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扶贫攻坚目标如期实现,湖北省襄阳市自2016年起,财政出资设立总规模为2.4亿元的市级精准扶贫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分3年逐步到位,集中帮助保康、谷城、南漳三个贫困山区县大力发展扶贫产业。2016—2018年,共投入专项扶贫资金1.52亿元,重点扶持上述地区的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能人大户、贫困户大力发展“种、养、加”等各类产业和农村光伏电站建设,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能够实现年度人均增收1000元、户均增收5000元以上的产业发展目标。
重点支持扶贫产业发展
(一)支持74个贫困村大力发展集体经济组织,完善村组公共基础设施。一是按照每千瓦8万元的补助标准,为贫困村建设规模为50千瓦的光伏发电站,投资总额在40万元左右。二是将村集体土地或贫困户的承包地流转后,出租给有合作意愿的医药公司、制药企业用于建设中药材种植基地,取得租金收益。三是建设钢构食用菌种植大棚,出租给公司、专业合作社、能人大户使用,收取租金。四是利用当地优质山泉水资源建设饮用水厂,自营或出租给他人经营,获得收益。五是建设小型住宿、餐饮设施,开办“农家乐”,发展乡村旅游。同时,完善村、组公共基础设施,主要是修建通村、组的水泥路、建设乡村大舞台等文体设施。
(二)支持有能力的贫困户大力发展家庭产业。一般按照人均不超过2000元、户均不超过10000元的标准对发展家庭产业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产业奖补。大部分地方采用货币奖补的形式,将审核验收合格后的产业奖补资金通过当地银行或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直接打入农户“一卡通”账户中。少数地方采用实物奖补的方式,将包括种苗、鸡苗、猪牛羊崽、农药化肥等生产资料作价后分发给有需求的贫困户,鼓励他们因地制宜发展种植业、养殖业。谷城县还在部分乡镇开展了贫困户产业发展专项贷款贴息业务。
(三)资金使用规范有序。市、县两级人民政府以各乡镇建档立卡贫困户、贫困人口为基数,采用因素分配法将投入、整合后的县级产业扶贫专项资金及时下拨到项目、农户所在地的乡镇、村,确保扶贫产业项目顺利实施,不因资金到位不及时而影响工程、工作进度。各地均建立、健全了产业扶贫资金、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办法。村集体经济组织产业项目普遍采用“乡镇统管、集中核算、村组报账”的管理方式;农户则实行“家庭申报→村级统计公示→乡镇普查→县扶贫办按30%的比例抽查确定”的办法来确定具体奖补对象。所有奖补资金均通过当地银行直接发放到农户“一卡通”账户中。支付给扶贫物资供应商的货款全部通过乡镇财政所集中转账支付,确保扶贫专项资金不被截留、挪用、侵占,努力实现项目建设、资金发放全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
产业扶贫取得明显成效
在中央、省、市三级财政专项资金的大力支持和本级财政自身努力下,保康、谷城、南漳三县在2016—2018年度,通过完善乡村公共基础设施、大力发展村集体经济组织、支持有能力的贫困户因地制宜发展家庭产业经济等多种方式,千方百计增加贫困户收入,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这些产业项目建成投入运营后,既增加了村集体经济收入,又通过设置村级公益性岗位、学生求学奖励、产业项目补贴、小型公益事业奖补等方式回馈给本村村民,群众十分满意。
经县级申请、市级初审、省级专项评估检查,2019年4月,保康县、南漳县、谷城县正式退出贫困县序列。
改进工作建议
一是科学论证、精准实施。以“县”为主,切实做好本地区产业扶贫项目的整体规划、可研论证和招标采购工作,确保项目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精准性,努力避免决策失误。对已经确定的产业发展项目,要科学调度、周密安排、精心施工,确保项目如期建成,早日发挥效益。
二是坚决克服“急功近利”思想。各地在统筹谋划本区域扶贫产业项目时既要“管当前”,更要“谋长远”,实施一批能使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长期稳定受益、贫困人口收入逐步增长的大项目、好项目。
三是切实加强对村集体经济组织、建档立卡农户已建成产业项目的后续管理和指导服务工作,保障项目的长期正常运营,逐步提高项目收益水平,从而实现村集体经济的良性发展、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持续稳定脱贫。
责任编辑 廖朝明
财政部:“六保”财政政策措施问答
为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就业工作,在支持中小微企业稳定就业方面出台了哪些财政措施?
答:一是将中小微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裁员率标准由不高于上年度统筹地区城镇登记失业率,放宽到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对参保职工30人(含)以下的企业,裁员率放宽至不超过企业职工总数的20%。湖北等重点地区可结合实际情况将所有受疫情影响企业的稳岗返还政策裁员率标准放宽至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上述补贴政策实施细则由各地结合实际情况确定,执行期限为疫情防控期间。二是支持企业开展在岗培训,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在确保防疫安全情况下,在停工期、恢复期组织职工参加线下或线上职业培训的,可按规定纳入补贴类培训范围。三是统筹使用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用于支持符合条件的受疫情影响企业稳定岗位、保障基本生活等支出。四是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和小微企业,申请贷款时予以优先支持。五是加大创业载体奖补力度,支持创业孵化园区、示范基地降低或减免创业者场地租金等费用。
为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在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方面,出台了哪些财政措施?
答:一是将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1年4月30日,将困难企业稳岗返还政策和困难企业开展职工在岗培训补贴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二是落实普惠金融定向降准政策,释放的资金重点支持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融资。对扩大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规模、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费率等政策性引导较强的地方进行奖补。三是有条件的地区可加大标准厂房建设力度并提供租金优惠,推动制造业跨区域有序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