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10-25 作者:马应超 王宁涛 (作者单位:甘肃省委党校 甘肃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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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发达国家的体育产业以其巨大的经济价值和独特魅力在世界经济中占据着重要地位,其财税政策支持体育产业发展的经验做法,对完善我国体育产业发展的财税政策体系,促进体育产业与财政政策、产业政策与金融资本深度融合发展具有借鉴意义。
财税政策支持体育产业发展的国际经验
(一)促进体育产业发展的财税法律政策。美国是体育产业财税法律政策体系最健全的国家之一,已形成涵盖业余体育、职业体育、体育产业和体育市场有效管控的法律约束与制度规范。既包括普遍适用的法律,如《代理法》、《合同法》、《劳资法》等,又包括《教育修正法案》、《反托拉斯垄断法》、《劳动关系法》等专门性体育法律规范。这些法律规制为美国体育产业发展与体育市场健康运行起到了重要的保障作用。日本充分利用和发挥社会保险、商业保险两大保险体系的优势,己形成健全完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强的体育保险体系。《体育安全保险法》、《新保险业法》、《健康保险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颁布实施,为日本体育产业发展、职业运动员社会保障以及国民健身的落实提供了法律依据。
(二)促进职业体育产业发展的财税优惠政策。在德国,体育俱乐部上市公司享有适当的税收优惠。根据...
发达国家的体育产业以其巨大的经济价值和独特魅力在世界经济中占据着重要地位,其财税政策支持体育产业发展的经验做法,对完善我国体育产业发展的财税政策体系,促进体育产业与财政政策、产业政策与金融资本深度融合发展具有借鉴意义。
财税政策支持体育产业发展的国际经验
(一)促进体育产业发展的财税法律政策。美国是体育产业财税法律政策体系最健全的国家之一,已形成涵盖业余体育、职业体育、体育产业和体育市场有效管控的法律约束与制度规范。既包括普遍适用的法律,如《代理法》、《合同法》、《劳资法》等,又包括《教育修正法案》、《反托拉斯垄断法》、《劳动关系法》等专门性体育法律规范。这些法律规制为美国体育产业发展与体育市场健康运行起到了重要的保障作用。日本充分利用和发挥社会保险、商业保险两大保险体系的优势,己形成健全完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强的体育保险体系。《体育安全保险法》、《新保险业法》、《健康保险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颁布实施,为日本体育产业发展、职业运动员社会保障以及国民健身的落实提供了法律依据。
(二)促进职业体育产业发展的财税优惠政策。在德国,体育俱乐部上市公司享有适当的税收优惠。根据德国公司纳税法,利润额低于7500马克免于纳税。对于流转资金的纳税问题,德国规定如果体育俱乐部上市公司在前一年度的资金流转额不超过6000马克,该公司有权保留应纳税流转资金的7%作为预留税金。英国公司法规定对新创办的高新技术体育企业免征资本税。在法国,职业体育俱乐部一旦成为上市公司,在3年内免收30%的利税。此外,对于体育相关联的服务项目免征娱乐税,鼓励体育及其相关产业发展。加拿大2012年通过的“儿童健康税收抵免计划”和“儿童艺术课程税收减免计划”规定,父母为孩子参加规定的体育、艺术、文化、娱乐或发展活动项目支付的费用,允许申请最高达500加元的税收抵免优惠。美国体育产业高速发展与政府实施以反垄断豁免为主要内容的产业政策和财税政策密不可分,并根据体育产业发展的不同阶段进行财税政策动态优化调整。结合美国体育产业所经历的商业化、职业化和大众化发展轨迹发现,美国体育产业税制经历了垄断经营体制下的税基最大化、职业化正规化健康发展下的合理税负,以及大众化发展所要求的公平税负的动态演进过程。在美国体育产业商业化发展阶段,政府通过职业体育联盟反垄断豁免的优惠,给予职业体育联盟市场独占和各种规则独立制定的权利。美国国会对职业体育联盟电视转播权交易的反垄断豁免和《版权法》对体育比赛电视节目的版权保护,对美国体育产业特别是职业体育的发展具有极为重要的促进作用。
(三)促进公益性体育产品与服务的税费优惠政策。欧盟国家采取多种手段对开展群众体育进行财政支持:直接从公共预算中补贴、全部或部分来自国有赌场经营者的补贴、直接来自于提供赌博服务许可证的收入、特殊的税率、低利率贷款、较低佣金或手续费的保障、体育场馆的公共融资、私人俱乐部或机构以低价获得城市公共场馆、公共实体以低价租体育场馆、由当地委员会支持体育场馆的建设或装修等。日本基于社区公益性体育活动发展的需要,1998年通过了“体育振兴彩票法”,计划利用体育彩票提供的财源,在全国主要的社区建立综合型体育俱乐部1万个,并通过低会费或免费来吸引居民参加俱乐部的体育活动。
(五)鼓励非营利性、自治性体育社团发展的税收减免政策。对体育社团非营利、公益性的活动,如用于捐赠则给予免税待遇,或者不将其列为纳税主体,从而使财税优惠政策成为政府扶持社会团体发展主要措施的同时,也成为规制、监督社团运行的有力手段。英国、法国对举办具有慈善性质的体育公益活动,只要得到慈善委员会批准,其收入所得免税。英国在体育比赛方面对以其入场费全部作为奖品酬谢和为开展体育运动而设立的非团体组织给予免税。俄罗斯从1993年12月起,在计算企业、预算单位和其他有创收的非商业性组织的利润时,其外汇盈利扣除提供给俄罗斯奥委会和国家体育基金会的部分;从1994年起,纳税时在企业财产总值中减去用于体育运动的财产平均值,吸引各国法人和个人投资于体育项目。意大利2012年税收法律规定,对从事包括文化、教育、体育等特定活动的非商业企业,可免缴市不动产税。但如果一处房产同时用于商业和非商业目的,则仅用于非商业活动的财产部分可免缴市不动产税。20世纪80年代美国联邦和州议会通过了一系列鼓励参与志愿服务的法案,对参与志愿服务人员、企业的返税额度等进行了明确规定,以保证在非营利组织从事各种类型的体育志愿服务时可以享受抵税优惠。不管是大型企业通过创办基金会(如洛克菲勒基金会)支持包括体育活动在内的志愿服务,还是中小企业通过捐赠、捐助等形式为社区体育、青少年体育等志愿服务提供设施、资金以及人力,都依法享受抵税等政策优惠,在促进体育产业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实现了美国体育产业与非政府组织的良性互动发展。
(六)推动体育产业促进节能环保、增加就业的财税优惠政策。早在20世纪80年代,德国就开始重视与体育相关的环境教育,并通过体育及其相关产业税费优惠政策发挥环境保护和低碳消费作用。譬如:通过直接财政拨款,对绿色环保体育产品生产者提供低息或优惠贷款;通过征收垃圾税、环境污染治理税、为生产低碳环保体育器材的企业给予税收抵免等政策优惠;通过政府监管,如保证体育产品与服务需求和授权的采用率、价格控制等达到节能激励之目的。2007年度“欧盟体育白皮书”也指出,体育产业及其管理中注重保护环境十分必要,绿色采购、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合理处置废弃物等都将有助于体育和社会的协调发展。
对我国的启示与经验借鉴
(二)借鉴发达国家经验,推动我国体育产业财政投融资体制机制建设。一是科学定位政府、市场与社会组织在体育产业发展中的功能作用,推动建立政府依法监管、协会管办分离、俱乐部自主运作的中国特色职业体育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为体育产业财政投融资机制运行奠定良好的体育制度环境和机制运行保障。二是坚持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分开原则,充分发挥市场在体育产业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消除非市场因素对体育市场资源的限制和垄断。三是大力推广公私合营(PPP)等体育产业特别是大型体育场馆财政投融资模式,增加地方居民参与体育设施管护、运营的就业机会,引入民营企业的高质量经营管理,同时减轻地方政府设施投资和管护费用。四是制定和出台与体育产业财政投融资相配套的法律法规,比如《体育产业发展促进法》,对体育产业财政投融资主体、管理运作机构、运作范围、运作方式、财务管理、资信等级及违规处罚等有关方面做出严格的规范和具体规定。
(三)完善支持体育产业发展的财税政策体系。一是以财政资金为先导,积极推动设立体育产业引导基金,大力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推动体育用品制造业转型升级,加快发展体育服务业,提高体育产业集约化经营水平,实现体育与文化、旅游、科技、传媒等相关产业深度融合,加快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体育市场体系和体育产业集群。二是在体现绿色节能环保导向、增强可操作性的基础上,完善体育产业税收扶持政策。在体育及其相关产业创意和产品设计服务领域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点,将体育创意和营销设计服务内容纳入“大文化产业”支撑技术等领域,对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体育及其相关产业创意和产品设计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该类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创意和设计费用,执行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对国家重点鼓励的体育及其相关产业创意和产品设计服务出口实行营业税免税。落实营改增试点有关政策,对纳入增值税征收范围的国家重点鼓励的文化体育创意和产品设计服务出口实行增值税零税率或免税,对国家重点鼓励的体育产品创意和设计产品出口实行增值税零税率。三是跟踪研究部分融资租赁类中小型体育产品生产企业营改增后税负加重问题。四是积极推广购买公共体育服务,优化体育产业及其相关服务供给结构,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扩大公共体育产品与服务覆盖面,增强体育惠民力度和能力。
(四)借鉴“文化金融扶持计划”,组织建立“体育金融扶持计划”,支持体育产业在项目实施中更多运用金融资本,实现财政政策、产业政策与体育产业需求有机衔接与联动。“体育金融扶持计划”对于体育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扩大市场份额、形成规模经济、降低风险、实现体育产业资源优化配置等具有重要的作用。因此,地方政府应发挥财税优惠政策作用,引导和鼓励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等各类投资机构投资体育产业。适应产业融资资本化要求,支持体育产业通过资本市场上市融资、再融资和并购重组。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引导示范和带动作用,完善和落实贷款贴息、保费补贴等政策措施,引导金融资本投向体育产业,逐步建立体育产业贷款风险分担补偿机制,探索体育保险制度,提高体育保险覆盖率和保险深度,为体育产业融资和体育人才培养提供风险屏障。通过财政贴息或税收减免等手段,鼓励金融机构适应体育产业发展需要,大力开发体育产业债券融资、风险投资及资产证券化等金融工具,推动体育产业发展的基础制度建设。建立财政贴息信息共享机制,推动体育类金融合作信贷项目库建设,完善项目准入、退出机制,确保入库项目质量。鼓励大中型体育企业采取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资产支持票据等债务融资工具优化融资结构。探索建立体育企业上市资源储备库,研究分类指导不同类型体育企业与资本市场对接。推进符合条件的体育信贷项目资产证券化,释放信贷资源,缓解金融机构资本充足率压力,盘活存量资产,形成体育财富管理。鼓励资产管理机构和金融机构市场化处置改制体育企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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