13.9%。
(二)支持力度持续加大。2012年以来,先后执行了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加大了财政均衡性转移支付力度、对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进行财力补助、加大了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社会公益事业的支持力度、对稀土等产业实施差别化补助等政策。据统计,到位增加补助资金5.73亿元(其中:苏区财力性补助资金2.02亿元,产业扶贫补助资金0.4亿元,危旧土坯房补助资金1.93亿元,彩票公益金0.75亿...
2012年,国家正式出台了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赣南苏区振兴发展从此上升为国家战略。地处赣南苏区的全南苏区在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关怀支持下,围绕实现苏区振兴发展目标,凝心聚力谋发展,脱贫攻坚迈出坚实步伐,财政实力显著增强,“造血”功能不断完善,振兴发展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取得的成效
(一)综合实力明显增强。2018年,全南县人均国民生产总值、财政总收入分别是全国平均水平的64.1%、40.6%。比“十一五”末分别提高了12.2、9.9个百分点。GDP从2012年的39.91亿元增加到77.08亿元,年均增长11.59%;人均可支配收入从9240元增加到26678元,年均增长19.33%。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从3亿元增加到6.55亿元,增长了2.18倍,年均增长13.9%。
(二)支持力度持续加大。2012年以来,先后执行了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加大了财政均衡性转移支付力度、对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进行财力补助、加大了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社会公益事业的支持力度、对稀土等产业实施差别化补助等政策。据统计,到位增加补助资金5.73亿元(其中:苏区财力性补助资金2.02亿元,产业扶贫补助资金0.4亿元,危旧土坯房补助资金1.93亿元,彩票公益金0.75亿元,稀土产业发展资金0.63亿元);累计为企业减负3.2亿元,激发了企业的内生活力。
(三)民生事业加速发展。全县改造19425户农村危旧土坯房,解决14.2万农村人口安全饮水问题,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580元和340元;新(改、扩)建校舍近6.4万平方米,全面消除校舍D级危房;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启动和实施了人民医院迁建、乡镇卫生院、卫生室改造等52个医疗卫生基础设施项目建设,2018年底已有床位1041张;累计完成各类棚户区改造3602户、43万平方米,建设棚改安置房892套,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2262套,惠及困难群众近7000人。2013—2018年累计投入民生类财政资金92.02亿元,年均增长17.6%,有力地促进了民生事业发展。
(四)基础设施更加完善。2013年至2018年,全县开工重点工程246个,完成投资240亿元,完成了出省大广高速贯通,建设改造国省道235.3公里,完成农村公路建设823.3公里,改造危桥27座;建设和谐秀美村点704个,农村生活条件发生深刻变化;有序引导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2.55万人;大力实施城区污水管网和水环境治理,完成污水管道建设52.94公里、水源治理点8个;启动绕城公路两侧土地收储,新增城区面积37万平方米;完成造林10.72万亩,全县森林覆盖率达83.35%。
面临的主要问题
长期以来,受经济基础薄弱、民生欠账大、财政可持续发展能力脆弱等因素影响,全南苏区仍是全国、全省财力贫困县,保障水平低,主要体现在:
(一) 财源基础薄弱,结构单一化。一是工业经济整体实力不强、质量不高、规模效应不明显,全县还处于工业发展的2.0版,即工业经济还以初次加工为主,增长方式以粗加工数量扩张型为主,附加值低,新兴高科技工业贡献十分有限。全县三次产业税收结构比2013年分别为0.2:79.3:20.5,2018年调整为0.2:51:48.8,以工业为主导的第二产业税收比重逐年下滑了28.3个百分点。2018年全县纳税超千万的企业只有9家。二是服务业发展水平明显落后,结构不合理。第三产业占GDP的比重2017年首次突破35%,2018年为35.6%,分别低于全国、全省约16.6、9.2个百分点,服务业水平和档次不高,对外影响力、辐射力弱,以信息、旅游、咨询等服务功能强又能直接促进产业发展的现代服务占比明显偏低。全县财源主要源于房地产、矿产品两大行业,且与国家宏观政策调整息息相关,受经济下行压力以及市场预期影响,房地产和矿产品行业形势波动较大,2013年矿产品税收总量达3.53亿元,2014年开始减收,矿产品税收占比由2013年的54.6%滑落至2018年的15.8%。
(二) 财政收支倒挂,自给率低下。一是收入支出规模存在倒挂。2012—2018年间,共新增公共财政预算收入3.55亿元,年均增加了0.59亿元;同期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共增加17.25亿元,年均增加了2.88亿元,年新增支出为新增收入的四倍多。二是财政收支能力倒挂。财政支出保持着高于财政收入的增速,2014—2018年间,财政支出增速分别高于同期财政总收入增速1.3、17、28、14个百分点。2012年以来,财政自给率仅维系在31%左右,财政收支平衡高度依赖上级财政转移支付,随着中央收入增速下降和大规模刺激经济政策的退出,财政支出面临困难加大。
(三) 刚性支出增强,收支矛盾大。一是工资性支出增长较快。近几年中央陆续出台工资调整政策,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并轨、职业年金制度、工资动态自然增长机制、企业养老保险连续13年上调等各项收入分配改革,财政承受压力加大。二是民生支出扩围提标。围绕解决困难群体就业问题、扩大社会保障覆盖范围、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推进养老体系建设、提高城乡医疗保障能力、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等民生领域,城乡居民医保、城乡低保、五保供养等财政补助标准逐年提高,公立医院改革、完善教育基础设施、易地扶贫搬迁、生态修复等民生工程加速推进,财政支出刚性持续增强,收支矛盾突出。
(四) 财政压力加重,可持续力弱。从现实财源来看,财税增长点仅限于松岩、呈和、家宝等重点企业,国家对资源性出口、产能指标控制、环保核查等宏观管制力度持续加大,税收增长动力不足;从政策上看,中央陆续出台加快中央预算内投资、财政资金结余结转存量资金使用相关措施,传导压力逐步向各领域覆盖,取消了专项建设基金等扩投资政策,未来几年国家出台大规模刺激经济政策可能性较小,与此同时新预算法对地方政府举债做出了严格限定,除棚户区改造、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可以适度融资外,其他项目地方政府不能举债,关掉了地方融资的“闸门”;从经济发展需要来看,长期缺乏有效投入,农业、农村经济、新型城镇化和城乡道路交通等基础设施的发展滞后,制约了全县经济的发展,急需对全县路网和城乡基础设施、棚户区改造、教育和医疗基础建设、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农村面貌等事关全县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的项目加大投入。目前,县财政仅维系着“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以稳定的投入反哺经济发展,拉动财税收入的增长能力相当有限。
措施建议
(一)扩大有效投资,夯实增收基础。发挥政府投资的导向作用,在项目的筛选上,结合全县当前产业发展和薄弱环节,围绕生态旅游、不锈钢产业园等特色产业,灵活运用土地、税收等优惠政策,引入社会资金资本投资,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引导投资向工业等实体经济,提升工业园区的承载力,支持工业园区道路交通、排污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标准厂房建设,把城市建设和园区发展有机结合起来,统筹推进功能区块,带动园区现代服务业发展。支持龙头企业,围绕稀土、萤石、机械电子主导产业,统筹用好产业发展资金和科技三项经费等专项资金,采取固定资产投入贴息、科技创新奖扶、技改补助等多种形式,建立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社会投入为补充的多元化投入体系,为新的经济增长奠定良好的发展基础。
(二)加大资金筹措,确保投资项目。科学整合项目资金,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统筹安排、形成合力”的原则,重点整合扶贫涉农资金、教育和医疗基础设施、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等项目资金,支持易地扶贫搬迁、农田水利设施、高标准农田、农村环境整治、土地治理等农村基础项目和社会公益项目。大力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健全PPP项目储备库,加强政府引导,在公共服务、环境生态保护、基础设施等领域,推广PPP模式,引入社会资本,增强公共产品供给能力。设立产业引导基金,对预期有收入的项目,通过规范的市场化运作,按照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引导社会资本或金融资金向旅游、污水厂等基础设施领域投入。
(三)做大工业经济,促进转型升级。强化对重大科技项目的支持力度,建立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实施重大科技专项和科技创新工程,出台创业投资风险补偿办法,支持企业加大创新投入,促进科研开发及成果转化。延长产业链构建集群,积极探索“大项目——产业链——产业群——产业基地”的发展模式,着力培育以萤石、稀土、机械电子为主导的产业集群,引导中小企业围绕主导产业配套延伸发展,延伸产业链条,促进经济良性发展。提升优势产业核心竞争力,采用股权投资、贴息、补助等方式,鼓励企业引进先进的技术和设备,推动产业链从前端向后端、低端向中高端延伸转变。
(四)扶持第三产业,构筑增长引擎。加大扶持力度,设立现代服务发展基金,通过规划引导、财政扶持和税费优惠等政策,支持现有生产性服务业提升档次和水平。着力打造旅游品牌,打造人文旅游、生态休闲旅游、乡村旅游。加快发展物流业,加快培育和发展供应链物流服务、第三方物流、冷链物流等新兴物流市场。大力发展金融业,引导、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本地企业的扶持,通过定期召开政银企联席会、合作洽谈会,金融产品推介会、专题研讨会等形式,支持“银企联手”,构建起市场经济条件下新型的政银企关系,提高金融业对地方经济发展的贡献。
责任编辑 雷艳
财政部:“六保”财政政策措施问答
为应对疫情影响,加快恢复和稳定就业,在引导农民工安全有序转移就业、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加强困难人员兜底保障方面出台了哪些财政措施?
答:在加快恢复和稳定就业方面。一是将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标准由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最高提至100%。二是加快实施阶段性减免、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减免期间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的社会保险补贴期限可顺延。
在引导农民工安全有序转移就业方面。一是2020年6月底前,允许工程建设项目暂缓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支付记录良好的企业可免缴。二是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经纪人开展跨区域有组织劳务输出的,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助。三是对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规模大的企业,通过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给予一次性奖励。
在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方面。一是鼓励企业吸纳就业,对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对因疫情影响见习暂时中断的,相应延长见习单位补贴期限。对见习期未满与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见习单位剩余期限见习补贴。二是鼓励基层就业,扩大“三支一扶”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招募规模。三是鼓励灵活就业、自主创业。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力度,扩大政策覆盖范围,优先支持受疫情影响的重点群体,对优质创业项目免除反担保要求。取消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省内城乡户籍限制,对就业困难人员、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给予一定的社会保险补贴。对湖北高校及湖北籍2020届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在加强困难人员兜底保障方面。一是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发放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不高于当地失业保险金的80%。二是对生活困难的失业人员及家庭,按规定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范围。三是指导地方开发一批消杀防疫、保洁环卫等临时性公益岗位,给予一定的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上述补贴政策已有规定的,按原规定执行。新增补贴政策实施细则由各地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受理截止期限为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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