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2-13 作者:本刊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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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城乡发展一体化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央财政不断完善支农惠农强农政策体系,逐步形成并完善了稳定增长的中央财政“三农”投入保障机制,创造了一个农业发展最快、农村形势最好、农民得实惠最多的黄金期。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各级财政部门将按照党的十八大的新部署、新要求、新目标,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为圆满完成“三农”工作目标任务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十八大报告强调,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城乡发展一体化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要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加快完善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从经济角度给出了未来一段时期内解决我国“三农”问题的基本途径。
巩固农业基础地位
农业丰则基础强。十八大报告强调的“...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城乡发展一体化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央财政不断完善支农惠农强农政策体系,逐步形成并完善了稳定增长的中央财政“三农”投入保障机制,创造了一个农业发展最快、农村形势最好、农民得实惠最多的黄金期。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各级财政部门将按照党的十八大的新部署、新要求、新目标,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为圆满完成“三农”工作目标任务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十八大报告强调,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城乡发展一体化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要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加快完善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从经济角度给出了未来一段时期内解决我国“三农”问题的基本途径。
巩固农业基础地位
农业丰则基础强。十八大报告强调的“全党工作重中之重”绝不是简单地重复概念,解决好13亿中国人的吃饭问题始终是头等大事。党中央和国务院高度重视“三农”问题,截至2012年,连续9个中央“一号文件”都是针对农业的。党的十六大以来,国家财政把现代农业建设作为中心任务,围绕提高粮食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积极调整支出结构,不断加大投入力度,为农业发展“强筋健骨”,为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地位做出了重要贡献。2012年,我国粮食生产在高基数上再夺丰收,实现“九连增”。
(一)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截至2011年,中央财政共安排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专项资金298亿元,先后实施三批共1250个小农水重点县建设,基本覆盖了农业大县和产粮大县;安排中小河流治理和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专项资金644亿元,支持逐步完成2209条重点中小河流治理,累计治理河长1.25万公里,完成5.27万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占到现有小型水库一半以上。支持耕地开发和土地整理、整治、复垦,加快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开展中低产田改造、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强重点商品粮棉油基地建设。
(二)促进农业科技进步。积极支持农业领域科研工作,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加快农业技术推广,实行测土配方施肥,推进粮棉油高产创建示范,启动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实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初步建立起了符合农业科研活动规律、农业科技工作特点和财政预算管理要求的财政农业科技投入体系。2011年,我国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53.5%,比2002年提高10个百分点以上。
(三)支持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2008年至2011年,中央财政共安排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281亿元,培育了一批优势产业、品牌产业和支柱产业。调动主要农副产品生产大县积极性,出台产粮大县奖励政策,逐步创新推出产油大县、超级产粮大县和超级产粮大省奖励政策,有效缓解产粮(油)大县的财政困难。设立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累计支持生猪调出大县1799个。
(四)大力支持农林生态保护和建设。分期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累计减少森林资源消耗10.39亿立方米。全面启动退耕还林工程,1.24亿退耕农民人均获得中央财政直接补助2000元。正式建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结束了森林生态效益无偿使用的历史。严格规范育林基金、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支持实施国家重点水土保持建设工程,完成治理面积7.63万平方公里。
(五)支持农业抗灾减灾救灾。陆续出台粮食主产区抗旱浇水、冬小麦“一喷三防”等措施,支持防汛抗旱抢险、应急度汛及水毁水利设施修复,开展重大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基层动物防疫,推动气象直接服务“三农”,实施全国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建设,落实蓄滞洪区运用补偿政策,多次提高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标准。
(六)引导社会资本投入现代农业建设。探索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等多种方式,并鼓励民营资本参与建设。2006年至2011年,中央财政共安排农业综合开发贷款贴息资金46.7亿元,累计撬动银行贷款约2000亿元。
在国家政策的大力扶持下,农业生产稳定发展,农村经济发展态势良好。今后,各级财政部门将不断完善强农支农财税政策,着力加强农业基础设施“硬件”,提升农业科技水平“软件”,改善农林生态“环境”,为巩固并加强农业基础地位“保驾护航”。
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农民富则国家盛。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是解决好“三农”问题的核心任务。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央财政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重点在“多予”上下功夫,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连续加大对“三农”的支持力度,促进农民增收取得了显著成效。农民人均纯收入由2002年的2476元,增加到2011年的6799元,年均增长19.4%(未剔除价格因素)。2010年和2011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在实现“七连增”、“八连快”的基础上,分别超过城市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增长水平,城乡居民收入之比由2009年的3.33∶1分别下降到2010年的3.23∶1和2011年3.13∶1。
(一)完善财政“四补贴”政策,以国家投入为农民增收注入正向推动力量。为巩固和加强农业的基础地位,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中央财政采取多种政策措施,从降低农村生产生活费用、增加农民直接间接收入等各方面提高农民收入水平,促进农民收入稳定增长。目前,国家已初步建立了综合补贴和专项补贴相结合的农业补贴政策体系,政策内容从农业生产到农村消费,从基础设施建设到生态环境保护,从农产品价格支持到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等等,覆盖了农村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党的十六大以来,财政支持“三农”政策的重大创新就是对农民实行直接补贴,这已经成为农民收入的重要来源。如从2002年实施良种补贴开始到“四项补贴”,从1亿元到1400多亿元,补贴的范围和种类不断扩大,补贴的规模大幅度增加。2011年中央财政正式启动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缓解了牧民增收和草原生态保护之间的矛盾,可称为“第五项”直接对农牧民的重大补贴政策。此外,从2005年起连续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直接有效地保护了农民利益;支持落实好退耕还林直补政策,增加了退耕农户收入。
(二)引导现代农业生产发展,以坚实基础加快农民收入增长方式的转变。为充分发掘农民增收潜力,中央财政以公共财政资金的投入为引导形成农民实际的收入效益,突出加强对农业基础设施、农业生产科技水平和农民组织化程度方面的投入。如以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为龙头,大力支持各地优势特色、安全高效农业发展;支持以农田水利为重点的农业基础建设,鼓励农民广泛开展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支持农业科技推广,鼓励农民科学施肥,提高农业生产的科技含量,以科技创新支持农民增收;农业综合开发坚持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促进农民增收为目标,着力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加大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力度,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和抵御市场风险能力;支持新型农民培训和农村实用人才的培养,提高农民群众的科学文化素质,增强其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增加农民的工资性收入。
(三)积极向农业农村倾斜,以扶持政策让农民增收致富灵活多样。为调动地方政府重农抓粮积极性,缓解中西部地区特别是粮食主产区县乡的财政困难,千方百计提升农业产业发展活力,中央财政采取有效措施,先后实施了多项针对性支持政策。一是建立健全产粮(油)大县的财政奖励机制,设立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二是提高中西部地区农村公路建设的中央补助资金标准,将补助资金向少数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和边境地区倾斜。三是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生猪、奶业、油料和禽业发展的扶持政策,促进农业健康有序发展,稳步提高农民多产业增收能力。四是增加农业生产救灾、防汛抗旱、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等投入力度,着重强化农业防灾增产措施,先后支持实施多项防灾增产农业技术措施,为实现粮食增产、农民增收发挥了重要作用。
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直接关系到我国转方式、调结构、扩内需、促发展方针的贯彻落实,关系到经济发展的协调性、可持续性和内生动力的增强,关系到农村社会稳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各级财政部门将继续完善富农惠农政策体系,为实现农民持续增收不断注入“正能量”。
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
农村稳则社会安。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央财政全面贯彻“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方针,以保障农村民生为目标,积极推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设农民幸福生活的美好家园。十年间,中央财政通过大规模、超常规的投入,逐步将农村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等纳入公共财政支出范围,构建起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农村社会安全保障网络。到2012年,中央财政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支出已经占到“三农”支出的将近半壁江山。
(一)优先促进农村教育均衡发展。从2006年春季学期起,逐步将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建立起中央和地方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从此,农村孩子享受了和城里孩子一样的免费义务教育待遇。2007年,中央财政开始向全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国家规定课程的教科书,同时大幅度提高中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的生均公用经费基本标准,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生发放生活补助费,并对中西部地区农村中小学校舍安排维修改造资金。全国约1.3亿学生全部享受免学杂费和免费教科书政策,中西部地区约1228万名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获得资助。从2010年起,为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精神,中央财政对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机制有关政策调整完善,进一步提高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水平。2006—2011年,中央财政已累计安排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资金3359.1亿元。陆续启动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等,支持改善农村教育条件。
(二)促进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国家财政积极支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和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建立大病特困救助制度,缓解了农村居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2002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明确指出要逐步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2003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以大病统筹为主、农民自愿参加、多方筹资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开始试点。2008年,实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全面覆盖。各级财政对参合农民的补助由2003年每人每年20元提高到2012年的240元。2003—2011年,中央财政共下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资金1891亿元。截至2011年底,参合人数达到8.32亿人,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70%左右,门诊统筹普遍推开。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建立后,困难农民的医疗费用负担进一步减轻。从此,农民看病结束了全靠自己掏腰包的历史,逐步享受到与城里人一样的医疗保险待遇。
(三)推动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及其对农村传统的冲击,以家庭养老为主的农村养老制度越来越不能满足我国农村养老的需求。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了“按照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要求,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2009年9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决定2009年在全国选择10%的县(市、区、旗)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以后逐步扩大试点,2020年之前基本实现对农村适龄居民的全覆盖。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经过三年试点,与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同时在全国范围内实现制度全覆盖,1亿多城乡老人按月领取国家发放的基础养老金。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不断提高全国农村低保平均标准和月人均补助水平。国家开始统一对亿万城乡居民的养老安排制度性保障,从此农村居民逐步告别了“养儿防老”的历史。
(四)大力促进农村文化计生事业发展。支持实施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广播电视“村村通”、农村电影放映、农家书屋、农民体育健身等重点文化惠民工程,推进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满足广大农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支持实施全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等,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
(五)统筹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和基础设施改善。积极完善财政综合扶贫政策体系,财政扶贫开发政策逐步形成了由专项扶贫、改善民生、发展农业生产等七方面组成的财政综合扶贫政策体系。加大对贫困地区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引导专项转移支付向贫困地区、贫困人口倾斜,保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稳定增长。2011年,中央财政综合扶贫投入达到2272亿元。将农村危房改造试点覆盖到中西部地区所有县和部分东部地区陆地边境县,超过2/3省份开展了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支持全国新改建农村公路272万公里,逐年提高强农惠农富农项目在中央基建投资中所占比重。
今后,各级财政部门将进一步促进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继续推动农村教育事业发展,不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强化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加快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蓝图已经绘就,目标已然明确。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各级财政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增强做好农业农村经济工作的使命感和自觉性,积极落实强农惠农富农各项政策,不断加大支农投入力度,创新支农体制机制,继续沿着科学发展的道路续写“三农”发展新的辉煌。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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