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财政厅
近年来,安徽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要求各级政府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强化风险意识,切实抓好政府性债务管理,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的财政金融风险。2013年,省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明确由省财政厅履行政府性债务的管理职责,提出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的30条具体措施。省财政厅出台了编制政府性债务收支计划、债务审批管理、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名录管理和土地储备融资规模控制管理等6个配套办法,初步建立了“1+6”的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体系。总体看,全省政府性债务规模基本适度,风险总体可控。
编制债务收支计划,构筑“防护网”
为杜绝随意举债、盲目举债行为,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试编2014年政府性债务收支计划的通知》,按照“统一政策,分级编制;审慎稳妥,规模控制;真实可靠,收支平衡;统筹借还,防范风险”的原则,在全省各级试编政府性债务收支计划,全面反映上年末债务余额、当年拟举借数额、当年拟偿还数额及偿债资金来源等;未纳入政府性债务收支计划的项目,一律不得举借政府性债务。政府性债务纳入计划管理,在编制计划时就要考虑偿债资金来源,一方面,为下一步将政府性债务分门别类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做好准备,另一方面,也为防范债务风险构筑了第一道“防护网”。
抓好债务信息统计,锁定“蓄水量”
加强举债审批管理,设置“检查站”
为规范举借行为,从2014年起实施政府性债务举借审批制度,所有政府性举债一律由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同级财政部门对债务投向、债务规模、融资成本、融资方式等进行严格审核把关,报同级政府审批,对政府审定的项目发放审批卡,部分市县还积极探索将重大举债项目报同级人大审查批准。着力降低融资成本,对依靠财政性资金偿还且融资利率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1.3倍的市县举债项目,须报省财政厅审批;超过1.5倍的项目,不予审批。实行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名录管理,对全省政府融资平台公司进行全面清理整合,市级不得超过5家,县级不得超过3家;凡没有纳入名录管理的政府融资平台公司,一律不得开展政府融资业务。同时,针对债务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省财政厅联合省发改、教育、监察、审计、卫生等部门,加强省属高校和大中专学校举债融资管理,制定省级公立医院债务管理办法和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管理等文件,规范院校和卫生医疗机构的举债行为。多项真招实措对违规举债行为亮“红牌”,对符合发展需要且符合相关规定的举债行为开“绿灯”,有效防范了新增债务造成新的风险隐患。
规范土地储备融资,加装“安全阀”
为规范土地储备融资,防止地方政府利用有限土地资源盲目扩张债务,省财政厅认真落实财政部、国土部等部门关于土地储备融资管理的要求,及时会同省国土、人行、银监等部门印发《关于核定土地储备融资规模有关问题的通知》,从2014年起将土地储备融资纳入地方政府性债务统一管理,并根据年度土地收储计划,核发年度融资规模控制卡,对土地储备融资实行规模控制。加强对土地出让市场和出让收入的动态监测,密切关注土地、房地产交易价格变化趋势,为做好土地储备融资规模控制奠定基础。同时,规定土地储备融资资金不得用于城市建设以及其他与土地储备业务无关的项目,为规范土地储备融资行为加装了“安全阀”。
开展风险预警监测,架起“高压线”
为有效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省财政厅综合考虑各市县的债务类别、债务期限等因素,运用债务率、偿债率、逾期债务率等指标,对截止到2013年底债务率超过100%或者逾期债务率超过30%的市本级和县(区)进行了风险提示,要求上述地区严格控制新增债务规模,积极筹集资金偿还到期债务。目前,根据国际通行做法,借鉴兄弟省市的有益经验,结合本省实际情况,正在研究制定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监测办法,定期对省本级、市本级、县级政府性债务风险进行动态监测、评估和提示,着力建立科学有效的风险预警监测机制,谨防地方政府打“擦边球”、触“高压线”,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的财政金融风险。
完善监督考核机制,念好“紧箍咒”
为明确责任、强化考核,省财政厅研究制定了省对市、县政府性债务管理考核办法,将政府性债务风险管理纳入省政府对市县政府的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和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将政府债务审计纳入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财政收支审计,强化任期内举债情况的考核、审计和责任追究等。主动接受人大依法监督管理,向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汇报全省政府性债务管理情况,积极配合省人大财经委开展全省政府性债务管理情况调研,发挥各级人大对推动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的“正能量”作用。省财政厅结合今年6月底各地债务余额情况和结构分析,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监督检查和土地储备融资管理专项监督检查,发现和纠正债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违规违纪问题,念好考核监督的“紧箍咒”,压实各级各部门的管理责任。
探索融资模式创新,增设“推进器”
在严格控制债务规模、融资成本和举债方式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新的融资举债模式,发挥政府性债务资金的正能量作用。创新全省棚户区改造融资模式,成立安徽省棚户区改造融资理事会,利用省级政府融资平台公司与国家开发银行合作,采取“统一评级、统一授信、统借统还”模式,开展全省棚户区改造融资工作。目前,一期建设项目已向国开行贷款融资900多亿元,支持纳入省级融资平台的15个市和43个县加快棚户区改造实施进度。超前谋划专项债券发行准备工作,结合各地编制的政府性债务收入计划,对有稳定收益的准公益性项目进行测算统计,做好项目储备前期准备。探索服务科学发展的最优融资渠道,举办全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专题业务培训班,研究谋划安徽省推广使用PPP融资模式,选择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等部分项目开展PPP试点,有力有序有效地推进该项工作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