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财政厅

近年来,安徽省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国务院“约法三章”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要求,完善制度建设,强化“三公”经费管理,全省“三公”经费支出大幅下降,公款消费得到有效控制。省级2014年“三公”经费预算在中部六省总量规模最小、人均最低。今年1—9月,“三公”经费支出比上年同期下降26.5%。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比上年同期下降35.2%;公务接待经费支出比上年同期下降38.2%;公务用车经费支出比上年同期下降17.7%。
(一)着力完善公务支出管理制度。为严格出国经费和外宾接待经费管理,根据国家有关办法规定,省财政厅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制定了省直党政机关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办法、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和外宾接待经费管理办法,从严控制经费开支范围及标准,严格执行经费先行审核、总量控制、预算管理、信息公开制度。为进一步规范省直机关工作人员出差行为,强化差旅费管理,重新修订了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提高差旅费标准,加强出差计划审批、规范经费报销管理。为规范省直机关单位的评审、办案、巡视、监督检查等非临时性出差行为,会同省审计厅制定了省级审计外勤经费管理办法,对审计外勤经费开支范围、支出标准、报销审批程序做出了明确规定和要求,强化审计外勤经费管理。为加强省直机关培训工作,提高培训效率和质量,节约培训费开支,制定了省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规范培训计划的编制和审批管理,明确培训经费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格经费使用。
(二)完善“三公”经费统计分析通报制度。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规定和省政府关于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公开“三公”经费信息的要求,省财政厅建立了全口径“三公”经费支出统计分析通报制度,严格预算执行,加强过程管理,强化预警措施,确保公务接待、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经费只减不增。

(四)建立“三公”经费支出监督检查制度。今年7月初,省财政厅组织开展了“三公”经费支出专项检查工作,通过县自查、市全面核查、省重点督查的方式,加强“三公”经费支出过程监管,针对“三公”经费支出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督促部门完善“三公”经费内控制度,严格执行“三公”经费支出标准。会同省审计厅,研究制定《关于加强省直机关公务支出公款消费监督的意见》,把“三公”经费支出作为公务支出监督的主要内容,切实规范省直机关“三公”经费等公务支出行为。
(五)加大“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力度。按照中央部署和省政府要求,深入推进省直部门“三公”经费信息公开,省财政厅相继制定了《关于全面推进2014年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级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推进市县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及《预算决算信息公开内部工作规程》,确保“三公”经费公开平稳有序进行。2014年“三公”经费预算信息公开在上年42家省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公开的基础上,公开范围覆盖省直所有部门。督促省直部门,指导市、县财政部门,按照“统一口径、统一时间、统一内容、统一方式”,向社会公开了所有部门(涉密部门除外)2014年“三公”经费预算,上年决算公开工作目前正在有序推进。截至今年4月30日,省级115家部门及所属行政事业单位、16个市和105个县(区),全面公开了2014年“三公”经费预算,首次实现省市县全覆盖。8月底公开2013年省和市、县“三公”经费决算,提前一年完成省委省政府全面公开“三公”经费的改革任务。
加强“三公”经费管理是一项长期任务,安徽省将针对“三公”经费管理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一步完善配套制度,强化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监督管理。
(一)进一步完善“三公”经费预算编制。一是规范“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加强“三公”经费管理的各项规定,进一步控制压缩“三公”经费支出,“三公”经费预算编制不得高于上年度预算数、决算数和已公开的支出数,编细、编实“三公”经费经济分类科目预算。二是完善“三公”经费填报科目。严格按照经济分类科目编制全口径的“三公”经费预算,完整、准确的反映部门和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执行情况,以利于公众更好地监督。三是严控“三公”经费预算调整。预算执行中“三公”经费经济分类科目只允许调减不能调增,确保“三公”经费支出只减不增。四是深化“三公”经费支出改革。结合政府职能转变,对工勤岗位、会议、经贸活动、绩效评估、项目评审、审计服务等辅助政府履职领域实行政府购买服务,规范经费支出标准。
(二)进一步做好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根据财政部、国家审计署要求,积极开展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会同审计厅印发了深入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明确了专项治理工作目标、指导原则、范围内容、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并于8月14日召开了省直单位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动员部署会,对省直部门、单位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通过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坚决纠正和查处各种财经违法违纪行为,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从源头上斩断不良作风的“资金链”,确保中央八项规定和“三公”经费支出管理落到实处。
(三)进一步完善财政财务管理制度。适时制定、修订财政财务管理制度,特别是要建立和完善“三公”经费管理各项制度。督促各预算单位财务部门要结合本单位财务工作实际,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工作流程,夯实财务管理基础,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切实强化单位财务管理。
(四)进一步健全“三公”经费监管长效机制。加强制度建设、严格制度约束,从预算约束、支出控制、通报预警、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等方面,健全“三公”经费监管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