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推动文化企业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提高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并购重组是企业资本运作的高级形态,也是推动国有文化企业跨越式发展的有效途径。当前,加快推进国有文化企业的并购重组,对提高国有文化企业整体实力和竞争力,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具有重要意义。
一、推进国有文化企业并购重组的迫切需要
产业演进理论认为,并购可实现规模经济、增强市场控制、提高经营效率、分散经营风险。从早期的维亚康姆并购CBS到近年的汤姆森并购路透社可以看出,国际文化产业集团的发展史,从某种意义上讲就是一部并购史。迪斯尼、时代华纳、新闻集团、贝塔斯曼等世界500强企业的系列并购活动,不仅推动了文化产业结构变迁,而且促进了发达国家文化在全球范围内的强势传播,对世界文化发展格局产生了深远影响。文化体制改革以来,国有文化企业实现了较快发展,但由于起步晚、底子薄等方面原因,国有文化企业规模化、集约化程度还不高。国有文化企业“散、弱、小”的状况,不仅制约了自身的健康、可持续发展,也制约了其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及文化改革发展大局中战略引领作用的发挥,迫切需要对现有生产要素和生产条件进行重新组合,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提升产业竞争力。近年来,我国中央企业并购重组取得了重大进展,中央企业数量已从2003年国资委成立时196家减少到113家。通过调整、重组,中央企业规模和实力都有了明显提升。2003年国资委成立时进入世界500强的中央企业只有6家,2014年已达到47家。理论、实践、内部需求、外部压力表明,加快推进国有文化企业的并购重组已是一项紧迫的任务。
二、财政支持国有文化企业并购重组的工作情况
大力实施并购重组是国有文化企业加快发展的内在需要,也是财政部门实施国家文化发展战略的重要手段。文资办成立以来,积极履行监管职能,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推动国有文化企业特别是中央文化企业兼并收购、联合重组。
一是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保障并购重组有章可循、依法推进。并购重组作为市场经济中的资源配置行为,必须在法治的轨道上有序推进。文资办将建章立制作为基础性工作,陆续出台了一系列制度,涵盖了产权登记、资产评估、清产核资、资本变更等的并购重组各个操作环节,为中央文化企业并购重组的顺利推进奠定了制度基础,也为各地相关制度建设提供了指导。2013年,文资办还专门出台了《关于加强中央文化企业产权转让管理的通知》和《中央文化企业产权交易操作规则》,规范中央文化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和交易,促进产权有序流转和国有文化资产保值增值。
二是把转企改制和资源整合结合起来,推动同一部门内业务关联度高、资源互补性强的企业组建集团。文化体制改革以来,财政部积极支持中国出版集团、中国对外文化集团组建,并代表国务院履行上述集团出资人职责,将其资产和财务关系在财政部单列。文资办成立后,积极推动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和经济科学出版社联合组建中国财经出版集团,支持电子工业出版社和人民邮电出版社联合组建中国工信出版集团,推动中国人事出版社和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联合组建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出版集团,提高中央文化企业规模化、集约化水平。目前,中国环境期刊集团等集团的组建工作也在稳步推进,中央文化企业集团化发展取得重要成效。
三、在新的起点上加快推进国有文化企业并购重组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全面深化改革进行了战略部署,标志着国有文化企业发展进入了新的阶段。在新的起点上,需要抓住文化改革发展的历史机遇,完善体制机制,加大扶持力度,加快推进国有文化企业的战略性重组,打造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文化产业集团,在主动参与国际文化市场竞争中推动中华文化走向世界。
一是创新国有文化企业体制机制。国外文化企业并购重组的风行,其内在原因在于市场机制的充分发挥和企业竞争的不断加剧。推进国有文化企业的并购重组,需要立足我国国情和文化产业发展规律,加快培育合格市场主体。推动国有文化企业进行规范的公司制或股份制改造,健全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建立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经营管理者之间的制衡机制,形成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体现文化企业特点的资产组织形式和经营管理模式。探索实行职业经理人制度,推动跨行业、跨地区、跨领域的人才交流,培养熟悉市场经济规律、掌握资本运作技能的文化企业家。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建立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丰收的绩效考核制度,形成与宣传文化工作特点相协调、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
二是完善财税政策支持体系。加大财政资金扶持力度,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中,对重大且具有示范意义的并购重组项目进行注资支持。在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中,为企业提供人才培训、人员分流、交易费用等支持,减轻企业并购重组的负担。依托文化金融扶持计划,通过贷款贴息、风险补贴等形式,鼓励银行对文化企业发放并购贷款,通过境内外银团贷款、内保外贷等形式支持文化企业跨国并购。注资引导设立文化产业并购基金,吸引社会资本推动文化产业结构调整。完善税收优惠政策,落实企业并购重组涉及的企业所得税、契税有关优惠政策,探索跨区域重组后地区间财税利益共享机制,实现并购重组成果共享。
三是加强相关服务和保障。健全国有文化企业重大事项管理、版权资产管理、产权无偿划转等管理制度,完善文化企业无形资产评估办法,推进国有文化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建立文化企业并购重组公共服务平台,拓宽信息渠道,加强咨询服务,推动相关中介服务专业化、规范化发展。加强相关监督管理,加强风险监控和信息披露,对并购重组过程中的失职、渎职及侵占国有资产行为依法追究责任,防范国有文化资产流失。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文化战线的宣传渠道优势,大力宣传国有文化企业并购重组的重要意义、政策导向、成功案例和市场动态,统一思想,凝聚共识,为工作推进营造良好氛围。
责任编辑 雷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