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1-04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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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山西:支持培育新型职业农民
2014年起,山西省以“提高农民综合素质,提升农民生产技能,助推农业农村发展,助力农民收入增加”为目标,每年由财政拨款支持培育10万名新型职业农民,力争到2020年培育新型职业农民70万人。近期,省财政下达第一批新型农民培育资金9386万元,主要用于农民课堂培训及实训、参观交流、聘请师资等相关支出。培育对象以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社会服务型和引领带动型职业农民为主,实行教育培训、认定管理和政策扶持“三位一体”培育,并根据农民培训情况、生产经营规模和水平,对符合条件者颁发新型职业农民证书。同时,财政政策将在土地流转、农业重大项目、农业教育培训等10个方面向新型职业农民倾斜,为现代农业发展培养一批具有一定市场意识,懂经营、会管理、有技术的新型职业农民。
(本刊通讯员)
浙江:改善小微企业融资环境
近年来,浙江省财政积极调整优化省级专项资金结构,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着力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和融资贵问题,促进金融和实体经济良性互动。一是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增加小微企业信贷投放。省和市县财政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按小微企业贷款比上年净增额的0.5%予以补偿,鼓励金融机构增...
山西:支持培育新型职业农民
2014年起,山西省以“提高农民综合素质,提升农民生产技能,助推农业农村发展,助力农民收入增加”为目标,每年由财政拨款支持培育10万名新型职业农民,力争到2020年培育新型职业农民70万人。近期,省财政下达第一批新型农民培育资金9386万元,主要用于农民课堂培训及实训、参观交流、聘请师资等相关支出。培育对象以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社会服务型和引领带动型职业农民为主,实行教育培训、认定管理和政策扶持“三位一体”培育,并根据农民培训情况、生产经营规模和水平,对符合条件者颁发新型职业农民证书。同时,财政政策将在土地流转、农业重大项目、农业教育培训等10个方面向新型职业农民倾斜,为现代农业发展培养一批具有一定市场意识,懂经营、会管理、有技术的新型职业农民。
(本刊通讯员)
浙江:改善小微企业融资环境
近年来,浙江省财政积极调整优化省级专项资金结构,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着力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和融资贵问题,促进金融和实体经济良性互动。一是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增加小微企业信贷投放。省和市县财政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按小微企业贷款比上年净增额的0.5%予以补偿,鼓励金融机构增加风险容忍度、扩大小微企业信贷投放。二是支持融资担保体系建设。省财政对担保机构按不超过小企业贷款担保总额1%的比例和单户最高50万元的标准进行补偿,增强融资担保机构风险抵御能力。同时积极争取中央财政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累计争取中央财政补助资金3.01亿元支持全省担保机构发展。三是支持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定向费用补贴,对符合条件的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按其当年贷款平均余额的2%给予补贴。2014年积极申报中央财政补贴资金1.76亿元,累计已争取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1.16亿元,有力地增强了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实力。四是支持企业开展直接融资。2014年省财政安排2000万元资金对金融机构为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提供主承销服务进行奖励,鼓励银行业机构为企业提供直接债务融资服务。
(本刊通讯员)
陕西: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为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陕西省财政厅积极会同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组织力量逐校清查办学条件状况,编制了《陕西省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实施方案(2014—2018年)》。为推进规划建设任务完成,省财政千方百计筹措资金,积极加大预算内教育投入,进一步优化和调整省级教育支出结构,大力争取中央资金支持,全力保障工程实施。2014年,省财政累计统筹中央和省级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等补助资金30亿元,支持国家集中连片特困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省级集中连片特困县和革命老区县等县区1376所中小学建设校舍及辅助用房162万平方米、体育场地8.64万平方米。
(本刊通讯员)
内蒙古鄂尔多斯:稳步推进财政管理改革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财政局从五个方面稳步推进财政管理改革:一是完善政府预算体系。2014年首次编制了公共财政、政府性基金、社会保险基金、国有资本经营“四本预算”,着手编制政府性债务预算,将政府非税收入纳入综合财政预算管理。二是推进地方财政预决算公开工作。结合实际制定了预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方案,报经市政府审定后下发执行。三是加强财政制度建设。制定出台了规范财政支出审批程序、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等办法,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提供了制度保障。四是不断完善税收制度。配合税务部门稳步推进“营改增”工作,深入旗区、园区和企业就煤矿采空区城镇土地使用税、油气田企业临时用地耕地占用税以及税源情况进行实地调研,为推动相关政策及早出台做好准备。五是加强乡财政所建设。自2013年全市49个苏木乡镇财政所挂牌成立以来,2014年6月底所有财政所软硬件建设全部提前一年达到自治区的规定要求,并在所有苏木乡镇财政所开通了财政网络专线,实现了四级财政联网。同时,全面加强财政所财务核算、资金发放、人才培训等工作。
(本刊通讯员)
山东泰安:健全结余结转资金管理机制
山东省泰安市财政局建立健全机制,强化对结余结转资金的管理。一是建立结余结转资金定期清理机制。从2014年起,对当年政府采购结余资金和连续结转两年以上的财政性项目资金(不含正在执行的政府采购资金),一律收回总预算;部门(单位)截至9月30日仍未落实到具体项目和实施单位的市级资金,原则上要全部收回总预算,调整用于其他急需项目;截至10月31日仍未支出的市级生产性专项资金一律收回总预算,需要继续安排的重新列入明年预算;部门(单位)截至12月20日仍未支出的资金,除上级专款外,一律收回总预算,统筹安排使用。对连续两年预算执行率达不到80%的政府性基金支出项目,按规定使用范围及时调整到其他同类项目;确实无法执行的,将其累计结余资金调剂用于急需建设项目。二是建立结余结转资金考核机制。按照财政部和省厅要求,市财政对部门(单位)压缩结余结转资金、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编制下年度预算、收回结余结转资金的重要依据,对结余结转资金消化不力、预算执行效率低的部门(单位),适当压减下年度经费拨款额。
(杨全新)
湖北夷陵:融资8亿元支持改造棚户区
2014年以来,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调整思路,利用夷陵经发集团融资主体,向国家开发银行湖北省分行提请开发性金融支持,申报棚户区改造项目贷款8亿元,将平湖绿岛、春花秋实大二期、锦江家园、宜昌通衢公路建设有限公司棚户区改造等7个项目纳入重点实施项目,进一步加快棚户区改造步伐。
(陈奎 易仁俊)
湖南冷水江:助推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
近年来,湖南省冷水江市财政局认真落实创业就业政策,积极筹措资金,不断加大财政支持和保障力度,大力推进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一是设立就业专项资金。近3年累计预算安排就业专项资金280万元,用于创业引导、创业培训、创业项目补贴等,为创建工作提供经费支持。二是拨付培训补贴资金。积极开展各类创业培训,今年累计完成创业培训229人,扶持创业171人,带动就业859人;对创业培训实行分阶段补贴,按创业培训补贴600元/人和成功者补贴800元/人的标准,3年累计拨付创业培训补贴35.68万元。三是落实小额担保贷款政策。近3年筹集资金470万元,小贷基金规模达到780万元。发放小额担保贷款573笔,安排贴息资金382万元;重点支持高校毕业生创业贷款,共发放贷款87笔,扶持创业项目561个,带动就业人数2968余人。四是支持创业培训基地建设。通过政府采购确定创业培训定点机构,3年共拨付600万元支持市技校高技能人才基地建设。五是强化资金绩效管理。把创建工作的各项指标列入绩效目标考核,对就业创业资金项目实施情况及效果进行绩效评价,不断提高就业创业资金使用效益。
(本刊通讯员)
四川开江:强化现代农业项目资金管理
四川省开江县坚持将促进现代农业发展作为工作重点,采取四项措施确保农业项目资金高效运行。一是采取承包合同审查制。不断从制度上加强项目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专户储存、专人管理、专账核算;同时,规定项目施工合同、材料采购合同在签订前报县财政局审核,县财政依据相关规定,对合同价款结算条款进行符合性审核,并在3个工作日内将审核意见告知项目建设单位。二是采取款项拨付申报制。项目实施达到承包合同约定的拨款进度后,由项目实施村提出拨款申请,经项目乡镇、项目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县财政核实后根据拨款委托书和相关资料直接将工程款拨付给施工单位,杜绝截留、抵扣等行为的产生。三是采取责任追踪问效制。把加强资金绩效管理贯穿于项目资金分配、拨付、使用以及项目的立项、审批、实施、检查、验收全过程,切实提高项目实施效果和资金使用管理绩效。四是采取资金跟踪监控制。项目资金实行县级财政部门报账制,财政部门对项目资金进行全程监控,承担报账职责并建专账核算,县农业局、项目乡镇、项目村建立辅助台账参与监管。同时,县财政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对项目资金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纠正,并积极配合审计部门进行资金审计。
(本刊通讯员)
新疆察布查尔:“四到位”确保义务教育经费
新疆察布查尔县财政局始终坚持教育优先,把教育放在公共财政的突出位置,多措并举确保教育经费支出。截至2014年8月,教育支出2.2亿元,同比增长2.37%,占公共财政支出的20.55%,完成教育支出全年预计安排总额的75.7%。一是教育经费投入到位。将义务教育经费全面纳入财政预算,落实“以县为主”的教育管理机制,确保“教师工资、生均公用经费、生均教育费用、财政拨款”逐年增长。二是教育政策落实到位。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收学杂费、课本费和作业本费,逐年减少教育收费标准,真正实现义务教育免费。全面贯彻落实贫困学生助学金补助、寄宿生生活补助等学生资助政策,确保学生不因贫困而辍学。三是教育经费监督到位。成立“教育经费会计核算中心”,农村中小学经费上划县财政统一管理,实行“校财教委管校用”、财政划拨、监管的教育经费管理体制。认真执行义务教育经费审计监督和统计制度,使义务教育经费的使用管理监督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每年依法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教育经费使用情况,接受人大监督。四是教育投入思想认识到位。在依法保障教育法定增长的基础上,先后出台了一系列加大教育投入的政策措施,对教育投入予以重点保障,增强财政教育投入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本刊通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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